爱薇小说>仙侠修真>一剑侠行>第三十四章山野尸人枯老翁

晨曦的山涧雾蒙蒙,那是望过去一片白,一片茫然。小二走的小道,野草刮着裤角,露珠沾了上去,湿了一片。

那高山,真个高。上了去,登起来好是要力气。马不能行,全靠人走,这贩柴客一大把年纪了,还真有几把刷子,一个人住在这深山顶中,也不怕大虫小虫的烦杂。

“呼~这老东西身子骨还行,每天挑着上百斤的大捆水柴走十里山路,有点门道。”范家赫扇着衣衫,啪的一掌落在了自己另一只手臂上,破口大骂道,“嘿,你个偷血贼,连老子的主意都敢打,看把你压成大饼,送你归西。”

这六月暖风天,蚊子开始多了起来,尤是出了汗,把它们引了过来。

恶一只手抓握,逮到只蚊虫,内劲一震,不知死了还是晕了,反正不动了,将他扔入嘴里,吧唧吧唧的口水声,带着几许磨牙,咽了下去:“它想吸我血,那便吃了它。”

看得太虚一阵恶寒:“你要是实在饿了,就吃树皮吧,那个充饥些。”

“蚊子再小也是肉,别看它模样怪状,吃起来……嗯,谁?!”恶一警觉,一身神觉敏锐异常,察觉有双眼睛在若有若无的盯着他们。

经恶一一喝,十二人皆停了下来,不少投来询问的目光,更多的在警戒四周,目光巡查山野。

“咯…咯…”仿是喉咙破了的声音,远边细柴刺丛中钻出个披头散发的怪人,貌是男性,身上脏乱不堪,留着长指甲,褴褛的衣物,被刺木扯烂,一道道伤痕透露,衣上染着污血脂垢。

怪人飞快的逃窜了,边跑边用嘶哑的嗓音吼着:“死…死…你们近了他…都得死…死……!”

“这家伙有病?”太虚眉头暗皱,他似是看到怪人长有两颗獠牙,却是没看清。

尸人???

百年前那一役中,丹田腹地在些邪人面前成了宝山圣地,尸道中人更是犯天下大忌,违背了整个人道,后被整个武林、朝廷共同讨伐剿灭。这些年来一直如个过街老鼠,多是躲在南方密林中,连魔道过了百年都依厌弃他们。

这尸道呢,又分两大流派,蛊尸流,炼尸流,这是原始分法,后又因地域划成南派,北派。尸道起源于南方异族,初时简陋,用蛊毒控制活人奴隶的行走做事,怕他们偷懒,称木尸。后是用于战争,木尸的行动笨拙,便借用古巫之法,与其他异族的邪恶之术,将它改造为一个行动敏捷,充满剧毒的怪物,叫其毒尸,由蛊主以秘铃驱使。

再是传到北地,那些老道用所谓金丹、法宝的方法炼制,弄成了不活不死的样子,身体坚硬,力大无穷,道为金尸。

最大的变故就是百年的神话邪物现世,让一些尸傀似有了自己的意念,有着传染活人之能,在丹田掀起成片活人转化尸潮。幸有老太师以武通神,竟能与神话传说中的古邪交手,镇压了灾祸。

说来可笑,自从百年前证实神话中的一些事物是真有存在的,一些贵权便到处派出人去寻找神话中的天地异兽,想吃龙肝,浴凤血,达到长生不老的志愿。那些古闻异志翻了遍,好比有一村,他们的老人长寿,传是当年有头受伤的玄武来到这里,藏在井中,这井水染了神龟血,所以喝这村井水长大的人普遍长寿。就有一朝中大员来到这里,建了个大宅,还派人日夜巡守在这井旁。结果喝了十来年的井水,还不是七十岁一到,两腿一蹬死在了床上。

“客官别慌,那只是山中的野人,您要是住久了,经常能看到几个,传是一些贫苦人家被乡霸逼得神经疯颠,痴痴傻傻的,怕碍着了镇容,被赶到山里来,多是大雪一冻便宜了春泥,今还剩下几个苟存着,不打紧,要是他敢上前,给他一脚狠的,山里的牛羊就是被这群贼子偷吃的!”福子先是替其可怜,后却不掩厌恶之色。

一行伙计也不是什么初涉江湖的稚子,不会问官府为何不管之类的傻问题。只是几个神智不清的野夫,听言却放下了不少的警惕。

福子继是领着一行人往赎柴客居处走,山道崎岖,这路走了一个多时辰才登上这大山顶,大风呼啦扯响,两株歪脖枣树夹着间木屋。有那一枯老苍发者,坐在石头上,背倚靠枣木,静躺在那,闭着眼,白发飘飘。

老人眼半瞌微睁,好似有把利剑刺入众人心菲,本能生出种毛骨悚然。利!很利!这是他的直觉,这可能是太虚行走江湖所遇,剑道上走得最远的一位。

他无形透出的势比阿肥拉强太多了,当他拔出剑时,或是一招可杀。这是一剑境的精髓,难道这位居于深山数十载,曾是天下有数的绝顶强者?

“你们……走吧。”老人丁保宁轻吐呼吸,“若是晚了,她记恨上你们。”

范家赫语气锵锵有力,抱拳道:“晚辈范家赫,奉文温商行严长老之命,特来请丁老师傅出山!”

“吾久之借剑道通慧,自知天命。丁某入寂,就在明日,无法走出这山了。她也守了我这么多年,半个身子要解放开。”

范家赫疑虑,见他这只剩皮而无肉,虽不信他明日就死,也觉他时日委实不多,这大把年纪,要是绝了利欲之力,怕是很难请动身了:“不知丁前辈所说的‘她’是谁?”

“尸解欲成仙的可怜人,虽奈何不得我这将死之人,汝等还是少惹为妙。”丁保宁气弱沉沉,不愿多加透露。

“冒昧问一句,前辈可有什么邻亲在否,若是世中独身一人,不知可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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