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怕死的人,越是要思考如何才能不死。血肉屠在地仙中大概是一等一怕死的人,所以他保命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强大。
所以他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明白一个道理:关键时刻,只有豁出命去,才能保命,对手这一剑再强,也是由人来催动的,若能提前一步将人杀了,再强的剑势也要烟消云散。
所以一向怕死的血肉屠,这一刻反而不再怕死,强忍着剑锋入体的剧痛和恐怖,将注意力都放到了右手,手心里正有口切肉刀。
然而就在他要将刀锋横引,将对手一刀两断的时候,忽然眼前一花,朱诗瑶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而他额心内插着的三尺剑锋也不翼而飞。
血肉屠大吃一惊,顾不得狼狈,接连挥动了三次切肉刀,的确是刀刀见血,但全都是自己的血。
因为对手已经从比武场中消失了,切肉刀切不到朱诗瑶的肉,只能反噬主人。而血肉屠意识到这一点后,不由愕然。
难道说……对手是弃权认输了么?
与此同时,观众席上,人们惊讶地看着王陆高高举起手,宣布本场比赛弃权。
而在他身旁,浑身浴血的朱诗瑶,正非常不满地看着他。
但王陆哪里会在意朱诗瑶怎么想,人都被传送出来了,她还能怎么办?难道冲自己拔剑相向么?那也可以,反正自己对她的星辰神眼知根知底,她是打不过自己的。
关键是,总不能让她死在场上。方才的战况可谓千钧一发,但王陆看得清楚,最后的结果最好也无非是两败俱伤,朱诗瑶获胜的概率不到两成。
究其原因,并非朱诗瑶实力比琉璃仙更弱,也不是血肉屠比小毒仙更强……朱诗瑶实在是没有一口趁手的兵刃,若是破苍穹在她手中,方才血肉屠一定是先死一步。
可惜的是,朱诗瑶有绝世的剑灵根,却没有足够好的运气,琉璃仙能在太古剑冢中捡到破苍穹,但朱诗瑶却一口大日金煌剑一路用到现在。
万仙盟空闲的仙宝不是没有,可惜都不适合她。
这一场战斗终归是输了,王陆不以为意地摇摇头,便要开始下一场,但此时上古地仙们却不依不饶起来。尤其那燃灯女更是充满恶意地冷笑不止。
“方才话说得好听,结果你到底还是惜命不敢拼啊。琉璃仙敢拼,因为你早用诡计担保她性命无忧!换了没有同身蛊的朱诗瑶,你根本不敢让她拼!”
这番话说的一点不错,但王陆却回以加倍嘲讽地笑声:“说你蠢你还不认,方才我弃权比赛,为的是保你方人命。血肉屠虽然是屠戮天魔,却是抗衡堕仙时的重要战力,杀一儆百之事,有小毒仙的前例就足够了,所以我出于全局考虑不惜牺牲了自家的一场胜利。本不指望你这智商能够理解,却想不到你身边的人竟也佯装不知,放你出来狂吠!”
这话说得一众地仙简直惊为天人,所谓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无外如是!出于全局考虑?方才明显是快要两败俱伤,而朱诗瑶的胜率还要小些,怎么反而变成万仙盟一方手下留情了?!
王陆对此只说了一句:“你们凭什么肯定,朱诗瑶体内就没有同身蛊?她被血肉屠当胸一刀,脸上不露痛苦之色,你们真以为是她自己的本事?”
燃灯女闻言一愣,随即争辩道:“可你身上也没有半点伤痕!”
王陆以鄙视白痴的眼神看着对方:“谁跟你说另一只同身蛊就必须在我身上?”
这番辩解实在是合情合理,令人无话可说,燃灯女被噎得沉默许久,完全不知如何反驳。
好在尴尬没持续太久,黑衣地仙便说道:“准备下一场吧。”
于是准备下一场。
贪狼对阵犬走椛,看上去双方的实力差距前所未有的巨大,贪狼是此次出场的四位地仙中最强大的一个,犬走椛却显然是万仙盟阵营中最弱的一环。实力、智计和名声都比其他几人差得远,唯一拿得出手的特长也唯有歌声尚算甜美,这特长却与战斗无关,将她派上场去,这一场怎么看都有些直接放弃的意味。
不过经历了前两场战斗以后,没人再敢小看王陆的布置,就算是条笨狗,经过王陆的手放出来,也难保就不会咬死人。
犬走椛入场后,并没立刻变出原形,而是以少女的姿态好奇地四下张望,显得对仙一区中央比武场充满好奇,不过很快她的注意力就被登场的贪狼吸引过去了。
看着恶名昭著的对手,犬走椛哼了一声,少女略显憨态的声音,却吐出了粗犷直爽的言辞。
“王陆!之前你说过,只要我干掉这厮,小白就归我了,没错吧!?”
观众席上,王陆哈哈大笑:“没错,只要你能干掉他,我帮你向白诗璇约炮。”
“真的!?如果你敢诳我,小心我咬死你!”
王陆淡淡地说道:“你敢咬我,小白这辈子就不会再理你了。”
“我靠,王陆你这人太卑鄙了!”
“是么?那你去求别人帮忙吧。”
“啊啊啊,小白怎么会看上你啊!?”
——
就在一人一狗开始自顾自地吵起来的时候,贪狼依然维持着半虚半实的幽魂之体,默不作声,目光不断在对方身上打量,然后渐渐显出贪婪之色。
“好东西,真是好东西……你是我的了!”
他名为贪狼,人如其名,最大的特点就是贪,对任何事都很贪,在任何时候都很贪。
贪吃,好美食,贪色,好美女,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