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追了七天八夜,尼玛,这次总算是有收获,僵尸抓不回去,却意外获得四颗地级“死亡之虫”的虫卵,仔细想一想,这好似还是赚了。
僵尸如此凶残,实力摆在哪儿,自己就算能制服他也是个定时炸弹。
毕竟要饲养僵尸,第一次饲养就要一千万血精,二次是??三次是???
如果按地级虫子的饲养递增计算,十倍递增已经没跑了,那么二次饲养那就是一亿,第三次就是十亿?
我去,至低三次饲养才能获得僵尸的初步忠诚,这得要何年何月?
因此,李锋现在总算明白一点本质,没有足够的血精,他也懒得理会这头僵尸了。
是哥的,自然是哥的,如果命里不该有,那就一切顺其自然。
闪。
回去的时间,已追踪可谓简短多了,连夜回到外蒙一个城市,然后把山地摩托加满油,偷溜回内蒙。
没到两天时间,李锋如愿再次回到了老家。
再次回到老家,小妹已回到镇子里学校上学了,只有老妈一个人在家忙碌。
“锋儿,这十天去哪了,把车丢在村子,人就没了影。”老妈看到满身风尘回来的儿子,不由心疼给李锋拍打着身上的尘灰。
“妈,我到附近考察环境去了,别担心,你儿子壮着呢。”李锋嘿嘿笑着对老妈道。
外蒙之行,他自然不会老实说,省得老人家担心。
其后当天中午,找到李大铜,还有大伟他们好好喝了顿酒,又给哥们三个丢下一万块当建房子的辛苦费,再给家里留下五万块钱。
李锋当天下午便开着新座驾翼虎回秦市,现在,他已经逼不及待赶回养殖场,尽快先把四颗巨虫虫卵救活,只有把它们救活了,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收获。
玛的,都熬了这么久,小伙伴们,我的地级死亡之虫,你们可不能这么快就歇菜了啊,等着哥把你们复活。
(,大家来点劲,请给予狂风一点动力!另外感谢“shakalley”提供的死亡之虫资料,大家别以为死亡之虫是玄幻,现实曾经可真有这种怪物噢,群号起点书评区置顶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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