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剑芒凌霄>第三百零九章:血原鼠

“究竟是谁敢这么做?”凌青云不解,但灾难确已临头,腐朽剑锋直指咽喉,这是确凿事实,不容争辩。

哪怕知道幕后主使又能如何?并不能助他度过眼前难关,反倒更容易遭受杀人灭口的威胁,凌青云一念百转架住刺来的剑锋,双剑交触的剑鸣铿锵是他喜爱的声音,但那逼至面前,令身体本能忌惮,浑身生命力都悸动的腐朽气息却无疑引发厌恶,相续又是几剑构成密集剑网,烟波涟漪为他隔绝了腐朽气息的侵染,也暂时逼退剑锋,给了他几分喘息之机。

若有龙吟在身畔响起,护体真气中也隐有龙鳞虚影呈现,龙游身法施展,凌青云正面黑衣人且战且退,倒不是他怕了黑衣人,正面交锋他自信不弱于人,但此处实在是是非之地,谁知道这里有多少黑衣狩猎者?万一再来一个,哪怕战力不比眼前对手也是烦,更何况,普通的修士与妖兽也不算同一战线,在凌青云从传承地离开时落在他身上的觊觎目光可一点也不少……

离开汗陇遗迹所在,越远越好!至于神秘组织,此地的真相,这不是凌青云所能考虑的,再怎么天资秉异如今的他也只是金身中期修士,凭什么陷入能威胁天行强者的漩涡中心?

见凌青云欲走,黑衣人目露冷光,一柄银剑厉芒大放,席卷着猛烈腐朽气息汹涌来袭,一时间无数金光乌芒交错,凌青云在激战中且战且退,忽然有危机感来袭,浑身寒毛倒竖!

剑光瓦解,真气崩散,那若隐若现的龙鳞与符文也随之炸开,数道血痕切开金身玉体,在脖颈不远处不断淌血,千钧一发便与死神擦身而过的凌青云感到心寒,眼中除却寒冷,也燃起怒焰熊熊。

出手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只先前被追杀,却蛊惑他当挡箭牌的妖鼠,凌青云与黑衣人展开激战后妖鼠直接凭速度优势消失得无影无踪,本以为它趁乱逃跑,却不料埋伏在此,伺机偷袭!

“拿我当挡箭牌,还想杀我?”凌青云不由愤怒,若是单纯的截杀或祸水东引也就罢了,为利益与生路许多人什么都做得出来,更何况是一只妖兽?但这妖鼠既拿他当挡箭牌,而后毫无感激愧疚地发起偷袭,却比以上两者更为恶劣,他怎能不怒?

“果然是只畜牲!”一声暴喝,凌青云的剑芒如风雨漫天而发,铺天盖地凌厉之势令黑衣人与妖鼠都有所忌惮,暂避锋芒,凌青云却趁胜追击,长剑在流星剑意下骤然加速,携着一往无前的必杀之势直刺妖鼠!

“妖鼠体型较小,擅长敏捷,防御与生命力却不算强项,流星剑意加之暴风剑意,一举要它性命!”眼中厉芒掠过,凌青云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不然同时面对两大灵华境强敌围攻太过棘手,根本脱身不得!

“吱!”当见到铁精宝剑化作流星朝自己来袭,以娇小身躯在剑芒中穿梭躲避的妖鼠就明白自己躲不了,它不禁发出一声厉叫,整只鼠人立而起,一根根毛发喷涌浓烈血气并向红色转化,一双眼也迅速充血发红,透出无边煞气,令人心悸。

“叽!!!”叫声尖利却比虎啸狮吼更为恐怖,森林仿佛掀起腥风血雨,鲜红之色以小小妖鼠我中心扩散十数丈远,凌青云与黑衣人都身陷血红,望着彻底转变的妖鼠却大吃一惊。

此时的妖鼠从头到尾都化作血红,长尾巴似是长满棘刺在地面犁出沟壑,一身毛发血矛竖立散发惊人凌厉之气,两颗啮齿拉长如剑齿虎之獠牙,鲜红血珠从中滴落,至于那一双眼睛更是瞪大,不再有小动物的可爱,宛如血海深渊,不知有多少怨魂在内哀嚎,更有无数幼小身躯在挣扎,惨叫。

“血原鼠!?”凌青云被妖鼠的变身震撼,想不到这才是对方的真面目,血原鼠,世上最臭名昭著的妖兽之一,不,准确的说已不算妖兽,用妖魔将其称呼才更恰当。

迄今为止,凌青云见过狼鲸、黑魔蚁等称得上妖魔的生灵,它们的共同特征是生性残暴,以屠戮其他生命为乐并有着强大实力,血原鼠同样如此,但血原鼠还有更残忍的一点,令人毛骨悚然。

那就是食亲,这是一个残暴到疯狂的种族,它们残食同族,连自己的兄弟姐妹,父母子嗣也不放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一旦遇见同类就会相残并彼此吞噬,甚至有母血原鼠在生下孩子后便直接吞下,如斯凶残令人惊悸,虎毒不食子,这种魔鼠比虎毒了不知多少!

血原鼠所以食亲,是因为它们有一种特殊的能力,那就是通过吞食其他血原鼠来浓缩自己的血脉,令自己不断返祖,接近“原始”,因此才有血原鼠之名,返祖能令血原鼠愈发强大,并不断觉醒操控血液的可怕天赋,直至它们达到始祖之境——据说,血原鼠是始祖是一只在四座大陆掀起腥风血雨的恐怖凶兽,也说是一位盖压时代,导致千年黑暗的鼠妖王,那是能与圣兽争锋的魔鼠,恐怕也是鼠族史上最强者。

很难想象,这种残忍而自残的种族是怎么延续下来的,但血原鼠这一异种确实自古传承了下来,甚至在某些时代觉醒出灵兽级血原鼠,在大陆上掀起腥风血雨,造成的杀戮不比昔日血巫要小。

因此人们厌恶血原鼠,恐惧血原鼠,也忌惮血原鼠,对血原鼠的残忍深恶痛绝,也生怕血原鼠真的返祖到昔日魔鼠王的地步,因此在外历练的修士都明白一个道理,面对这种通体血红,散发血腥气息的鼠类务必斩草除根!

“想不到,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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