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雪中悍刀行>第三十三章 剑鞘即冢!谁可匹敌?

那柄剑意曾经洞穿过王仙芝胸口的桃木剑,此时还未出鞘,安静悬停在这个徐凤年身侧。

御剑而来的徐凤年笑道:“走一个。”

桃木剑与人灵犀相通,缓缓离开剑鞘,初始异常缓慢,渐次去势快如一道滚雷,以至于天空中裹挟出一条长虹雾气,就算不谙武学,也能清晰可见。

这一剑的根骨,这就像那个江湖绰号剑九黄的缺门牙老仆,所练剑招少,因为觉着自己笨拙,就怕贪多嚼不烂,走路也慢,悠哉游哉走江湖,走到哪里不重要,不错过沿途的风景就能凑合。

剑九一出,桃木剑就不见踪迹。高高在上的王仙芝接连数次弹指,是指玄境中的寻龙点穴,都没能叩断一剑游走六千里的关键气脉,王仙芝不再多此一举,干脆停下手指,但是没有急于收回,如科举士子提笔破题,遇上了疑难,难以下笔。王仙芝突然撇过头,与此同时,一缕剑气擦颊而过,削断了老人几根雪白发丝。

王仙芝依旧没有再度叩下手指,继续纹丝不动,然后轻轻后退一步,一缕剑气从胸口飞速掠过,割下了些许麻布碎屑。

之后王仙芝始终保持手指弯曲的姿势,但是偶尔脚步挪动,次次都是堪堪躲过不觉有半点锋芒的隐蔽剑气。

王仙芝心中有些讶异,他曾经在武帝城头迎战第二次登楼的黄阵图,对于这一剑并不陌生,先前指玄八剑,都没能让他如何郑重其事,第九剑的确坏去了他的袖子,虽然仅是天象一剑,但剑九黄的天象十分新意,寻常天象高手的根源,来自于一位先贤佳篇的开宗明义,“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世间万物,鸟啼迎春,雷响震夏,虫悲秋风荡冬,因此士大夫往往登高出声作赋,而自古以来的剑士,之所以可以代代独领风骚,就在于天然能够以我手中剑,诉不平事扫不平事。王仙芝就曾经私下对曹长卿说过,不如舍国弃书忘情练剑,定然可以早早超凡入圣。

而剑九黄的第九剑,分明跨过了天象门槛,又没有跻身剑仙水准,竟是不给人丁点儿的不平积郁之气,反倒是让当时的王仙芝有些措手不及。照理说,一个性子温吞的老好人,是如何也练不出好剑的,这跟文似看山喜不平是一个道理,剑法亦是同理,胜在招招玄妙,奇势迭出。

当下这一剑,同样是那样的古怪脾性,出招之后,没有什么黑云压城风满楼的宏大剑势,反而不厌其烦地剑来剑去,尽是一些狗吠鸡鸣烟火稠密的世俗气息,好似村邻吵架,又碍着情面,动嘴不动手,给人感觉只剩下了呱噪烦人。

这一新剑与剑九黄递出的那一旧剑,只算略有不同,就在于后者愈发信手拈来,更加圆熟刁钻。

仙人凌风御剑,一夜霜寒十九州,此言用以形容剑仙的迅捷,而那柄桃木剑在王仙芝四周倏忽而去猝然而至,同样不知掠走了多少路程,数百里?一千里?

王仙芝心中有数,已经在他身旁肆无忌惮游走了足足三千里!最远处是九里之外,最近时自是擦身而过,如此不知疲倦地来来回回,或画弧遁走十几丈,或直线飞掠三四里,并无定律,无迹可寻。

王仙芝还在等,还在屈指而不弹指。

直到第七次跟桃木剑失之毫厘,一个瞬息过后,终于轻轻叩下一指。

手指敲在空中,但是王仙芝身前骤然响起一声很细微的金石撞击声,距离王仙芝越远,声响越大,滚走不绝。

六里地外,那柄材质平平却给王仙芝造成极大困扰的桃木剑,在半空砰然炸裂,化作一团木屑。

御剑的徐凤年一招手,碎屑从远处返回,凝聚作剑,轻轻归鞘。归鞘之后,再次消散。

剑鞘便是剑冢。

徐凤年把剑鞘插入脚边的黄沙中,显然是决定不再用它。

老黄从来不会说花哨的道理,说不出什么心安处即吾乡,只会讲一句,就是个离乡背井的老头子,哪里睡得舒服,哪里就是家。清凉山马厩旁的那间简陋屋子,能让他睡舒坦了,那就是他的家。枕匣而卧,想着床底下放有几坛老酒,就不缺什么,不用多想什么。所以老黄的剑,出鞘时无所畏,归鞘时无所憾。故而最后一趟仗剑行江湖,剑归鞘即人返乡。

我辈剑士不惮生死,不惜心爱名剑折断。

这个仅是占据一魂两魄的徐凤年轻声道:“剑九之后,就该是刀十了。”

他伸出一手,双指并拢,轻轻一抹,指下浮现一柄紫金之气汇聚而成的长刀,形如新出炉的第六代北凉刀。

不入正统的道教典籍记载生人有三魂七魄,世人将信将疑,但那个死扛下王仙芝天地重压的徐凤年,则是无比确定,因为他除了鲜活身躯,就只剩下一魄“除秽”,其余“三人”所得的三魂六魄,就各自大梦春秋。徐凤年蹲在坑边,当另外一个自己横空出世,他没有观战,而是蹲下身赶紧大口换气,洗涤祛除身体内的浊气,高树露的体魄本是无垢之体,王仙芝的老辣在于一眼洞穿了他的除秽,天地翻覆之下,强塞给了他无数的气数污秽。高树露的雄浑体魄几乎可以无视寻常伤势,痊愈速度之快,简直可以让一般的金刚境界都望尘莫及,哪怕给人轰烂五脏六腑,甚至是击穿心脏,都可以有悖天理地继续存活几个时辰。

蹲着的徐凤年身边黑气萦绕,他聚精会神盯着脚下大坑边缘的龟裂纹路。

见微知著。

在徐凤年成为天下第六后,很多外人都开始研究这位新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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