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合伙做生意了,如果捷利康收购的公司有前途,或者收购的公司在接下来的项目研究中成果斐然,杨锐自然能小赚一笔,但要是没前途的话,免不了要亏回去。
杨锐分红得到了400万美元,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支撑目前的实验室,还算是轻松,但用于国际收购,实在是沧海一粟。
80年代正是生物制品公司迅猛发展的阶段,大部分公司的估值都相当高,两千万乃至五千万美元的小公司比比皆是,一家有20名研究员做出点成绩的美国生物公司,动辄要价上亿。
辅酶q10在生物制品中算偏门产业。日本国内是将辅酶q10列入了药品,但美国和英国仍然是膳食补充剂,也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保健药。这样的公司的技术价格是相对较低的,但少说也得几百万美元,再算上公司的其他价值,杨锐拿出200万美元,至多也就得到百分之二三十的股份。
当然,以捷利康的秉性,找一家并购公司,花几亿买一家公司回来,再把自己想要的拆出来,不想要的卖掉,也是很有可能的。
这种游戏,光是会计账就能看的人头疼。
杨锐摇摇头,道:“就以不出资的部分来说吧。”
“捷利康可以拿50万美元赞助,但你要保证与新公司畅通交流,且成果属于捷利康。”弗兰奇提出新方案,这是美国大学里的教授们经常能够拿到的合同,对绝大多数研究者来说,他们需要的就是名声和成果,成果本身带来的经济利益,大家并不在乎。
想赚钱的研究员,要么直接加入大公司,要么在获取了声望和名气以后,再加入大公司,甚至直接创业。
有公司愿意赞助研究,对任何一个国家的研究者来说,都是非常幸运的事。毕竟,研究成功了才有成果这回事,如果没成功的话,钱是打了水漂的,很多时候,研究往往会处于成功与不成功之间——研究者照样可以根据实验写论文,博名声,不成功的实验也是花了钱的,同样也是有价值的。而投资人自然是血本无归。
杨锐也是因为与捷利康有了两次成功的合作,并且在华锐实验室中表现出了卓越的研究能力,才会得到这样的纯粹的赞助合同。
换在美国或者英国本土的大学里,这样一份合同也能引来几双羡慕的眼神。
对纯粹的研究者来说,被大公司赞助研究是最完美的,毕竟,就算是诺贝尔奖获得者,也无法保证自己的下一个项目是成功的。
更准确的说,诺贝尔奖获得者多数都是骗经费的好手,他们言之凿凿的完美项目,才是最坑钱的。有些时候,他们甚至会给自己想做的基础性研究批一张外皮,然后拿去淘换赞助,最终即使做出了东西,赞助公司也不能拿去套现。
如果不能确定成功的话,杨锐倒是愿意接受纯粹的赞助,反正钱是给到自己手里的,用这笔钱买的设备等等,也不用还回去。如果是审查不太严格的基金,比如2010年以前的中国的自然科学基金,拿钱去买辆车开都没问题。就是管理相对严格的基金,长期租赁一辆奔驰宝马什么的也说得过去。
然而,杨锐真正的优势,正在于确定能够成功。尽管他脑海中的论文不能用于工厂化的生产,但只要有了研究思路,配合一些工艺流程之类的论文,重复各个生产环节的难度并不大,至少比收购一个公司再从头研究小的多。
如果捷利康选择的是化学合成法的话,难度更是千差万别。
于是,就在杨锐长久的思考,以至于弗兰奇以为他要答应下来的时候,杨锐开口道:“我还是愿意作为一个……承包商。”
这是个有点美式的词汇,弗兰奇立刻理解了过来,想了一下,道:“你是不想和其他的团队合作吗?”
“我有自己的团队,而且很优秀。”杨锐自信的微笑。
“两支团队同时做这个项目,我们可以接受,你想获得股份分成?”在医药公司,同时由两支甚至四支团队做同一个项目是很常见的,因为再聪明的管理者,也难以确定哪一条路线是正确的,就像是辅酶q10的研发可以有化学合成法和微生物培养法,而化学合成法和微生物培养法里面,还会有多重路线,研究者会选择最有机会和最擅长的路线研发推进,但哪一条最终能达到目的,谁也说不上。
所以,多支团队共做一个项目,就像是风险投资同时投资多家公司一样,很花钱,但是增加了成功率,而只要一支路线成功了,就可以收回所有成本。
另一方面,多支团队也不是单纯的多花钱,他们总是会研究出一些东西,只要申请了专利,这些东西即使不能立刻套现,指不定哪天还是能收到钱。比如伟哥原本是用来做心脏药的,效果一般,结果用来抗ed,反而变成了年销超10亿的“重磅炸弹”。
杨锐点点头,道:“你们出40万美元,取得的成果,我们各占一半。”
和50万美元的赞助不同,杨锐单独研发的话,首先省去了合作团队的成本,或者说,等于是多了一支研发团队。正常来说,杨锐投入的精力和脑力会增加。
另一方面,50万美元的赞助只是先期投入,如果正好做到一半,前景光明但成果未得,捷利康该增加投入,还是得增加投入,否则,研究团队是有权拿着已有的东西,寻找其他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