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妖孽神医在都市>第104章 事出有妖孽

最后事情了了。

宋靖宇,唐胖子离去,李东来却被楚飞扬留了下来。

阿惹继续添茶,李东来又是足足过了把眼瘾。

男人历来都喜欢朝三暮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楚爷,您单独把我留下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需要跟我说?”

看着面色淡然,又是悠然自若喝着茶水的楚飞扬,李东来满眼疑惑。

“嗯,我的确是有些话想要问问你。你天天跟老宋一起,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比较反常的地方?”

楚飞扬的问话有点古怪。

李东来面色沉吟了一下,他想了又想:“经过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老宋还真有点反常的地方。”

楚飞扬手指头轻轻扣在了桌子上,接着问道:“都说说看,他的反常都有哪些。”

“要说老宋的反常,还真有。就在上个月,他把跟随自己5年的秘书给炒鱿鱼。还有,老宋开始个话叨,往常若是处理好了公司的事情,他准往我的办公室来溜达,一泡就是半个小时以上。可是最近这一段时间,老宋几乎不来我办公室了。”

李东来想了又想,继续说道:“之前我还以为可能是公司的事情太忙碌了,人有的时候一旦忙碌起来就很疲倦,不想说话。可是我后来想想,唐胖子的工作量跟任务也不比我们少,可是唐胖子不也是整天都乐呵呵的吗?他寻常也没啥往我那蹿腾。倒是老宋……唉,我看看还真不懂了。”

“那个……是不是他家中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你有问过他吗?”

“呃……并没有。我跟老宋认识已经好些年了,他这人一旦认真工作起来,从来不会把家庭琐事跟工作上的事情混合一起。只是老宋这段时间的变化,他突然一下子变得沉默寡言,还真的是有点奇怪了。”

“行吧,我知道了,我会找个时间来跟他好好谈谈的。”

一个人不会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变化那么大。

事出有常,必有妖孽。

李东来本还想继续多赖一会儿,看看那个妖艳的阿惹,视觉上绝对是一大享受。

同是男人,男人们的心思,就凭李东来那点小心眼,楚飞扬何尝看不出来?直接一脚将他“踹”了出去。

李东来一边捂着生疼的屁屁,一边抱怨楚啦。

不就是多看一眼么?能死得人啊?

一旦公寓内没有了外人,阿宝就“嗖”的一下从“器灵空间”没出,一副懒洋洋的在天台上沐浴阳谷。

眯着一双小小蛇眼,无比惬意。

每当这时候,阿惹总是去小小的捉弄一下阿宝。

她将阿宝缠起来,当做是“手镯”一样的佩戴手腕上,又或将阿宝当成了一根绳子,直接用来打圈圈绑着头发,顽皮的四处溜达。

嗤嗤!

阿惹的这般恶作剧,每次阿宝总是抗议。无奈它只是一小小的“迷你蛇”,又被楚飞扬“约法三章”,不能随意变化真身。

小小个头的阿宝,胳膊难敌大腿啊,只能任由阿惹这俏皮的剑灵一番蹂躏了。

阿宝的抗议,委屈,楚飞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倘若阿惹折腾的过分了,楚飞扬才去小小的干涉一下。

每当这时候,看着阿惹那一脸吃瘪的模样,那便是阿宝最为兴奋的时刻。

阿惹直接白眼一翻,扬起了拳头,默默说了一句:小东西,让你嘚瑟,等主人不在了,我在收拾你也不迟。

嗤嗤!

阿宝也不敢示弱,吐露着小小舌头,以是示威:臭阿惹,你胆敢试试,小心我真身一变换,直接一屁股坐死你丫的。

阿惹继续白眼翻翻:你个小东西,你敢!

一牲口,一剑灵的相互“斗气”,这才是家的味道,这才叫过日子。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楚,练练些字。

尤其是当他特别烦躁的时候,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写字。

不是用钢笔写字,而是毛笔。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使人开窍,明智。

“咦,想不到主人您写的字这么好看?您这书法已经练习有好些年了吧?”

真的想不到主人的笔功如此厉害,若是没有几年的功夫,绝对写不出这么深厚,又是好看的字体。

见字如其人。

“是啊,的确有好些年了。”楚飞扬一声感慨。

回想那上一世,他天天几乎都是毛笔提字,不管是笔力,笔功都是一流的。

现在不外乎是写几个字而已,小意思啦。

“主人,有个事情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跟您说,是关于你那个朋友的。”

阿惹的话顿时让楚飞扬心下一惊:“关于我朋友的?是谁?什么话,你速速说来。”

阿惹点点头:“嗯,是这样的。之前我给他们沏茶水的时候,你那个叫宋靖宇的朋友,我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股不祥和的气息。至于那一股不祥和的气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不过我敢肯定的是,他身体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寄生着。”

“身体上有东西寄生着?阿惹,你能否把话说得明白一些?”

难道宋靖宇真的有什么问题吗?如此不正是符合了之前的猜测跟疑惑吗?

阿惹歪着脑袋,她很努力的回想着之前的事情:“怎么说呢,其实我也不大清楚他身体上寄生的是什么东西,然而我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不是什么好的东西。”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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