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重生之小孩难养>第104章 总会有些倒霉鬼
人类做贡献,用一辈子赎罪。”

刘斌一边说着,一边给大蜘蛛下了禁制。

大蜘蛛腿软得一动都不敢动,任由刘斌动手。等到刘斌走了,才敢站起来,抱着地上残缺的蛛丝心疼得要死。

可怜的大蜘蛛好倒霉,脑袋笨不是它的错,这是天生的。为了按照刘斌的要求织造三条裙子,浪费了它多少蛛丝!地上这一片白茫茫就是证据!天杀的人类,浪费可耻!

以后它再也不想看到人类,人类太恐怖了!

他们要的不是它的命,而是要它用有限的生命,去制造无限的奇迹!

而它竟然还成功了。

当然我们的大蜘蛛脑袋简单,想不到这么多。它只是觉得,人类是最最最恐怖的!比任何天敌都恐怖!

大蜘蛛一边期盼着再也不要见到那个小恶魔,一边捡起地上的蛛丝,慢慢吞吃。这些蛛丝,还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它的网都被小恶魔破坏得一干二净,要尽快织回去,不然就要挨饿。

“小杰,两位妈妈和祖奶奶的礼物准备好了。你说给两位爸爸祖爷爷带什么礼物好?”

刘斌有点小烦恼,一年旅行虽然才过去一个月,可是他还还没想好给长辈们送什么礼物。

‘等碰到再说,总会碰到他们喜欢的东西。’郑杰从来不会为这种事烦恼,反正没碰到的话,就到其他城市买点特产带回去给他们。

“小杰,你说我要不要回去的时候,去把那只笨蜘蛛带上,送给爸爸当礼物。他喜欢宠物,这蜘蛛又会织衣服,简直一举多得。”刘斌舍不得那只蜘蛛,那是他花了好几天才教会的!

那三条蛛丝裙子虽然是大蜘蛛织的,但是他的功劳更大!刘斌自恋的想,他竟然教会了最笨的昆虫做衣服,真是天才。

‘不行,那蜘蛛要吐丝就要吃很多,还只吃活的。在野外还行,带回去的话,爸爸拿什么养它。’郑杰在刘斌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

“真烦人。算了,我们还是先到城里玩玩。”之前浪费了几天,刘斌加紧赶路,离城市还有好几天的路呢。

越往前走,天气越热。

要不是学校,一直锻炼他们,常年只穿练功服。刘斌觉得自己即使是高级精神力者,也会忍不住想光膀子。

“小杰,我们这是到哪里了?”刘斌望着头上的大太阳,“这里一点都不合适人类居住。”

马上就要到城市,郑杰也没再玩神隐:“这是最靠近赤道线的城市,网上查到资料说,这是个水上城市,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巨大的浮岛,以海产作为收入来源。”

“小杰,你前世去过吗?”刘斌难得发现还有郑杰不知道的。

“没去过,我进科研组前,一直在野外执勤。”对郑杰来说,哪里都一样,哪里都能打坐,城市跟他一点关系都没。

“那我们要好好逛逛,我还没坐过船呢!”刘斌好奇死了,坐船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样的!

两人出了丛林,远远的就看到一座被巨大防护罩保护的水上都市。

“好大一条船!”刘斌望着那座城市,目瞪口呆!

郑杰虽然之前在终端上看过照片,但是当现实亲眼看到,也被震撼了一把。

整个城市被海水包围,远远看去就像一艘巨型的游轮。在防护罩的外围,有一圈漂浮的机器,紧紧的贴着防御罩。每当有巨大的浪头打到那些机器,机器就会旋转起来,给防护罩增加防御力。

海浪经过机器的阻拦,冲势变缓,到达防护罩内已经变成只有一米多高的小浪。这种阻隔海浪,并把海浪的冲力转化为防护罩能量的装置,刘斌还是第一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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