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剑半浮生>第一百三十四章 仇人之子

黑暗中,似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她一掌拍开了身上的木板,空气如潮水一般涌了进来。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她差点就憋死过去,但她宁愿冒着被憋死的风险也不愿意死在那个人手里。斗笠人非常狡猾,活像一只老狐狸,她不得不变得比他还要狡猾,否则就不会有机会享受呼吸。

叮咚吃力地从马车的椅子里钻了出来,多亏了这辆马车,她和大壮活了下来。马车内的空间不仅大,而且椅子里竟然还有暗舱,足以让她躺进去,但若要躺进去两个人就很费力了,更何况还大壮一个人的身子就几乎占满了整个暗舱,好在叮咚练过缩骨功法。

在方云飞下了马车进了那个酒馆之后,她便将机关木盒安在了角落上,用一根极细的银丝一端拴在木盒机关上,另一端连着车帘,这样无论是谁掀开车帘,都会被木盒中的暗器射中而亡。

做好这一切之后,她便用了缩骨法躲进了暗舱中。她刚进去不一会儿,果然听见外面有脚步声,一步步靠近马车。但是之后她却听到了那个年轻人也就是方云飞的声音,她听出来者竟是那年轻人的父亲,因为声音含糊不清,她也不能确认那人身份。只觉得声音听上去有些熟悉。

在之后他又听到了一个人的声音,还有一个女人。她猜想到那人或许就是方富贵。她越加心惊,既然那人是方富贵的儿子,那他会不会把自己直接交给方富贵?她忍不出暗舱里悄悄往外看着。

她看到两个人影在车前,那人掀开了窗帘!果然是方富贵!他当然没有发现自己,她听到他大吼一声,同时她也很吃惊为什么木盒机关没有发动?莫非已经坏掉了?

这时她又听到了马蹄声,听到了方富贵喊到“金老兄”三个字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变得冰冷。“他来了?”她再也不敢往外瞧了。因为她深知那个斗笠人的可怕,他比世上最毒的蛇还要毒,自己若是到了他手里,一定会生不如死。她很清楚那是什么样的规矩。

可叮咚十分奇怪,斗笠人是从何得知自己在这里的?听了半天,她才明白原来斗笠人找的不是她,而是方富贵。他要杀的人是方富贵!她差点笑出声来,这是在太讽刺了。

她的头忽然又痛了起来,然后便晕了过去。

等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她又等了一段时间才从暗舱里爬出来。

她将自己的骨头正了回来,她感觉周身酸麻疼痛,一定是因为缩骨太长时间,如果再过一会儿,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恢复过来。

她没有立刻把大壮抬出来,而是给他留了很大的空间让他呼吸一些新鲜的空气。她检查了一下木盒机关,机关已经被触发了,外面一定有尸体。她在最后一刻知道斗笠人来了,所以她心里很想知道外面是不是躺着他的尸体,或者是方富贵的。

当她掀开车帘的时候,果然看到了尸体,只不过是个没用的小喽啰。她叹了口气,但并没有失望的神色,因为她本来也没指望几根银针就能杀死斗笠人。她叹气是因为她没想到斗笠人竟然也没有杀死方富贵,地上跪着的四个以死谢罪的家伙就是证明。这倒是让她有些失望,她的敌人并没有减少。她不禁想着,斗笠人是不是老了呢?她哪里知道,正是自己的机关救了方富贵一命,更不知道方富贵已经坠崖身亡了。

她跳下马车,活动活动筋骨,她的头已经不是很痛了,她连头痛的原因也想不起来了,她只觉得肚子好饿,她又想吃鱼了。

“糟了,大壮还在里面。”

她又立马钻进了车子,将大壮抬了出来,四下漆黑黑一片,只有远处的另外一条街上有着灯火光彩,而这里既冰冷,又荒凉,简直与另外一条街是两个世界。

她四处望着,除了这家酒馆,她实在找不到另外一个理想的落脚处。于是,她把大壮背了进去。大壮身体很壮,但叮咚的力气也不算小,只因为她现在饿得很,所以只能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算准了步数,不愿浪费一丝力气。

她走了十四步,便踏到了酒馆里。她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满桌子的酒菜,可惜已经凉了,她对凉掉了的饭菜一点兴趣也没有,然后她才看到了趴在桌子上的方云飞。

方云飞是被落花突然打晕的,所以姿势不算好看,甚至很难看。他的双手垂着,头侧着趴在桌子上,叮咚忍不住笑了笑,“这个人的脖子可真不赖,竟然能撑住自己的身子。”

这个酒馆并没有给人住的地方,酒馆也不大,只有一层,而且只有五张桌子,五张桌子上也只有这一张桌子上摆着酒菜,还是冷掉的饭菜。

叮咚通常不喜欢吃冷掉的饭菜,可那是在通常情况下。而现在并不是通常情况,她已经饿得快走不动路了。

她背着大壮朝一张桌子走去,忽然飞起一脚,桌子被她踢开,稳稳地与另外一张桌子接合在一起,接着她用同样的方法又让一个桌子和刚才的桌子拼一起。三张桌子一拼,正好可以躺一个人,她把大壮放在了桌子上,让她躺在那儿。

而叮咚则是几乎爬着到了那满桌的饭菜跟前,她耗尽了自己的力气。。

她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菜冷掉了,所以她从这些饭菜里摄取不到任何热量,于是她便喝酒。

酒也是凉的,但却能让她的胃又烧灼感,这样她就不会觉得太冷了。

她发现自己不但能吃,而且也很能喝,整整两坛酒被她喝了个精光。她


状态提示:第一百三十四章 仇人之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