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天择>第九十一章 又见六趾

这时候林封谨也是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加逗留,发觉土豪金将这巩德修炼出来的冰蛭之魂彻底吸收了之后,便知道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了,一旦多加逗留,被闻讯而来的降龙关援军撵上来才是难缠,所以也是很干脆的迅速离去。

不过在离开之前,负责搜尸的天狼却是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便叫林封谨来看,林封谨看了之后,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这巩德右脚的脚趾,赫然也是多出来了一只!也就是说,他居然也是个六趾人!

林封谨与那神秘的六趾组织打交道的事件已经很长了,这个六趾组织行事神秘而诡秘,貌似和娲蛇神有所联系,可是仔细调查了以后却是发觉这组织与之也是若即若离,他们吸收成员的标准,他们这个组织的宗旨,完全都是一个谜团。

这个六趾组织已经可以说是很久都没有出现在林封谨的视线当中,没想到今日误打误撞,居然又干掉了他们当中的一个成员。

根据昔日的经验,林封谨仔细的将巩德尸体的每一根脚趾都仔细的捏过,找到了他的那一根假趾,拔掉了以后却发现里面没有什么纸条或者说是信息之类的,而是藏了一颗毒丸,这毒丸的药性可以说是格外的剧烈,一旦将其服下,几乎是无药可救,就算是运气好能救活了,后遗症也必然是十分严重。

在没有其余的发现以后,林封谨也是逆流而上,迅速离开。不过这在青塘山脉当中修筑出来的官道也是沿江修筑的,所以沿途也是遇到了好几拨从后面赶上来的追兵。

好在林封谨乃是在暗处,追兵却是在明处,并且那隆隆的蹄声使得林封谨早在十余里外就有所戒备,加上江水近在咫尺,跳进江水游动几里再上岸。那么降龙关当中擅长追踪的气味獒犬也没有办法追踪,因此每一次都是事前就规避过去了,堪称是无惊无险。

而秦去这一次则是更加谨慎,林封谨发觉这厮逃走以后干脆利落的就往大山当中一窜。依照他的神通和身手,在这茫茫的穷山恶水里面随便找个地方一藏进入胎息状态,既是养伤顺便也是拖延时间,要想将其找出来,在这穷山恶水里面大军搜山都没有用。

赶路了一天以后,林封谨发觉降龙关当中应该是死了心,没有再派人出来了。此时路上也遇到了一两拨人朝着降龙关去的人,都是在草原上面贩卖货物,以物易物赚得是盆满钵满的,这些人都是严加戒备,哪怕林封谨孤单一人,看向他的眼神也是十分警惕。

林封谨也是不为己甚,走上前去,用双倍的价格买了他们商队当中的两匹好马,轮换骑乘。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便走出了这茫茫的大山,眼前便是草长莺飞,一马平川的大草原。

此时正是大草原上一年当中最美的时候。繁茂的青草正在迅速的抽芽,黄白色的小花偷偷的绽放,空气里面都荡漾着一股清新的气息,蓝天白云下。牛羊们都贪婪的咀嚼着丰美多汁的青草,牧羊的汉子用刺拉拉的嗓子吼着粗犷的牧歌,牧羊犬在兴致勃勃的抓扑着蝴蝶。

林封谨依旧拿出来了自己招牌式的书生行头。区别是自己骑着马,而书箱则是背负在了另外一匹马儿上,而西戎的书生的服装也不是宽袍大袖,颇有些类似于先秦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装束,好在腰带和头巾都是颇为飘逸,与普通人的衣服很是有些区别,辨识度很高。

草原虽然风景美丽,但是也到处充满了攻伐与杀戮,林封谨在草原上面策马刚刚走出了三四十里,就被数十骑穿得破破烂烂吆喝着的牧骑围住了,这些战力不凡的牧民们乃是被挑选出来的勇士,他们的职责就是策马在草原上围绕着自己的部族领地奔巢逻,遇到强大的敌人就示警,弱小的呢,自然就打劫了。

这些牧骑本来围住林封谨的时候,双眼当中闪现着的是野狼一般的贪婪残忍的光芒,但是当双眼看到了林封谨身上的衣着,还有另外一匹马背上的书箱的时候,那种目光就渐渐的消退而去,很明显的换成了尊敬。紧接着,一个年纪大的牧民便跳下了马来,手抚胸膛,大声歌唱了起来:

“远方的客人啊,请问你是从什么地方前来的。”

“长生天把您送到了这里,那么就请像天上的喜鹊那样栖息一晚吧!”

“”

林封谨虽然已经是三里部实际上的掌控者了,但是这里是西戎,距离三里部生活的地方足足都有好几千里,绝对不是在草原上生活的民族风俗都是一样的,难得这个部族表示出来了善意,因此本来都是严加戒备的林封谨愣了一下,就顺水推舟的接受了他们的好意,因为说实话,他都是一天一夜没睡,并且胯下的两匹马儿也快要到极限了。

来到了这个部族的驻地以后,林封谨算是体验到了草原人的好客,他在胡须都要白了的族长面前再次重复了一次自己前来西戎寻找赤蝎的谎言,然后很上道的从书箱里面取出来了一些小礼物进行赠送,这些小礼物并不贵重,比如说是针线啊,引火用的火刀火石啊,铁制的护指啊,却是草原上奇缺的东西,拿来送人很受欢迎。几乎是百试百灵的。

有了良好的交流开端,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宾主尽欢了,林封谨没费什么力气就淘换到了三匹好马,然后获得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帐篷,值得一提的是,林封谨身上的书生气质看起来很受草原妹子的欢迎,结果当天晚上想来钻林封谨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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