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凤舞隋末>第674章 问饮

午后,雪渐消,风也渐停。

原本被阴霾遮盖得严严实实的天空,慢慢的被阳光烧灼出了无数的孔洞,将斑斑点点的光芒洒向了大地。

而此时裹着皮毛大衣,高坐在完成度最多也就百分之六十,乍一看还是半成品的高仿**楼城上,一面喝着用红泥炭炉温着的梅子酒,一面斜眼远眺的黄小刚,口中也不知道碎碎念着什么。

倒是站在一旁的吕二十九娘,抱着一个硕大的皮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孩子,指着远方不停的在说说笑笑。

生于大业十二年(616年)的小黄浩,如今已经三岁多了,但见得这小子不但长得虎头虎脑的模样,头上还专门戴了一顶绣着虎头的小帽,不过此时因为城门楼上北风也大,自是把一张小脸也吹得通红。

而这小子也到了刚学会说话,学会问为什么的年岁,也就听他用一把软糯的童音,磕磕绊绊的不断向二十九娘问着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

二十九娘逗弄了一会小黄浩,到底也是烦了,便也转身道:“夫君,雪也停了,可是该去迎一迎咱家二娘了?”

黄小刚习惯性的伸手一捋颌下短须,这短须是自打他有了儿子就按照此时的习惯开始蓄留,三年多的时间本该能有个半尺来长了,倒是他嫌费事自个儿修短,如今也就三寸来长,就听他哈哈一笑道:“急个甚子!我自然安排了人手,等她进了三环,咱们再下去不迟。”

二十九娘听着倒是有些急了,便也埋怨道:“这雪也忒大了,就不能多行几步去迎?”

黄小刚却是一瞪眼,抬手先饮了一杯热梅子酒,而后才慢条斯理看着已经雪停风静的天空,高声吟道:“冬日青梅酒,红泥小火炉。雪漫天将晴,能饮一杯无?嗯嗯!好诗!好诗!仲达,快给我记下来!”

随着黄小刚的呼声,也就瞧着边上一个年纪怕有五十来岁的小老头儿,忙不迭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本书札和一根木工铅笔,笨手笨脚的用抓毛笔的手法抓着铅笔尾部,一个字一个字的把黄小刚的新诗给记录下来。

不过短短的二十个字,他竟是记了能有三分多钟的样子,记完之后也才瞧他躬身问道:“敢问监军,此诗以何为题?”

黄小刚想了想,顿时也给难住了,这诗他是自己编了两句又抄了两句,但原诗的名字他是真不记得了,也就隐隐约约记得抄的两句应该是白居易的原作。

不过,起名字什么的其实也不难,当即黄小刚便笑道:“就叫‘问饮’,来来来!仲达,能饮一杯无?”

说着黄小刚便也取来一只新杯,满上了一杯热梅子酒,递给了小老头儿,便瞧他忙不迭的搁下书札和铅笔,诚惶诚恐的双手接过一饮而尽,而后也才在书札上记录道:“天凤三年十一月二十八,孔氏颖达奉天凤监军敕录制,《问饮》。”

瞧着这姓孔名颖达,字仲达的小老头儿,记录个时间名字又是磨磨蹭蹭的花了好几分钟,黄小刚也是无奈了,尤其是看他用抓毛笔的手法来抓铅笔,当真是让人蛋疼得一逼。

反正闲来无事,黄小刚便也故意问道:“这……仲达啊!此笔好用么?”

孔颖达闻言,却是忙不迭的点头笑道:“好用!好用!臣只是不惯,待日后惯了便好!惯了便好!”

黄小刚闻言一笑,便道:“那你说,日后若是将此笔推行天下,可是好事?”第六书吧

孔颖达当即被问得一愣,但他脑筋也是转得极快,忙也答道:“自是极好的!此笔一个是轻便,再一个是廉价,若真能推行天下,当是天下学子之福也!”

黄小刚听得顺耳,当即哈哈大笑着又给他倒了一杯梅子酒:“好!仲达都觉得好,便肯定是真好了,来!且再饮一杯!”

这黄小刚饮的梅子酒,乃是采用了今年夏天新采的青梅,和他命人搞出高粱酒混合酿制,这头一杯叫孔颖达喝下还问题不大,待饮下了第二杯后,便也瞧见他的面孔终于开始泛红。

也在这时,就瞧他红着脸大着胆子道:“不过,微臣也有一言,还想请监军斟酌些许,所谓文章千古事,其中之妙,便在笔墨纸砚,这铅笔虽好……却终究替不得毫笔呐!”

黄小刚自然明白他话里意思,只是笑道:“仲达多虑也!这古人造物,讲究顺其自然,而今人造物,讲究的是怎么方便怎么来。这毫笔写字虽然好看,可费事不便,写几个字又是要研墨、又是要晾纸、字又写不小,相当麻烦,哪有铅笔方便?”

这话说得孔颖达不得不点头承认,这世人求繁弃简者少,求简弃繁者多,大多数人做事当真是按着怎么方便怎么来,所以日后铅笔替代毛笔显然是大趋势所在啊。

然而,也在这时就听黄小刚话题一转,却道:“对也!仲达可还记得,我提议将如今的用字,做些简化之事?”

孔颖达闻言当即猛吸一口凉气,然后忙也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般,急道:“嘶!此事万万不可!”

黄小刚顿时瞪眼问道:“如何不可啊?”

孔颖达一边摇头,一边抚须道:“仓颉造字,字中含有天地至理,一笔一划,本就是天规地矩,如何能简之?再说……要把字减成四笔、五笔,这……这……这成何体统?”

黄小刚听来好笑,便伸指沾了杯中残酒,先在桌上写了一个“馬”字,然后又在旁边数着一二三又写了一个“马”字,跟着又写了一个“鳥”,然后还是数着一二三四五,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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