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火器是打碎阶层固化的利器>第三十九章 我知道……

(接上一章)

“我的妈……皇家护卫的孙子好能打!莉达,他……杀得好快……”

相较于之前学院开学首天的袭击事件,一个打十个的汤威尔凭借着比其他日麦人要长的血怒能力时间,40秒杀29人,两刀一颗脑袋的高效杀人速度那是让1班的完全无话可说。结果,他是背着五杆步枪,八条装有弹匣的子弹带回到了1班所在的掩体内。

“诺拉,我爷爷当年在大远征可是一个人杀了五百多回来。如果可以,我希望能破他的记录。”

“我知道……”

温诺拉可是知道汤家历史的,汤威尔的爷爷拿着汤家的传家宝——汤米冲锋枪狂扫敌人,打得敌人浑身开花的凶悍情景直到现在,都是日麦历史教科书上的彩色插图之一。

“然后我看看……毛瑟回转式步枪?唔……”

这时候1班的人可是一边释放法术对这些试图突破他们阵地的青阳军,一边发现汤威尔以极其熟练的速度在拆卸手里头缴获的毛瑟步枪。而家里头是卖枪的温诺拉更是看着这位同学居然将五杆步枪当中完好的零件进行组装,最后当他将一个十发弹匣插进自己组装的毛瑟步枪,再一脚踢开地上的破烂零件,拉栓、上膛、击发,命中敌人脑壳,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的操作就连伍紫薇老师都竖起大拇指。

“威尔……你是从哪里学会操作敌人的毛瑟步枪?”

“我爸缴获过,而且我在你们思危公司的公众靶场打过这枪。唔……这枪的回转式结构很准,问题是射速,有点慢。右手开枪的话,掰枪机的时候需要用比较多的力气……嘶!这几杆枪的零件不统一……还卡死!呀啊!”

汤威尔说完这话,他是咬着牙将这杆全长1100毫米,空重2.5千克的毛瑟步枪枪托抵在自己左肩,左手放在拉机柄上方往上用蛮力一掰,再往后拉加一个前推,压实拉机柄,最后瞄准扣扳机射杀敌人。

嘀!哒哒哒……

伴随着日麦士兵直接用机枪清场的怒吼声响起,确定青阳军反扑失败的汤威尔把毛瑟步枪的空弹匣一卸,他是一脸愤怒地将这枪摔在地上!

“威尔,给我试试?”

“莉达,事先声明。我手指头好痛!”

“没那么夸张吧?”

于是乎,古莉达也摆出一副猎人的模样,将一发子弹塞进枪膛,然后……

“知道我多难受了吧?”

“我……呀……呀啊!”

很显然,手臂不算粗壮,甚至于可以用细腻来形容的古莉达那是连怎么样将拉机柄完完全全往下压都做不到。直接捡起地上的石头敲拉机柄后,她是满头大汗地用左手持枪的方式,对准白色烟雾开了一枪。

“知道这枪有多难使吧?”

“这五杆枪根本就不是同一个公司,使用同一个标准进行生产的吧?怎么跟猛虎公国的莫纳步枪一样难使?”

“莫纳?”

“这是猛虎公国被咱们日麦人灭亡前的100年前,一个叫什么……陈米夫的人给他们推荐的破枪,需要用脚踹枪机的。”

实际上不只是日麦人,古莉达口中的陈米夫,以及铁拳帝国势力范围的人都是以姓在前,名在后的方式进行取名的。国父生前也是难得麻烦,干脆让日麦人也如此起名。而她口中所说的莫纳步枪在50年前的大远征期间,当年的日麦军队就缴获过。当然,由于莫纳步枪的回转式机构有多余零件,阻碍枪机活动,猛虎公国的军队都是向他们的宗主国铁拳帝国进口半自动步枪的。

至于这位叫陈米夫的,如果他还在,还敢向日麦人提供这种需要用脚踹枪机,才能正常使用的步枪。古莉达可以保证一个事情,光是汤威尔一个就能徒手扯断他双手,然后拿甘蔗刀砍成肉酱。

“用脚踹拉机柄?别说我爷爷,我太爷爷的疯狗手枪会告诉他为什么自己身上有各种口径的子弹弹孔的。”

一说起这个疯狗手枪,古莉达跟自家的温诺拉小姐都是一脸尴尬。这个汤家特产,贪便宜的猎人们都会光顾的单发手枪可是他们思危公司收购汤普森枪行,并且保留人员机器后最不想生产,也是赚得最少利润的枪。可是在市场的压迫下,思危公司也实在没有办法。这个独家生意……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蚊子再小也是肉。好歹有国内生意上门的思危公司也不是天天盯着外贸方面的订单与货款的。

国内要是没人惦记他们思危公司生意的话,他们自己就真的在日麦帝国没什么存在感了。

“好了,大家确认一下周围是否安全,并且把掩体加高加厚。汤同学,你记得把枪交出去。”

“是。”

既然海滩上的枪炮声再一次结束,将自己组装的破枪以及其他破破烂烂的零件交出去的汤威尔那是一脸无奈。他看着大部队的人在装甲战车的掩护下向布兰岛的深处进行探索,自己心里头却是为自己15岁才能拥有持枪证而感到无奈。毕竟比起魔法,他更习惯使用枪支或者刀剑来解决敌人。

“你想要枪?”

“是的,诺拉。不过,我自己会买。”

“你就对我们公司这么不放心?”

“不是不放心。而是我来过很多次思危公司的靶场,你们的枪我基本见过。所以,干活吧。”

汤威尔看着这个始终不死心的温诺拉,他是赶快找地方躲起来干活再说。或许在其他人看来他这样对待她有点不好,可是汤威尔太清楚思危公司,也非常清楚从太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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