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现代猎魔传>第34章 初见(上)

姜一妙的心情不好,很不好,甚至是糟糕!

临走前才和人吵了一架,这会儿正在气头上呢!

姜一妙的心情为什么不好,这要从两个多月之前说起。

姜一妙出生在一个大家族,作为姜家年轻一代唯一的女性,从小便是众星捧月,被视作掌上明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围着的感觉,有时候不一定是好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变相失去了自由。她羡慕同学们可以到全国各地去旅游,甚至出国去玩;每次出门,身边都有人暗地里跟随,她知道,那是在保护她;她已经十八岁了,从来没离开过京城,活动范围被限制在这个城市之中。姜家家规甚严,她也有反抗过,可惜从未成功,换来的是爷爷的责骂和父亲的教导,她渴望自由,渴望着有一天能像寻常人一样,有着自己的生活,不再被当作一只金丝鸟,永远地居住在那个珍贵的“笼子”里。

就在两个多月前,机会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两个月前的某一天,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一个自称是奥古斯都学院派来的男人,一个中年金发帅哥,姜一妙记得他的名字,叫做克劳迪奥·汉克斯。这位汉克斯先生,是来找爷爷的,说是想让姜家老爷子同意姜一妙去奥古斯都学院读书。姜一妙这下兴奋了,奥古斯都学院她是知道的,父亲告诉过她,她开始憧憬,那美轮美奂的校园,无拘无束的生活,当然还有一大群新朋友。可是老爷子拒绝了,说什么姜家的子女想学东西,在自己家里什么都可以学到,还怕不够?完全不需要去国外上学。姜一妙的梦想破灭了,她不甘心,当天晚上,她准备私自潜逃去奥古斯都学院,可惜老爷子神通广大,刚跑出大门,就被抓了回来。第二天,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那个老外帅哥又上门来,老爷子好不耐烦,正准备发火,老外摸出一封信,说是什么校长写给姜家家主的,不知信上写了什么,反正老爷子看了后,态度有了180度的改变,当即同意姜一妙去学院,只有一个要求,学院必须保证她的人生安全。

姜一妙高兴坏了,感谢上苍,这个机会千载难逢,终于可以出去了,终于不用成天对着老爷子那张总是板着的老脸了。

后来的两个月里,姜一妙每天走路都在哼着小曲,精气神那完全是满值,从小养成的倔脾气也收敛了很多。可就在今天,家里人来送她,却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姬家那个小白脸居然来了,是来送她的。姬家和姜家都是传承已久的大家族,而且还是世交,关系紧密。姬家那个小白脸比姜一妙年长,她从小就认识,从小就讨厌,可小白脸却没有自觉,每年都会来京城看她,送她很多东西,这越发让她生气,今天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那个小白脸也来送行,姜一妙一看到他那张比女人还“妩媚”的脸,气就不打一处来。

比起第一件事,第二件事更气人。好不容易摆脱了小白脸的纠缠,姜一妙在母亲的怀抱里撒娇,毕竟十八年从未离开过父母,这次却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只能等到学院放大假才可以回来,心里还是挺舍不得的。母亲安慰了她,老爸却让她做一件事,说到了奥古斯都学院后,去找个叫洛兰·亚特兰特的,大家认识认识。这个洛兰·亚特兰特,姜一妙小时候就知道,据说二人的父亲是朋友,本来交个朋友也不是什么大事,可这话从老爸口里说出来,怎么就变味了呢?姜一妙生气了,她的逆反心被激起了,凭什么就要我一个女孩子主动去找那个男的,我又不欠他什么,我也有我的尊严好不好?

所以,姜一妙立马就从母亲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和家人争执了一番,最后扔下一句“我走了。”头也不回地冲进安检,消失在人流中。

顾小石上下打量着这个少女,有句话说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现在虽不是坐船,但茫茫人海中,能在同一时间,去同一个地方,坐两个相近的位置,总算是缘份吧?顾小石有点好奇。

少女头上带了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帽檐遮住了她的额头;一副大大的蛤蟆墨镜,鼻子以上的部分都被挡住,看不到眼睛和眉毛;耳朵上戴着一副大红色的耳机,耳机之大,几乎盖住了脸颊,只余几缕青丝露出。上身是一件红色格子短袖衬衫,里面穿着一件白色的紧身打底衫,能看见精巧的锁骨,还有那天鹅般白皙修长的脖子;下身是一条牛仔短裤,倒不是那种热裤,浑圆的大腿笔直,小腿纤细,白得有点晃眼;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中邦皮靴,不是尖尖的高跟鞋,而是那种圆头平底靴,户外专用的。

“身材真好!”顾小石基本能判断出少女的身高,至少在一米七以上。一般来说,飞机的行李架离地在一米六左右,视机型而定,他刚才把自己的大背包放上去的时候,试过高矮,自己必须弯下腰才能进来,有了这个参照物,就大致能够猜得出。

少女里面那件白色的打底衫是紧身的,勾勒出相当优美的弧度。她并不是那种波涛汹涌的类型,但高耸着,显得那样的挺拔;腰肢纤细,一道弧线从两侧勾起,直至双腿。顾小石惊奇地发现,她的腿很长,比腰上的部分长出不少,难道是传说中的八头身,还是九头身?这个概念当然是王胖子传授的,至于王胖子从哪里学来的,顾小石心知肚明。八头身,顾名思义,就是头和身体的比例是1:8,从人体美学上来讲,净身长七头,是最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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