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豪门契约:蜜婚100天>279 以后她叫苏玲珑

到底最后一句话戳中了程彦笙的软肋,她忽然踮起脚尖在厉琰肩上毫不客气的咬了一口,好在这是冬天,厉琰穿的衣服还算厚实,否则程彦笙这一口下去,他铁定要见血了。

片刻,知道自己再不走就真的来不及了,厉琰强硬地住程彦笙的脸,然后俯下身深深吻了她一回,末了意犹未尽的狠狠揉了一把她殷红的唇。

“老婆,等我回来。”

说完,再不犹豫,厉琰转身几步跨下台阶,不远处一辆越野车上下来个人,正冲他招手。

回过神的程彦笙用手做了个喇叭,冲远处的厉琰喊道:“厉琰!你这只小狗!等你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距离记忆中那个不敢回忆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这一年里宋千玦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梦见她那未曾谋面的孩子,她梦到红豆没有死,梦见红豆长大了,咿咿呀呀的叫她妈妈,也梦见厉成,梦见厉成逗红豆玩儿,一家人在一起很幸福。

可梦里终究是梦,尽管她是如此的不想醒过来,可每天的生物钟比闹铃还准时。

她现在在边城的一座山村小学里教书,这里太落后了,没有电,没有网络,在宋千玦没到来之前,这里甚至连一个像样的教室都没有。她如果想用手机,要徒步接近八公里去到附近的小镇上。

原本宋千玦没想到要来这样的地方,可当初她从医院回来的第三天安鸿飞就急匆匆的走了,他走的时候很抱歉,给宋千玦和孙叔还有甄夕留了许多钱,如果不过分挥霍,这三人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那种,宋千玦问他到底什么事这么着急,安鸿飞没说,只默默安排好了一切,临走前交给了她一张新的身份证,让她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换个身份换个名字重新开始一切。

宋千玦接过那张身份证看了一眼,上面的人是她没错,可名字已经变成了苏玲珑。

“为什么要姓苏呢?”

“因为好听。”

安鸿飞像小时候那样揉了揉她的短发,又去抚她脸上的那颗小红痣,半晌叹了口气,说道:“千玦,这颗痣终归太招人了,你如果愿意,找人把这颗痣去了吧。”

甄夕听说安鸿飞要走而且还不带她,在家里一哭二闹三上吊都耍尽了,可安鸿飞铁了心,她再也没了办法。

走的那天是半夜,小城里很安静,安鸿飞在车站跟宋千玦道别,要她好好照顾自己,也要她放心,说自己很快就会平安回来,然后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也是那一晚,当宋千玦和孙叔回去的时候发现原本在家的熟睡的甄夕早已不知踪影,两人找遍了整个小城都没找到。

五天后,甄夕不知用谁的手机给宋千玦发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群里有安鸿飞站在船上的背影,还有甄夕正对镜头的笑脸,看样子,安鸿飞是不知道甄夕在跟着他。

看到甄夕也算间接和安鸿飞在一起,原本打算再找不着人就去报警的宋千玦和孙叔总算松了一口气,两人依着那电话号码再打回去的时候号码却已然变成了空号。

一时间,原本热热闹闹的四人小院顿时冷清下来,再次回到了宋千玦和孙叔相依为命的时候,所幸就这样过了小半个月,孙叔的黄昏恋来了。

对方老太太是个保养挺得宜的俏寡妇,儿子女儿也争气,听说在京都做生意,做得还不错,老太太年轻时就失了夫,为了一双儿女愣是咬牙自己撑过来了,现在儿女有出息了,老太太总算能歇一歇,也不知怎的就看上了当门卫的孙叔,孙叔一开始还拒绝,可架不住老太太一身热情,说生活是自己,苦了一辈子,他们也该有自己的生活才对。

这事孙叔没跟宋千玦说过,是宋千玦某天买菜的时候遇见了那老太太,人拉着她热情的很,后来宋千玦回去千方百计的总算从孙叔那知道了怎么回事,她当即表明自己的态度,认为那老太太说的不错,生活是自己的。

后来,孙叔就和老太太在一起了,再后来,孙叔的肺出了问题,于是老太太主动找了好地方带着孙叔彻底归隐山林,宋千玦只要有空就会去看他们。

再后来,宋千玦也离开了c城,她听了安鸿飞的话,一心想要开始新的生活,换了苏玲珑的名字,取了眼角的痣。

取痣的那家店的店主一直问她是不是真的考虑好了非要取,毕竟这世上长小红痣的人可不多,更何况这小红痣在她脸上丝毫不隐瞒美观,或者说更添风采,店主一再确认,苏玲珑也一再确认。

只是取了痣的两个月后,在苏玲珑来到小山村支教的某一天,她从床上起来照常对着镜子梳洗的时候,她发现那颗被取掉的小红痣似乎又要长出来了。

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苏玲珑今天要去一趟城里,她打算为自己班上的十几个小朋友过个节,想给他们一个惊喜。

当初安鸿飞留下来的钱还剩很多,在到了这里后的第二周苏玲珑就想要用那些钱为这个村子的人把电通上,可等她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孙叔的时候,孙叔问了她一连串接下来的问题,然后她便打住了这个念头,为一个村落通电不是件小事,而且说不准还会牵扯出许多意外,所以,还不如用这些钱为孩子们多买些书。

小镇今天当场,纵使天气寒冷,可仍旧热闹,苏玲珑一头短发戴了条墨绿的围巾,穿着去年的呢绒大衣,她站在杂货铺的台阶上问老板有没有圣诞节用的东西。

那老板见她人长得漂亮,打扮也算时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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