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们所作的事不同,你也好,格里菲斯也好,你们把生存这件事完全是当成了赌博在维持着……我觉得你们更加了不起。”
说完这些,格斯又沉默了,他总觉得自己好像不能够将内心的想法完全而精准地表达,便只能说了句:“今晚的风景很好。”
卡斯嘉背靠着大树,看着格斯宽阔的背脊,又看了看像钻石一样铺满了天空的繁星。
“嗯,是很好的风景。”
格斯指着军营的篝火:“这样望下去,那一堆堆的篝火,看起来就像是他们一个个细小的梦想,是梦想的篝火。”
卡斯嘉:“原来你也会说这种漂亮的话,我还以为,是哪个公主说的呢。”
格斯哈哈大笑:“你别管……”
卡斯嘉:“不过,你说得很有道理。也许就如你所说,每个人拿着小火聚集在这里,然后这些看似一吹就灭的小火,就好像永不熄灭一般,向着最具大的火焰而去……”
梦想……
火焰……
这个话题,和曾经在普罗姆莱斯宫殿外,格里菲斯所言很像。两个人都想起来那天听到的话。
格斯眼睑低垂:“是投向叫做格里菲斯的巨大的火焰中……而这些火焰里,没有我。”
……
卡斯嘉看着面前这伤痕累累的男人:“但是……”
格斯抚摸了一下长剑:“我也许只是在那些篝火中稍微取暖,然后不知不觉地踏进去……”
“格斯!”卡斯嘉似乎明白了他的想法,在普罗姆莱斯宫殿外,格里菲斯的话,或者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对于将格里菲斯当成朋友的格斯来说,那番话就有些残忍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那骄傲也往往是人们最脆弱的地方。而格里菲斯的话,显然已经刺激到了格斯的骄傲。
他将他当朋友。
他说没有人配当自己的朋友。
一片树叶飘落,格斯一剑将其斩成两半:“我这个人,只有有剑在手,就能在任何战斗中活下来,但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我不想死,而我又只会挥剑,这就是我一直战斗的理由。不管是以前独自战斗也好,加入鹰之团的战斗也好,一向都是如此。但所谓最重要的战斗理由……”
“也许是我经常企图寄托在他人身上也说不定……哈哈哈,不好意思,我总是胡言乱语,跟你说这些,真是没出息呢!”
卡斯嘉:“你想要离开了吗?离开鹰之团?”
格斯:“这次战斗结束后,再说吧。”
卡斯嘉:“那之后呢?”
“之后……”
这时,里基特和比宾跑到山坡上,一脸的兴奋:“卡斯嘉!格斯!”
“格里菲斯回来了!他听说你们安全归来,就提前一天回来了!”
只有陈百经知道,参加军事会议的格里菲斯不止回来了,还带着另一个消息回来,不过,眼下没有什么事比手机战场上的亡魂更加重要,勾魂鬼还在外面游荡。
帐篷里,陈百经看着新炼制出的鬼仆,很是满意。
在他面前,是一个浑身铁甲的高大战士,手里拿着把超长的长枪,正是青鲸超重装猛进击灭骑士团团长亚当的模样。
“不错不错,有足够的亡魂用来祭炼,直接就炼出了个化虚为实的鬼仆来,也算是一个惊喜。”陈百经看着眼前的鬼仆,很是喜欢。
“从今天起,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大块头吧。”本着长的像什么就叫什么的原则,陈百经取名非常随意。
看起来傻愣愣的鬼仆面无表情,对着陈百经行半跪礼。
“好了,出去找吃的吧,能吃的亡魂都吃掉吧,天亮以前记得回来。”陈百经挥挥手,大块头就化成一阵黑烟,穿过帐篷消失。
休息了两天,格里菲斯终于召开了军事会议,卡斯嘉、格斯、捷度、哥尔卡斯、比宾、里基特等等鹰之团的骨干都到场了,陈百经自然也在。
“本次作战目标,多尔多雷!”格里菲斯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小红点。那小红点位于一条巨大山脉的中段,面前是一片坦荡平原,光是看地图,就知道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
“多尔多雷?!”卡斯嘉身为鹰之团的二号统领,当然研究过这个地方。百年前,这地方就是米特兰德的领地,是米特兰德边境上的一道雄关,可惜,后来被裘达人得到。裘达人依据此城,一路侵入,进,能以骑兵直达米特兰德王都,退,也能据关而守,立于不败之地。
格里菲斯点点头:“这是个硬骨头。”
捷度:“据说裘达人有三万士兵在多尔多雷据守,更有裘达最精锐的骑兵团——紫犀圣骑士团作为主力。米特兰德的白虎骑士团已经溃败,我们……有多少援军?”
“没有。”格里菲斯说,“鹰之团共五千人,就是本次作战的全部兵力。”
哥尔卡斯跳起来:“不会吧,格里菲斯……就我们五千人,要去攻打这样一个城堡……就算是平原上作战,也有着六倍兵力的差距啊!完了完了……”
里基特:“哥尔卡斯!你先别急……”
哥尔卡斯:“闭嘴!”
格里菲斯:“若是以少胜多的话,这些年,鹰之团难道还做的少了?不管对方是多少人,只要是战斗,就没有一定会失败或者胜利的道理。抓住那看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