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那只灵梦>第十二章 算是告别
的邀请,入主幻想乡,对于其他人来说保护人类是一个麻烦的责任,但是她不是,因为同样的事情,在海上她做过很多,让落难的人活着到岸边,在那一片海域里她做过无数次,虽然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毫无疑问,她拯救过的生命超过了四位数。

在幻想乡里,她作为保护神出现对抗妖怪的同时,也享受到了其他的乐趣。

她经常会变成人类的样子,在村子里面乱跑。

一开始人们都还会很好心的给她点吃的,因为不得不说,她那个如同萝莉一般的外貌非常的受欢迎,可爱就是正义,基本上不会被人所讨厌,也没有人联想到妖怪身上。

不过……总归是有人注意到她的特别之处,但是她从来不会伤人,反而会帮人解决麻烦……在这样的大前提下,人间之里的人虽然惧怕妖怪,即便是如同恋一样可爱的妖怪都是感到万分恐惧,可是对这个萝莉却意外没什么抵抗力……

龙神在这种程度上,反而是最大限度的帮助人类和妖怪之间的隔膜冲淡。

加上龙神本身的庇佑,现在的人类倒是真的已经比过去好得多,不再是那么怕妖怪,讨厌归讨厌,但是它们知道,在人间之里的范围内,能够伤害它们的人已经不存在了。

至少那些家伙本身是这么认为的。

幻想乡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家园,是真正意义上值得用性命去守护的家园,而且经过了那么长时间,在这样的规则下一步步的前进,妖怪们也渐渐熟悉了这里的规则和生存方式。

龙神也是其中之一。

“不算是遗言。”所以,想明白了之后,博丽笑道,“因为我真的打算好好活下去。”

“……”龙神依旧面不改色,但是也依旧是不明所以,“你总是说些好像是人类应该说的话。”

抱歉,我一直当我就是人类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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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龙神还是比较好糊弄的一个人,毕竟是龙神吗,脾气好,人也好,但是,另外一个人很难弄。

真的从各种意义上很难弄,虽然说博丽所说的话她从很多意义上来讲很听话……但是这个听话也是在某些程度上显得很怪异。

至今为止,博丽还是完全搞不懂辉夜是个怎么样的人。

不过……她肯定愿意帮忙,这一点,博丽也同样清楚,毕竟是辉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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