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冒牌大庸医>第二百六十章 这帮家伙,见面就想退人

老闻喝了口啤酒说:“高什么呀,不高!我这就是最基本的理论,打个比方,这烤串,为啥这家串,这么好吃?”

我一皱眉:“怎么个意思,你经常来吃?”

小学陪笑:“是啊,俺们常来撸。”

闻骗子瞪了他一眼:“边儿去,谈正事儿呢。他家串好吃,为啥呢?因为老板说了,他本身就是个吃货,他烤的串,他自已还吃呢。一般饭店,经营一个项目,干久了,老板都不带吃的,为啥,腻歪了。”

“可人家老板不同,人家有心呐。人家不断开发新配方,并且还记笔记,什么样的配方,会出什么样的口味。这样,他自个儿换着法儿吃,也让客人换着法吃。”

“比方来一桌,说,还吃那个老味儿的。”

“老板齐嘞,就上老口味儿的。”

“要是客人不说,就上新口味儿,然后客人吃的时候,问他们,感觉咋样,说真话奖啤酒。客人说好吃,妥了,这波,就这个口味。”

“人家老板,烤这个肉串,就抓了一个灵魂----好吃,吃不腻!”

“人家不图稀赚不赚钱,人家就图一个,让人来吃了,都觉得好吃,吃不腻!”

“这买卖…….”闻骗子抻了个脑袋瞅一眼说:“你看这小门脸不大,一天卖三万多!从上午十点多,营业到后半夜三四点呐。”

我听了心有感触,拿了一个大腰子,吃了一口。

嗯,真不错,没有寻常串店,腰子那种腥骚气。

非常的好吃。

我品着这腰子,心里琢磨闻骗子的话,慢慢我就有了主意了。

如果在户外,你想让一个队伍不出事,安全,你就要做老大,当队长!

只有当了队长,成为队伍中人人敬重,景仰的人,你才能保障这一支队伍的安全。

但我现在对那些富二代而言,完全是陌生路人。

我怎么样,才能混进去,征服他们,让他们奉为我至高队长,每句话都听我的,这绝逼是个更加高难的活儿。

想是没用的,还要一步步的干才行!

我狠狠咬了一口大腰子,然后对闻骗子说:“今晚我上你们那儿,还有老陆,你得跟我白话一下,这野长城的事儿了。”

老陆:“妥了,这事儿给我,我知道!”

接下来,兄弟们甩开腮帮子,就是一通的狠吃。

我开车来的,就没喝酒,拿的矿泉水陪这帮兄弟。

吃喝一个多小时,最后我买了单,然后拉上兄弟们,在车里挤一挤,打道回他们的府。

租的房间,真心不错,特宽敞,闻骗子收拾的也极整齐。

进屋儿,老规矩,先切了个大西瓜。然后兄弟们,围着餐桌,坐一圈,闻骗子拿出帐本,开始跟我对,从团伙建立到现在的每一笔帐。

一一对过,又核对了现金后。

我开始让老陆给我讲,野长城的故事。

老陆跟我讲,那些老长城附近的村民,大多不是那儿,说是长城上闹鬼,有冤死的士兵。并且,长城上的青砖也不吉利,有偷去干这干那的,后来好像都没个啥好结果。

反正,老陆一封建迷信老头子,他白话的全是邪事儿。

虽说,没什么实质的东西,但地理上,老陆给我上了不少的课。

老陆上完课,我把自个儿的想法一说。闻骗子就教给我,怎么带队伍。

带队伍,按闻骗子话说,首先你得‘立棍儿’!

简单讲,就是你得做一件,或者几件,让人刮目相看,都五体投体,佩服的不得了的事儿。

‘立棍儿’很关键。

-- by:dayi|38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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