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乱抓,这样他也安全一些,”程恪说,只是一想到那时的江予夺只有十岁,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且这样他也不会被岸上的人发现吧?”
“你说对了,”陈庆指了指他,“聪明,难怪三哥喜欢你,他那时就特别小心了,怕有人发现他。”
程恪轻轻叹了口气。
“我从那次起,就认定这个老大了,”陈庆说,“三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范儿的老大。”
“为什么叫他三哥?”程恪问。
“他姓江嘛,三工江,懂吧,跟二马冯一样,”陈庆说,“我就叫他三哥了,街面儿上混,总得有个名号。”
程恪笑了笑。
陈庆酒量一般,喝了点儿红酒也能兴奋起来,说了不少江予夺小时候的事儿,他怎么跟人斗狠,怎么去了卢茜那儿干活,怎么帮了一个又一个小兄弟。
但不得不说,陈庆并不是个完整的傻子,他嘴很严,哪怕是在说兴奋了的状态下,江予夺遇到他之前的那些事,他依然是一个字儿都没有提。
“那时这片儿挺乱的,打架的,收保护费的,”陈庆啧啧着,“群魔乱舞,百家争鸣,朝花夕拾……三哥也没说自己是老大,但就是谁也不敢惹他,论单挑,没有人是他对手。”
“嗯。”程恪点点头,能听得出来陈庆对江予夺是五体投地。
“那时还有个说法,传得还挺神,”陈庆笑得嘎嘎的,“他们说,老三没有痛觉神经,不怕疼。”
“真的吗?”程恪问。
“屁呢,不过他很能忍疼是真的,非常能忍。”陈庆说。
也许不仅仅是能忍,有时候疼痛是会被忽略的。
一桌菜基本都被陈庆吃了,程恪看着把最后一口菜汤都喝光的陈庆,有些想不通他是怎么能保持劈柴一般的身段的。
“行了,我今天也说了不少了,”陈庆抹抹嘴,“三哥说了,这阵儿你有什么事儿就找我,他估计不好意思见你,毕竟弄伤你了。”
“没事儿。”程恪说。
“我走了,”陈庆拿出手机,“加个好友,我把地址发给你,你明天把车帮我开过去吧,九点之前啊,晚了我会被领班骂成渣子。”
“嗯。”程恪拿起手机,跟陈庆加了好友,看了看陈庆发过来的地址,“汽车美容店啊?我说你怎么成天换着车开呢。”
陈庆笑了起来:“你要想开个什么车过瘾就跟我说,我跟客户都熟,借用个一天两天都没问题的。”
“我没有开车的瘾。”程恪笑笑。
“我走了,”陈庆起身穿上外套往门口走,“有句话我还得说一下。”
“嗯。”程恪应着。
“三哥不是神经病,”陈庆说,“他要真是神经病,这片儿的人还能这么怕他么?”
“嗯。”程恪点了点头。
“好好休息,”陈庆打开门,又指了指眼角,“那个伤你注意着点儿,如果有什么不对的你跟我说,我妈在医院有熟人,带你去看看。”
“好的。”程恪说。
陈庆走的时候依旧是一甩门,震得窗户都跟着响。
程恪叹了口气,站在桌子旁边,愣了一会儿之后拿了个最大号的垃圾袋,把餐盒什么的都扫了进去,然后有些后悔,要没用盘子把菜再装出来,这会儿就算收拾完了。
瞎讲究什么呢,还得洗碗。
他慢吞吞地把盘子收拾到厨房水池里,看来应该买个洗碗机了。
但就算要买个洗碗机,也不能马上解决眼前这几个盘子。
程恪从早上起就提不起什么劲,这会儿听着陈庆没什么重点地说了一晚上江予夺,只觉得更乱更没头绪更提不起劲了。
他看了一会儿,把盘子扔进了垃圾袋里。
行了,收拾完了。
反正盘子还有多的,而且平时也就吃个方便面,根本用不上。
程恪洗了个澡,肩膀上已经结痂的伤口被水一冲,又有些刺痛,他往上面随便喷了点儿酒精,回到客厅沙发上坐下。
漫漫长夜,如何打发。
他拿起投影仪的**,想看个电影,但在按下去的那一瞬间又把**放下了,他想起了昨天晚上的山村老尸,后背有些发凉。
这屋子不算大,但在想起蓝衣女鬼的时候,一个人呆在屋里就会觉得旷得慌,再加上肩膀上还有伤,跟扶肩膀的那个镜头一联系。
“操。”程恪躺倒在沙发上,拉过还没收起来的被子把自己裹好了。
其实让他有些害怕的,不仅仅是楚人美。
因为有陈庆的存在而变得热闹的气氛消失之后,他慢慢从混乱里再次想起了早上江予夺向他狠狠挥来的拳头。
有些后怕。
陈庆坚持江予夺没有精神上的问题,程恪能感觉出来他是真的这么相信,不是在维护三哥的形象。
程恪有些动摇,陈庆的某些话也有道理,如果江予夺真的有精神问题,他又是怎么能在这么多年里,让这一片儿的混混都怕他三分。
混混是混混,混混不是傻子,他们会怕一个打架厉害能服众的老大,但不会害怕一个打架厉害能服众的……精神病人。
也许并没有他想的那么严重,江予夺的童年吃过不少苦,所以他会小心过头,也会因为紧张而误伤。
程恪皱了皱眉。
问题就在这里了。
这种状态本身就不是正常的。
而且也始终无法解释,跟他好得可以随便进屋的陈庆,为什么居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些“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