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焚天成圣>第六十一章 奚仲

一句话没说完,却发现李清风已经低头软软的倒了下去。小兽吃了一惊,抬起左脚在地上一跺,大地微微震动一下,一道黄烟自地下蒸腾而起,转眼一个小孩现出身来。小胳膊小腿,玉一样白的脸,一对滚圆溜精的眼眸隐泛金光。

小孩虽然小,但力气很大。一只手伸出轻轻松松就将李清风提了起来,另一只小手拍了拍他的脸,熟悉的翻开他的眼皮看了一看,紧张的神情瞬间放松:“吓我一跳,原来是昏了过去。”

不远处传来几声又尖又响的刺耳嚎叫,小孩侧头听了一下,眼睛转了几转,拍手大笑道:“居然是紫水妖的叫声!来的正是时候。”

李清风再度醒来的时候,是被呛醒的。感觉一股又腥又能咸还着些怪味的液体汩汩由口入喉往下猛灌。奋力睁开眼,看到一个小孩提着一只比他身子大十几倍有余的怪兽,而那怪味液体正是从怪兽脖子上血肉模糊的伤口里涌出的血。

大惊失色的李清风也不知从那来的力气,猛的推开嘴边那个兽尸,一蹦老远:“你是谁家的熊孩子,给我吃的这什么鬼玩意?”

看着倒在地上那只仰躺在地上的兽尸,紫色的皮肤,绿色的头发,奇异的五官,最恐惧的那兽尸上半身还长着硕大的乳|房,要不是看到下半身是蛇身,李清风还以为自已刚喝的人血,饶是这样也足够让他瞬间崩溃,一时间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看着蹲在一边吐黄水吐到天昏地暗的李清风,一直没吭声的小孩哼了一声,迈动脚步挪了过去,伸手将怪兽尸体提了起来:“啧啧,真是浪费,这紫水妖看着是难看一些,可它的血对于伤口复原最好了,嗯,它的肉也很好吃的。”

吐到浑身无力的李清风这才意识到这个小孩的存在,抬起头看着他,见他半蹲着在对面看着自已,当看到他又黑又大的眼,还有那双隐带金芒的眸子时,心中忽然生出一奇异之极的熟悉感,好象在那里见过。突然灵机一动,眼前闪亮,“……你是小兽?你化形了!”

居然被他认了出来,小孩吃惊的望着他,怒力的瞪大了眼,有些得意也有些气恼,突然伸出脚踢了他一下,怒道:“是啦,我是化形了不错。可是我不是小兽,你给我听好了,我是麒麟,不是兽!”

别看他小胳膊小腿,头大眼大肚子圆,两个手背八个坑,可踢的这一脚的力量真的不小,李清风一声哎哟,“我那有说错,麒麟就不是兽了么?”

麒麟确实是兽,无法反驳的小孩在哑口无言之后恼羞成怒,瞪大的眼睛全是委屈。

在这种眼神下,李清风很快就觉得自已错了,而且是错的离谱。此时他出感觉到自已体内有一股暖洋洋的气息不停周游涌动,最大的效果就是原来动都不敢动一下的身上疼痛正在渐渐消失,由此看来小兽说的没有错,紫水妖的血确实有疗伤奇效。

李清风决定拿出十二分的诚意,来感谢和安慰下已经炸毛的小东西:“好了,是我不对,你现在化形了肯定不能再叫小兽了,用不用我给你起个名字?”

“你有这么好心么?”小孩警惕的瞪了他一眼,可是脸上的渴望已经是遮不住,小小的身子却已经凑了上来:“你说啊,起个什么样的名字?”

在起了无数个小龙、小白、小黑、小麟之类的名字之后,不用说效果如何,单看小孩玉一样白的脸越来越青,就知道他对于这些大路货的名字已是极度不满。

李清风抬起头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开口道:“有啦,就叫奚仲。”不管小兽说话,李清风再度开口:“《山海补贻》篇十二神兽篇有载:上古神兽,身无常形,流于昆仑,有十二神兽护守,里头第一个神将的名字就叫奚仲。”

“奚仲,奚仲?”小孩脸上闪过一阵迷茫,嘴里低低念了几声,看起来颇为喜欢。

这一关总算过了,李清风擦了把虚汗,感叹孩子这种生物真是不好哄。

“小仲,这里是什么地方?”

奚仲很郁闷,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只要说话,非要给自已加一个小字,不过听起来好象也没有那么不顺耳。

“我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不过我刚四下转了下,这里好象四处都是丛林异兽。呶,这个名叫紫水妖,你别看他长得象你们人类,可是实际上它就是生长水边的一条蛇。十年为青,百年为紫,千年为白,看它这肤色还有这体形,再过几百年就能由紫转白,到时再想抓它可就不怎么容易了。”说这些话的时候,奚仲满满一脸热烈遗憾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喜欢这里。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详细?”看着如数家珍的奚仲,李清风忍不住好奇。

“传承,你懂么?”奚仲得意的指了指脑袋。

看着站在紫水妖尸体边,一脸嫌弃的李清风,奚仲一脸奇怪:“你干么不喝它的血?紫水妖虽然长的不好看,可是它的血对你的伤势大有好处。”

“我宁可死,也不喝这个家伙的血。”明知道他说的有道理,李清风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体内确实好了很多,奈何已经有了心理障碍的李清风,看不都想再那个紫水妖一眼,更别说喝血,想想都要吐。

“真麻烦,你事怎么这么多。”奚仲侧着头盯了他一眼,迈着小腿来到紫水妖旁边,对着它的头抬起小脚轻轻一跺,咯嚓一声如同踩烂一只苹果,从一滩血肉中翻捡出一枚黄豆大小的内丹,伸手递给李清风:“你既然不愿喝他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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