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小民有田>第一百四十三章 净身出户

居住在石屋的老者姓陈,没人知道他的真实醒目,大家都叫他陈叔。

有人揣测,陈叔是当年盘踞在姜姐寨那股土匪的一个小喽啰,土匪老营被捣毁之后,除了凶残的匪首以及一些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匪徒被枪毙之外,其余大部分喽啰经过在教育一番后,被遣散回家自食其力,陈叔无家可归,又跑回姜姐寨老营居住,老营被剿匪部队一把烧了,只剩下一间存放粮食用的石屋,于是这间石屋就成了陈叔的家。几十年来,陈叔孤孤单单一个人生活在石屋里,他有一个本事就是治疗骨伤,驳骨接骨,但他的脾气非常古怪,平时很少下山,也很少与乡民接触,可谓是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白天早起晚归采草药,晚上呆在石屋里泡制驳骨药酒,据说效果很好,周边的村民上山砍柴打猎常有人摔倒骨头找他买药酒,他分文不取,但他一般不会亲自动手给人驳骨接骨。

且说这一日目送着步天禄师徒下山后,陈叔小心谨慎地查看了一遍四周,确定没人后才回到石屋,掀开睡榻,从一个小洞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边没有什么值钱的物事,而是一块发黑了的羊皮卷,羊皮卷上画着的赫然是一幅云天山脉的地图,标注着云天山的风物名胜景致,随后他的目光定格在步家古茶林那片区域,浑浊的双目闪烁着渴望的光芒,桀桀干笑了几声,自言自语道:“整座云天山,就差步家古茶林这个山谷,其它地方都找遍了,徒劳无获,难道东西真的会埋藏在步家古茶林这一带?应该不可能呀,这个山谷也太平淡无奇了,太不起眼了。”

“可恨啊,我陈志明埋名隐姓,抛妻弃子,独居山野几十年,白白耗费了大半辈子的光阴,没想到东西可能会藏在身边的古茶林内,我怎么就一直没想到呢,难怪步云岳这个老匹夫带着猎枪昼夜守着,还以为他心疼那几棵破茶树,原来他也是个有心人,呵呵,好在他死了,死了好啊,早死早投胎,不用呆在山上喝山风。”

“还好,步云岳的儿子步天禄是个败家子,一点也不把步家祖产古茶林放在心上,就是他那个大丫头比较麻烦,她还是时不时跑到古茶林的木楼上发呆,白天想进古茶林这个小山谷探一探都不大方便。呵呵,正为此烦恼,没想到步天禄这老小子递上一个大枕头,为了他那个劣徒的一条胳膊,他答应让我自由出入古茶林采山草药。”

随后,只见陈叔思索了好一阵子,重新藏好小布包,然后背着药篓、药锄和攀爬的装备,朝古茶林所处的小山谷走去。

……

一个上午,高有田还是主要跟着老文书熟悉村文书的日常工作,特别是文件的处理、跟踪、归档,一个愿意教,一个认真学,有样学样,现学现用,倒也不算难。

不知不觉,又到了下班时间,高有田想起要送吴飞凤的事,于是和老文书说了一声,即朝饭堂走去。中午村干部都统一在饭堂开饭,饭堂的饭任吃。高有田心想:村委中午不仅有地方休息,还有免费午餐,还是很人性化的,以我每顿2斤米的饭量,一年下来可替家里省下不少口粮,呵呵,没办法,家里穷,一家几口人生活,自己也没什么收入,当村官至少有免费的午餐吃。

到了饭堂,发觉自己是第一个先到,不禁有些不好意思。玉凤嫂正在分着菜,看到高有田,于是含笑说:“高文书,挺准时喔,饿着了吧,你先打饭,菜马上就分好。”

“咳咳,不忙不忙,你忙你的,对了,飞凤呢,怎么没见她,不是说好我送她吗?”高有田讪讪一笑,问。

“她在我房间里,等着你呢,这丫头也真是,真不好意思,太麻烦你了。”玉凤嫂说。

“没事,我不是正好到镇上办点事嘛,搭顺风车而已,对了,她吃饭了吗,怎不叫她一起来吃?”高有田说。

“她在家吃过了,别管她,菜分好了,你可以先吃吧,都是随到随吃的,不用等。”玉凤嫂说。

“噢,也好。”高有田说着,到电饭锅里打了一盆饭,领了一份菜,直接倒在饭面上,青菜、豆腐饼、鲜肉片,可能是有点饿了,高有田觉得很香很美味,三下两下就干了一盆饭,再去添了一盆,菜没了。

“高文书,我给你加点菜汤吧,好送饭,你放心吃饭,我今儿特意加了半斤米,女同志吃得少,应该够吃的,如果还不够,明儿我加到一斤米。”玉凤嫂含笑地看着风卷残云地吃着,心想:年轻人长身体,还真是能吃。

“咳咳,饭……够了够了,谢谢大姐。”高有田还真的有点感动,玉凤嫂这人真善良,心真好,好得像自家大姐一样亲切。

“谢什么呢,不急,慢慢吃,别呛到,吃完了,那边锅里有蛋花汤。”也不知为何,玉凤嫂看到高有田心里就特别柔,她没有弟弟,还真希望有一个弟弟,心想:要是有一个这样的弟弟多好啊,老妈以后也就有一个依靠了。

本来还可以吃一盆饭的,可高有田担心把别人那一份都吃了,这可不好啊,人家村领导都还没吃,于是又喝了两盆蛋花汤,这才觉得勉强饱了。

正要去洗自己的饭盆和筷条,玉凤嫂说:“高文书,饭盆和筷条放在那儿就好,我待会统一洗,统一消毒的,你吃好了就可以回房了。”

“噢噢……也好也好,辛苦了,对了,嫂子,我先回+家带点东西,麻烦你告诉飞凤,让她再等一下。”高有田说。

状态提示:第一百四十三章 净身出户--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