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混蛋!”闫思弦一边骂,一边跟了上去。
吴端边走边道:“宾馆传回消息,死者丈夫自杀了。”
“死了?”
“没,自杀未遂。”
闫思弦无奈,“下次说这种消息,你能不能别大喘气?”
吴端一边听电弧一边复述道:“目前看来,是他打碎了宾馆的陶瓷杯子,在卫生间里用陶瓷碎片割断了静脉。”
“那习乐乐呢?”闫思弦问道。
“逃了,从窗户逃走的。”
“姐夫自杀,他不救人,逃个什么劲儿?”
……
两人驾车风驰电掣地赶往宾馆。
好运宾馆。
吴端和闫思弦赶到时,救护车正准备离开,吴端询问了车上的医护人员,知道已经为伤者处理了伤口,伤不算重,伤者又执意留下配合警方调查,不肯去医院,他们便不勉强。
303房间,死者丈夫垂头丧气地坐在床边,右手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因为失血过多,男人黝黑的肤色变浅,透着苍白。
卫生间里鲜红的血几乎铺满了地板,看得人眼晕。
片区民警心有余悸道:“今天早上给他们办了入住手续,我一直在门口守着,一天下来都好好的,就刚才,吃完晚饭,我跟来换班的同事在宾馆门口抽了根烟,说了几句话——就是在外头呆两分钟,透透气,没想到这么点工夫就出事了。”
吴端瞪了那人一眼,不理他,只对死者丈夫道:“等会儿带你去医院做个检查,哪儿不舒服你跟大夫说。”
死者丈夫揉着额头上的一块淤青,“我没事。”
“你不是自杀吧?是习乐乐害的?不然他跑什么。”闫思弦道。
“嗯。”男人将自己的手机递给闫思弦。
那是一页手机备忘录:
人是我杀的,我们不和,日子过不下去了,我买了猪肉,放了毒鼠强,我该死,对不起老婆孩子。
“我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就被他一烟灰缸砸晕了,等我醒过来,看见全是血,我手腕被割了,卫生间里淋浴开得很热,热水就对着我手腕上的伤口淋——他想害死我,还想让人以为我是自杀,我爬出去,冲门口喊,想求救,他看见,就过来把我拖回卫生间了,后来警察敲门,他就跑了。”
民警道:“没错,我进屋的时候,习乐乐已经跑了,我看见窗户开着,应该是翻窗逃的,我们的人去追了。”
男人继续道:“再后来,我就在手机上看见这些话——是那小子用我手机打的字。
嫁祸!他这是嫁祸!他杀了她们啊!我女儿才17啊!小茜啊……你们要相信我啊……”
吴端观察着卫生间门口擦蹭状的血迹,“你们在这儿短暂搏斗过?”
“是。”
“你刚才说,你爬出来以后,他还把你往卫生间拖。”
“没错!我当时没劲儿,他揪住我的头发,把我直接又拖回卫生间了,我只记得,胡乱挠了他两下,好像……我不记得了,是把他的手还是脸抓破了来着。”
“你确定?他把你拖进卫生间里面了?”
“是。”
吴端询问时,闫思弦则探着头观察窗外。
二楼,不算太高,如果落地姿势得当,的确不会受伤。
窗子下方是一条小巷,小巷两侧是几家饭馆、酒吧后门。夜已深,不时有红男绿女由此经过,两个人影在暗处拥吻缠绵,被闫思弦居高临下看了个清清楚楚。
吴端凑过来,看见,“啧”了一声。
闫思弦竟莫名有种***被家长抓住的尴尬,以手握拳,挡着嘴巴咳嗽了两声,“左边是死胡同。右边路口是不是有个摄像头?”闫思弦眯着眼睛,却还是看不真切,“调监控吧。”
民警怀着将功补过的心自告奋勇道:“我去调监控!”
这时另一个民警喘着粗气回来了——刚刚突发紧急状况,他二话不说就跳窗追了出去。
“跑了!连个影子都没看见!”民警道。
吴端对受伤的男人道:“还是去医院吧,检查一下比较放心。”
“真不用,我心里有数。”男人坐在床上,不肯起来,“我……睡一觉就好了。”
“好吧。”吴端示意闫思弦跟他出来。
两人上车,闫思弦道:“怎么?你有什么发现?”
“他说谎。”
“说谎?”
“卫生间里,血水把地面都铺满了,如果真如他所说,习乐乐曾经把他拖回了卫生间,习乐乐怎么可能没有踩到血水?
踩到血水,然后夺窗而逃,地上一定会留下血脚印。
可是没有,卫生间门口只有呈擦蹭状的血迹。”
“这个人……他原本都不在我们的怀疑范围内,为什么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撒这个谎?”
知道吴端也困惑,闫思弦没等他的回答,而是继续道:“眼下还有一件事,刚才从死者家到宾馆,咱们被人跟踪了。”
“谁?!”
吴端一下子绷紧了后背,警惕地透过车窗环视周围。
“那个小年轻。”闫思弦朝一个方向扬了扬下巴,“刚才你的车在前,我的在后,所以你没注意,有辆出租车一直跟着咱们。
出租车师傅的跟踪技巧可不怎么样,跟得太近,甚至,为了不跟丢,还在一处没有交通摄像头的路口闯了个红灯。我有心留意,从出租车上下来的就是他。”
那是个穿着休闲连帽衫的和牛仔裤的孩子——十分稚嫩,高中生模样。此时,男孩靠在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