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HR之间>第5章 寝室

05年的冬天特别冷,元旦头天上午还有两堂课,寝室除了唐光云和小马去上课,其他6人全窝在床上,一直快到中午。

何文扬靠在床头敲打着他的新款联想旭日笔记本,说道:“老规矩,谁先起床算谁输!输了出去带饭。”

冠希哥掀开被子说:“等下!我先去窝个尿。”

“不行!窝尿也算起床了。”何文扬说完,其他人跟着附和,“对,不能窝尿。”

冠希哥憋青了脸,拍床道:“好!老子忍了,不窝了。”众人一阵哄笑。

冠希哥原名秦万鑫,是三m县的人,地方口音很重,班上第一天自我介绍,硬是把秦万鑫念的和陈冠希一模一样。从此便被安上了冠希哥的名头。

冠希哥盖好被子,躺下道:“我们这么多人逃课,万一点名了怎么办?”

何文扬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说:“我给小马发短信了,让他点名的时候帮我顶一下。”

闫磊大骂一声道:“卧槽,我也发短信了让他顶一下了。”

我一惊:“卧槽,同上。”

“同上。”

“同上。”

……

最后除了冠希哥,所有人都提前发了一条短信给小马。

几人惴惴不安熬到12点,何文扬赶紧给小马打了个电话,接通第一句话就问:“没点名吧?”大家悬着心盯着何文扬。

何文扬听着电话一下子眉开眼笑道:“没点名呀?那得庆祝一下,给我打包一个土豆肉丝回来。”

“我也要土豆肉丝!”

“肉末茄子,再带包烟!”

“两个肉末茄子,带包纸!”

……

其他寝室的人偶尔也会让小马帮带外卖,有的欺负他老实,不给他外卖钱,他忍气吞声。

有一次我和何文扬打篮球的时候,隔壁汉语言专业的张胖子在向人炫耀,说他让小马带饭从来不给钱,尽白吃,还说就没见过小马这么蠢的人。何文扬听了气得冒烟,走过去一个篮球砸在张胖子头上,骂道:“你他妈吃个!”我冲上去一脚踢在张胖子肚子上,好家伙!差点把我给弹倒了。张胖子抱着肚子卷缩地上哇哇大叫。何文扬还想过去补一脚,几个汉语言专业的靠了过来,我看架势不对,拉着他赶紧溜。敌众我寡,最后还是没能跑掉,被人狠狠群揍了一顿。

6个人拖拖拉拉爬起床,吃饱喝足。端着盆子,提着桶,嘴里唱着下流的歌,塞着凉鞋往厕所跑。由于起的晚,没热水,几个人咬着牙,打着摆子洗了个冷水头。人活二十几,全靠刚得起。元旦晚会,最重要的就是要帅!

在我眼里,美女有三个等级:三等美女,说得出哪里美。二等美女,说不出哪里不美。一等美女,新华字典一万多个字也拼凑不出一个贴切的形容。

在我眼里,王卉就是这一等美女,我放弃用苍白的语句去描述她的美丽。元旦晚会我是冲着她的表演去的。袁头要求每个寝室出一个节目,王卉要唱歌的事已经传开了。甚至于不少其他专业的人都闹着要来一饱耳福。

我们寝室出的节目是唐光云个人诗朗诵《死水》。

为什么“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比“乘兴而来,尽兴而归”使用频率更高?这是有道理的,抱着希望才更容易失望。

无聊的晚会由唐光云无聊的朗诵开始。“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唐光云装腔作势的念完这句后,向我们这边看了一眼。我总感觉怪怪的,严重怀疑这是一种暗示。

唐光云化身闻一多先生,愤世嫉俗,慷慨激昂,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我听不下去,几度想捂住耳朵。

终于念完,他深鞠一躬。台下掌声经久不息,坐我旁边的两个女同学失声尖叫,跟杀猪似的,我心里暗骂“畜生!”而我们寝室除了小马在一边搽鼻涕一边鼓掌,其余人皆是双手环抱,一脸冷漠。

随后陆续有几组同学上台表演,卖力挥洒体内积攒已久的荷尔蒙。我像看耍猴似的冷眼旁观,不鼓掌,不喝彩,也不发表意见,静待女神的出现。

那晚王卉穿了一件长款的羽绒背心,长靴丝袜尽显修长身姿。我区分不出她是否在脸上有过任何的粉饰,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恰到好处。音乐响起,是王菲的《红豆》。

还没好好地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我们一起颤抖,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我不去比较“双王”的歌声,这对天后是不公平的。那晚仿佛一切都已虚无,只有上帝为她打了一束光。我痴望佳人,不允许自己因为眨眼而错过一秒,她的一颦一笑在我心中掀起惊涛骇浪。我想,她一定是误闯人间的仙女,只供瞻仰,不容侵犯,远远一观,即是上天的恩泽。

一曲过半,我如痴如醉。冯博文手捧鲜花,像一只鸭子一样大摇大摆的走上台,献了花还索了拥抱。下台前对着台下得意的抖腿,做着鬼脸,像是在宣示主权。台下尖叫与嘘声混成一片。我心中怒火陡起,醋意熏天,但一想起冯博文的家境,自卑之感淹没一切,万千不甘化作无奈心酸。我郁郁寡欢,对何文扬说:“没意思!去打球吧。”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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