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军事历史>三国之最风流>89 智勇兼备褚飞燕

荀贞不杀黄髯,当然不是他说的那个原因,“如此美须,千个人里未免能有一个,杀之可惜”云云,只是调笑之词罢了。

之所以不杀黄髯,是因为荀贞现在的眼界高了,一个“小贼”杀不杀都无所谓。

出城十几天,剿灭了两股大贼,王当身死,黄髯被擒。

对这份战功,荀贞也是颇为自得的。

胜军凯旋,国相刘衡、国傅黄宗、郎中令段聪等出城相迎。

在县城门口,刘衡眉开眼笑,对荀贞说道:“中尉神威,好一个声东击西之计!黄髯倒也罢了,王当这个巨贼盘踞西山,是我郡的心腹大患,困扰我多时了,不意却在中尉的神威一击下竟成齑粉!此百姓之福也,此百姓之福也。”

荀贞没有带冠,裹着黑帻,穿着铠甲,一身的打扮既随意又英武。

刘衡越看越是心喜,连连庆幸,心道:“幸好中尉来后我就把国中的兵事尽数付与,要不然也不会今i之功啊!”他把国中兵事悉数交付给荀贞这件事在国相府里引起过不少的反对,比如忠心耿耿的相府功曹魏畅就三番两次地劝说他收回兵权,他很暗幸没有听从魏畅的话。

黄宗也是满脸喜se。

国傅这个职位虽然没有什么实权,可郡中的安稳却也是与他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更何况他是汝南人,与荀贞乃是“州里人”,见荀贞发威立功,他与有荣焉。

段聪不止高兴,而且羡慕,站在自家的车驾边上,按着车辕,踮起脚尖往远处望,望着出征的数千步骑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兵营里去,他哎哎地叫了好几声,痛心疾首地说道:“早知当i我应该请求与中尉同去!短短十余i,弹指间近万贼兵灰飞湮灭,这是何等的英雄豪气!”

留在县里的邯郸荣、卢广等人也出来迎接荀贞了。

邯郸荣身后跟着一个人,头裹林宗巾,身着宽大的儒服,虽是白衣,不是官身,然立在诸人中却落落大方,自有一股缥缈出尘之态。

荀贞一眼就看到了此人,登时大喜,上前两步,握住他的手,笑道:“君何时来的?我盼君来望眼yu穿啊!”

这人却正是华佗弟子李当之。

早前疫病起时,荀贞就派人去寻他,只是一直没有找着,现而今疫病停息了,派出去的人却找到了他。虽然李当之没有能在疫病上给荀贞帮上忙,可只凭他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治疗外伤的手段,能把他找来也是大喜之事。

李当之对荀贞的态度很客气恭谨。荀贞是皇甫嵩帐下的名将,战功赫赫,上次他两人见面时,荀贞刚击破了黄髯部的千许悍贼,这次见面,荀贞又剿灭了王当、黄髯两部的五六千贼寇,就算没有荀氏子弟的身份,只凭这份战功也足够折服李当之了。

“月余来,冀州大疫,当之悬壶诸郡,行走各地,未能及时响应中尉的传召,惶恐惶恐。”

“这有什么惶恐的?我请君来是为了平息疫病,而君行医各郡也是为了平息疫病。大疫起时,人皆避之如虎,独君冒着染上伤寒的危险深入疫区,为民解祸。这就是医者父母心吧。”说实话,荀贞是很佩服李当之的勇气的。

李当之望了望远处行军回营的队伍,说道:“中尉军中不知有无重伤难治之卒?如有,当之愿尽绵薄之力。”

李当之是个实干家,和荀贞说了没几句话就主动提出愿去给伤员疗伤,荀贞求之不得,连忙叫来荀成,命领着李当之前去兵营。

李当之医术高妙,但刘衡、黄宗、段聪等人却没有亲眼见过他的医术,在他们的眼中,他只是个没有官身的白衣,并且也不是士子,远不如荀贞这么重视他,不过见荀贞如此“求贤若渴”的模样,他们自也不会说扫兴的话,目送李当之飘然而去,都是赞不绝口。

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知不觉,荀贞在赵郡的地位举足轻重,已经不仅他本人被人看重,连带着他重视的人也被人看重了。

刘衡说道:“中尉,这次出兵进山、二败黄髯,易阳/水畔、击杀王当,本郡之巨贼固是被中尉一扫而空,可是冀州的整体局势却不容乐观啊!”

“噢?相君得了什么风声么?”

刘衡久在赵郡为相,兼之他是世家出身,冀州诸郡国里的吏员里又多有他的故旧、朋党、同窗,消息来源很多,远比荀贞消息灵通。

他忧心忡忡地说道:“前天,我巨鹿的一个朋友送信来,说博陵张牛角举旗作乱了,此贼自号将兵从事,三两i间就已聚集了上万乱民。唉,博陵是个小郡,恐怕现在已经被他打下了。”

前朝桓帝是蠡吾侯的儿子,他登基后,把安葬他母亲的园陵名为博陵,从中山国析出了几个县,置博陵郡,以蠡吾为郡治。这个郡本来是中山郡的地方,占地不大,上万人攻之甚易。

“张牛角作乱了?”

荀贞、荀攸、戏志才等对视了一眼,俱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庆幸。

荀攸喃喃地说道:“要非我等及早进兵,设计剿灭了王当,说不定王当现在也举旗作乱了!”

褚飞燕与张牛角、王当来往密切,荀贞等早就判断出他们之间必有起事的约定,於眼下看来,他们的这个约定就是现在了。

“自号将兵从事?”

“将兵从事”这个称号有点古怪。

“从事”者,是指大吏的下属,表面的字义是“跟从做事”,如州刺史的府中就有别驾从事等职,连上“将兵”二字,这个称号的意思显然是:率领


状态提示:89 智勇兼备褚飞燕--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