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找不到同学给我当证人,因为我所有的同学都说不记得这件事了。但是有一些同学愿意出面作证,前几天有人私家侦探给他们打电话,高价收购我在演讲会场的照片。
而且,我找到了我打工的餐厅,调取了打卡记录,这个打卡记录可以证明,我当天到餐厅工作的时间。从我学校到餐厅骑脚踏车的话,需要二十分钟,而照片拍摄的时间和我打卡的时间相隔也是20分钟。
也就是说,我根本没在会场逗留,和我朋友只是聊了两句就走了。我知道,这个不能完全证明,我在救您的时候不知道您的身份,但是至少能证明,照片不是我的,是有人收购了我同学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