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爱的铁拳>第四十六章 篮球高手

说起杨毅,他在名不经传大学有着极高的人气,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本人长得又高又帅,在女生当中,备受青睐,加上他又有极强的运动天赋,篮球,足球,排球,各项都能来得,因此,在男生之中也很受欢迎。

杨毅在高中的时候,篮球便打的很好,那时,他与大学生一同打野球,虽然体格上处于劣势,但是,凭他的技术,则有一定的补偿,整体上看来,并不处于下风,可以说旗鼓相当。与大学生差不多要打平手,那些个高中生自然就不是对手,在高中便是球霸一样的人物。同学们都盛传他有个邻居,是省里退下的篮球运动员,平时便教他一些技巧,他这个人也很上进,喜欢的东西总要钻进去,经常刻苦的练习,连每日上下楼都要伴着运球,时而左手,时而右手,交叉胯下,因此,技术提高的很快。起初,不好掌握,篮球时常要跑,砸到人的,砸到门的都有,影响其他居民,很受了一段时间的指责,但是时间长了,篮球不论怎样都丢不了,上楼下楼,如履平地,运球可高可低,可快可慢,有时还要加上转身,交叉步等等,这还是在上下楼梯时完成的动作,换做球场上,那更是娴熟至极,篮球仿佛身体的一部分,控制自如,他人想抢过去,简直比登天还难。

平日在学校篮球场打球,由于他的技术好,动作潇洒,命中率也高,总有许多人围观,男女都有,欢呼的,叫好的,鼓掌的,屡屡传来,简直可比那盛会。

杨毅这个人也是好出风头的,因此,每当看他打球的人多时,便会加倍的来劲,拿到球总是铁了心的单打,很少分球。虽然,与他一队,总是能赢球,但是自己队员也很少拿到球,每次抢到球,传到杨毅手里,便站在一边,看他进攻,进攻得手,有人跑去发球,进攻失败,便继续防守,因此,和杨毅比赛,总归比完下来,对手不说他好,连自队球员也不说他是。只怪他太爱表现,打球太自私,不爱团队的配合,只以自己为中心。但是,杨毅的技术确实是高出他人一筹,其他人与杨毅打球虽然心中不待见,嘴中也不太敢说出来。毕竟人家能将球打进,各种神仙球投着,还能怎样,这就是球场上王者的霸气,与社会无异,强者有强者的特权,与普通人享受的待遇是不同的。

杨毅学的是英语专业,他虽然运动极有天赋,文化课却不是很好,上高中的时候,本想走体育特长,但是家里又不同意,认为走体育的一路,将来很难有所作为。不如,学一门专业,将来对于找工作会有帮助。于是,便请了许多课外老师来给他补课,突击了小半年,最后将将考过了分数线。家里人为此特别高兴,请亲戚朋友大吃了一顿,也是为儿子努力的肯定。入学前,填写志愿,杨毅报的是金融系,但是金融系要求的分数很高,他的成绩虽然说是入学够格,但是在学生里面要排倒数,经过调剂,他便被安插进了英语系。

本来,依家人的意思,可以先去英语系学习,将来再转金融系也未尝不可,中间自然需要走动一下,当然就不用杨毅操心了。上了几个月后,家人打电话,询问他转系的事宜,杨毅倒不想走了,他觉得自己蛮适合英语系的,家里人听了,也觉得英语学好了,也不错,对外贸易越来越红火,将来说不定会有所作为,再说孩子大了,应该尊重他个人的意见,作为家长的虽说有着绝对的主导权,但是随意行使,也会引起孩子的叛逆和不满。当下便同意了,并叮嘱杨毅好好学习,将来考研读博,毕业进入一家外企,从此走上人生的巅峰。

杨毅在电话里唯唯诺诺,每言必称是。其实,他之所以想要留在英语系,无非是因为英语系多美女,是名符其实的温柔乡。他人高马大,玉树临风,在女生里混得风生水起,哪里肯离开呢。

虽然,这英语系平日是很好,莺声燕语的,但是,每到校级的运动会,各种比赛的时候,便会捉襟见肘。因为,女生太多,男生太少,有时男子的比赛,都凑不出一支队伍来。勉强凑齐,也是好的坏的一齐抓,赶鸭子上架,“老的病的残的”都拿来充数,其他系里,由于人才济济,每每一些高手都上不得场,而在英语系,只要是男的,两腿两臂,便都可以上,不论技术是否小白。这也是无法的事。成绩自然就别提了,没有挺过第一轮的。早早便回家了,虽然有那许多的美女做啦啦队,亦起不到丁点的作用。倒是,其他系的男生,每遇到英语系,总要狠狠的痛扁他们一顿,一来,彰显自己的实力,二来,要好好给他们的啦啦队点颜色瞧瞧——你们再给他们加油,也是赢不了我们的。

可是,今年的英语系有些不同。虽然男生人数不多,但是还真有几个技术不错的。再加上杨毅的统治力,堪称英语系有史以来的最强之队,扬言要问鼎冠军,扬眉吐气。

这是,学校新闻社,评比各支队伍,给英语系的一个评价,他们今年算是夺冠的热门,另外可能夺冠的队伍,便是来自传统的计算机、国际贸易、会计等大系。

到了分组完毕,英语系第一个对手是法学系。

两系分别派出人员到对方那里探查敌情,获取情报。

法学系几个主力故意保留实力,不被来人探知。杨毅却是不管不顾,毫不把对方的情报人员当回事。不过,校内几个打球的尖子,彼此实力心知肚明,杨毅的技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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