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归来仍是少年>第三十四章 唱K

这天之后,时代广场之中开始流传一个奇怪的传闻。

据说在时代广场一楼重生装修后招商的第一天,本地一位年仅十五六岁的神秘富二代,带着他们助手来到招商部,二话不说就买下了一楼最大的那个铺位。

或许买上一个商铺不算什么大事,可更多人注意的是买家的年龄,十五六岁实在太年轻了,唯一的解释只有他是富二代。

另一方面,也有时代广场管理方推波助澜的原因在里面,毕竟这可是一次不错的宣传炒作。

接下来,成越又当起了甩手掌柜,把剩下的装修、桌椅工具的购进事宜全部交给了老金。

成越希望能在九月份开学前让第一间分店顺利开张,因为开学以后,他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打理这些事情了。

最近,由于网络上面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得好的原因,附近几座城市的人会打电话过来贡茶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一下加盟的相关事宜,虽然目前还没有谈成一单生意,可是随着第一间分店的开张,成越相信贡茶很快就能开枝散叶了。

老实说,事业方面进展一直很慢,重生并不是万能的,成越心里明白,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一蹴而就的,唯有脚踏实地,一步步才能走向成功。

这一天夜晚七点多的时候,成越突然接到了潘若蓝的电话,这个疯丫头前几天组织班游,现在又喊自己出去唱k。

“很多同学都在,你不来就是不给我潘某人面子,自己看着办!”

成越不由得苦笑着摇头,想了想才说道:“等下到。”

出了门,成越直接骑走了停在了小橘子家门口的凤凰牌自行车,自行车非常破,大概已经有超过十年的历史了,自成越懂事以来就一直摆在门口,小橘子的爷爷魏伯人老了,也骑不动了,成越偶尔急着出门的时候就会直接骑出去。

整个单车骨架都生锈了,踩的时候会吱吱作响,经常掉链子,尽管如此,还是比走路快。

唱k的地点是北城区的一个娱乐城,这附近是z城的旧商业中心,寄托了许多人的美好回忆,不过随着商业中心的转移,最近来这儿的人越来越少了。

城市化进程如同一个深渊巨口,吞噬着这座城市的一切,无论是美好的、丑陋的,都在慢慢消逝……

走进包房的时候,成越发现来的人还真不少,十几个人,包括白洛、潘若蓝、肖茵,张聪,还有秦冬儿也在…

成越冲着众人打了声招呼:“哟!”

“哇,我们的145来了!”

一见到成越,包房内的众人立马起哄,大家都看了本市电视台采访成越的新闻,新闻里的成越十分不要脸地说自己能考145,于是乎班上的大家就用此作为他的新绰号。

“低调低调…”成越笑道。

潘若蓝模仿电视台记者的语气,打趣道:“这个同学,请问你这样当着全市人的面放大炮,压力大吗?”

“去你的!”成越笑骂道。

这时,潘若蓝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挥手说道:“成越,别干站着,过来这边坐呀!”

这是一个大型包房,一般来说容纳10~15个人,可是现在人数明显超过了15人,所以其实挺挤了。

成越朝潘若蓝的方向望去,发现她的旁边还有个空位置,可是在空位置另一边的人是秦冬儿。

此时,秦冬儿也在望着成越,眼眸里看不出情绪。

犹豫之际,白洛突然起哄道:“这首《情非得已》是我特意点给我们二中道明寺的!”

包房里的众人连忙跟着起哄,一起喊着唱唱唱!

刚准备在秦冬儿身旁坐下的成越转过身子,一脸无奈地看着群情汹涌的同学们。

话说,自己哪来这么多的绰号,又145,又二中道明寺,还有什么二中剥玉米机。

成越大声道:“鲁迅曾经说过,男人不能怂,怂就一辈子了,把麦给老子拿过来!”

众人连忙鼓掌,同窗三年,他们都还没有听过成越唱歌,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相较于这些班级活动,成越更加喜欢打架闹事。

不过,近段时间,成越的变化很大,尤其是在学期末的时候,像是变了个人一样开始学习,虽然还是时不时搞事情,不过同学们对他的印象好了不少。

见到成越拿麦,就连秦冬儿也微微一愣。

恍惚间,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两个人坐在爷爷家的地上,一起看奥特曼的日子,那时候的成越喜欢跟唱主题曲,唱得又大声又难听,还会手舞足蹈的。

想着想着,秦冬儿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

深沉富有磁性的男音慢慢响起,回荡在整个ktv的包房里面,刚刚还在闲聊嬉闹的同学们被这令人陶醉的歌声吸引,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来。

“我勒个去,成越还有这种技能!?”

这是众人的第一反应,从来没想过那个叛逆暴戾的少年唱歌会这么动听。

和众人的惊讶相比,白洛是最冷静的一个人,这些年,他和成越经常一起去网吧,偶尔也会听到成越哼唱的声音,听多了也习惯了。

不过,白洛也觉得今晚的成越唱功好像比之前好了一些。

成越在前世作为一名销售人员,时常要跟客户去唱歌吃饭应酬,ktv去多了,唱功当然也不会差,而且现在嗓子没有被烟酒弄坏。

最惊讶的人还是秦冬儿,她刚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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