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小民有田>第一百三十七章 感情的背叛
正是夏春凤么。

“春凤……咳咳……”

“嫂子……”

“你们说到有才的事,我也有些耳闻,但一直没得到证实罢了,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有才能有个儿子,给老高家传宗接代,我……也替他欢喜,说真的,我突然感觉自己好顿时一身轻松,真的,我没有伤心,我没有怨恨,我一直因为没给有才生个儿子而觉得很愧疚,觉得对不起有才,对不起老高家,这下太好了,我终于可以放下这个大包袱了,如果这事能够对有田有利,我也不怕公开,至多我就是把这个位置让给陈芙蓉罢了,又有什么能比保护有田更重要呢。”夏春凤真诚地说。

原来,夏春凤梳洗之后,想到有田那件衬衫还在自己的房间,于是送过来。没想到恰好听到了田淑珍母女的对话,有才背着她在外头生有儿子,确实对她是一种感情的背叛和欺骗,她是有点感到悲哀和委屈,可听到这事还能给有田解围,才觉得好受一些。特别是知道有田手臂上的咬痕是自己神志混乱时咬伤的,心里不禁一阵心疼和内疚。有田,为了你的声誉和前途,别说这点委屈,嫂子什么都可以豁出去了。

……

步家村,位于云天山西麓,是一个约有五六百人的村子。原来步家村和刘家洼属于位于云天山东麓的一个叫做春台的行政村管辖,后来镇里为了方便管理,于是将这两个屯划给红莲湾行政村管辖,但一直以来春台村要比红莲湾富裕,因此这两个屯的村民并不太看得起红莲湾的人,甚至对划归红莲湾有些抵触情绪,归属感并不强。正因为这样,红莲湾村两委对这两个屯的管理,主要还是依靠宗族势力来协助管理。

步家村的人原本离群索居,村民们聚居在围龙屋,主要靠耕猎谋生,家家户户都是猎户,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与外界的接触交流多了,这才渐渐走出围龙屋,走出云天山,但他们在外头谋生也很不容易,没什么手艺,没什么家底,在外头打拼常常是碰个头破血流,后来他们在云川江上找到了自己生存的位置。当时江上的水贼水盗神出鬼没,过往的运输船只不时遭到洗劫,此外江面上寄生着不少小帮会,敲诈勒索,没事找事,索要保护费什么的,也让过往的货船烦不胜烦。步家村人人尚武,个个身怀武艺,他们先是替船东押运,由于做事严谨负责,且讲信义,深得船东们的喜爱,都喜欢雇他们护航押运,这样一来,不仅分了其他帮会的“蛋糕”,也断了水贼的财路,遭到敌视,为了维护步氏族人的安全和利益,步氏族人抱团应对,渐渐形成了一个大帮会——“云天会”。据说,“云天会”的核心头目是步氏“天”字辈的几个族老,但他们一般很少露面,具体负责“云天会”日常事务管理的是步石龙、步石虎、步勇、步雄等步氏后人。二十年多年转眼即过,经过二十多年的打拼,云天不仅闯出了响当当的名头,还积累了巨厚的财力,与白川本土的“船帮”、“客家帮”基本包揽了江面上的护航押运和搬运装卸业务,在这三大帮会的垄断和挤占下,那些小帮会无法生存,只能选择投靠依附三大帮会或者作鸟兽散,像刘武周父子就选择依附“云天会”找一碗饭吃,至于跑单干的散户要找到活儿就越发难了,像贺若石、高大元不愿加入帮会,只能回家耕田种地在近些年,步石龙洗脚上岸,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生意人,开始把目光转向城里的星级酒店和房地产以及运输等行业。

步天禄是步氏宗族的“天”字辈族老之一,他也是“云天会”的核心头目之一。据说,此人自小无父无母,独自生活在云天山上的一个山神庙里,以打猎为生,后来不知遇到什么奇遇,习得一身卓绝的武功,罕逢对手,可惜娶了一个刻薄的婆娘,与族人相处得不大好。武功不能当饭饱,一文钱有时难死一个好汉,有一年冬天,他在浪竹卖柴时饿晕在浪竹街头,饥寒交迫之下,他倒是有些骨气,并没有去偷去抢,他以为自己要饿死了。也许是投缘,也许出于一时的怜悯,当时有一个杀猪卖肉的年轻人请他吃了两碗红薯粥和一碗猪红汤,让他活了下来。一饭之恩,有时胜过金山银山。事后,他多方打听,得知这个杀猪卖肉的年轻人叫刘武周,家住刘家洼。后来,听说刘武周也在江面上混,但他们也没有什么来往,直到有一天刘武周带着自己十岁的儿子刘朝勇来到步家村拜师学艺,当时,步家村人认为武艺是步氏后人谋生的技艺,都反对传授外村人武艺,但没想到平时寡言少语的步天禄答应收下刘朝勇,但因为族规不许收外姓子弟为徒,刘朝勇只能算是一个记名弟子,步天禄夫妇膝下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一来感念当日的一饭之恩,二来刘朝勇这小子像他老爸一样乖巧滑头,相处的时间长了,刘武周也没少交学费,步天禄的婆娘甘艳凤渐渐喜欢上这小子,不仅要认他为干儿子,还有招他入赘步家的打算。刘朝勇这小子生性奸猾,为了学得真功夫,别说干儿子,就是作孙子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就是入赘这一条有点为难他,一是入赘遭别人看小,二是刘武周不答应,最主要还是这个小师妹生得确是少了一些女人味,身材五大三粗,还一脸横肉,我的妈呀,要与这样的女人过一辈子,你干脆杀了我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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