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归来仍是少年>第九十四章 你其实很有钱吧

聚餐结束后,时间也不早了,大概是夜晚的七点多,接近八点,可是公司几个经理级别的人似乎还不够尽兴,吵着说要去酒吧玩一玩。

“大老板,你可是第一次露脸,吃顿饭就走那可不够意思。”众人起哄道。

成越苦笑,去酒吧玩玩无所谓,可他毕竟还未成年,几个经理还不知道成越的具体年龄,以为成越已经年满十八岁了。

一旁的袁守恒和老金本来想帮成越解围的,却不料成越摆手拒绝了。

2002年,z市并非一线城市,很多行业的管理并不是十分严格,例如你去酒吧也不用刻意出示**,警察查牌那样的事情更是少之又少,成越想了想,不愿意扫了大家的兴,一口气答应了下来。

并不是所有员工都去了,只有成越、老金、袁守恒以及公司五个经理级别的员工去了,两辆车,老金和袁守恒一人一辆分别载着众人过去,地点是南城区市中心附近的一条酒吧街。

这里白天静得很,一到晚上像是打开了的地狱之门,什么牛鬼蛇神都有。

成越上辈子是销售,这样的场合几乎每周都要过来三四遍,对着一群各怀鬼胎的男女,强颜欢笑,忍着胃痛却依旧笑着喝酒,寒冷的夜晚,一个人醉倒在街边,多少有些不愿意去回忆。

成越还真对这种地方没有太大的好感,要不是盛情难却,他是绝不愿意再踏足这样的地方,最起码这次可以自己做主导。

苏荷酒吧。

来的比较晚,包间被已经被预定完了,成越等人只好找了个大厅的卡座。

夜晚**点,正值酒吧客流量的高峰期,酒吧大厅坐满了人,老中青各个年龄段都有,尤其是女性衣着暴露,打扮花哨,空气中弥漫着呛鼻香水的味道,吵杂的音乐中夹杂着摇骰子的声音,就连说话都得张开喉咙。

刚刚坐下没多久,袁守恒和其他人就要去舞池跳舞了,对于袁守恒他们这一类压力大的都市白领来说,这样的环境其实可以很不错地舒缓压力。成越不太喜欢这么喧嚣的环境,看着众人玩得疯疯癫癫的,自己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偶尔抿一口红酒。

在校园中,成越经常被划分到痞子那一类人,可是在鱼龙混杂的酒吧中,那些青年男生打扮得十分成熟稳重,也有一部分穿得十分非主流。

相比之下,成越身上的衣着就简朴的多,而且长相稚嫩帅气,给那些经常来酒吧的女性一种清新的感觉。

因此,成越格外的受欢迎,时不时有女性过来主动搭讪,让附近的男性羡慕至极。

“小弟弟,一个人在这里喝酒吗?”

“小弟弟,可以陪姐姐聊聊天吗?”

“小弟弟,多大了?”

成越有些无奈,真想反手就说一句“十八厘米”,真讨厌被一群女的喊自己“小弟弟”,心里活动是那么的活跃,不过成越实际上的反应可是冷淡得多,基本上都是不理不睬,让不少小姐姐失落而归。

酒吧大厅中央的舞池中央,在那里有着一个小舞台,每个一段时间就会有酒吧请来的表演人员上去表演,有杂技团、有舞者、也有驻唱歌手。

这不,刚刚一名女驻唱歌手下去了,又上来了一支女性舞蹈队,跳的还是街舞爵士呢。

七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孩,穿着破烂而暴露的衣服,在舞池五光十色的灯光下,伴随着抨击心灵的音乐,扭动着身躯,晃动着头发。

一下子点燃了现场的气氛,不少年轻男女都吹起了口哨、拍着手掌,散发出浓烈的荷尔蒙气息。

年轻人就好这口,可是成越更多的是反感,这样刻意暴露的服装大概已经超出了街舞的范畴了,与其说是热血沸腾,更不如说糜烂不堪。

可能是因为自己真的不再年轻了,所以才这么抗拒这种环境。

坐着无聊,成越举起了桌面上的酒杯,一口红酒刚刚流进喉咙,抬眸间恰好与舞池中央的其中一名女生对上了眼,看清楚那个女生的脸时,一激动差点呛死。

确认过眼神,那人的确是安怜。

难怪每天夜晚都那么晚喝得烂醉回去,原来是在这种地方兼职。

街舞表演结束之后,成越问了一下酒保,酒保告诉成越,一般表演者结束表演之后回去后台换好衣服,然后通过后门离开。

成越走出了酒吧,来到了小巷子里,依靠在后门边的墙上。

果然没过多久,安怜从后门走了出来,身上的衣服已经换过了,下半身是紧身九分牛仔长裤,上身里面穿着一件灰色小背心,外面套着的风衣敞开着,勾勒着姣好的身材,就这么站在她的面前,成越闻到了空气中浓郁的香水味。

“嗨,真巧。”安怜今晚没喝酒,见到成越还是一贯的随意大方,当着成越的面就点着了香烟。

“你今年才多大居然在这种地方打工?”成越也不知道自己用什么心态在训话,仅仅是作为邻居或者校友,似乎有些过界了。

安怜忍不住扑哧一笑,“成越,你还好意思说我,十六岁就跑来这种地方喝酒,我们彼此彼此吧。”

这时候,成越才反应过来,刚刚不小心一成年人的态度说话了,现在来说的确,自己比她好不到哪里去。

见成越吃瘪,安怜背着手,轻弯着腰,扬起嘴角,狡黠的双眸盯着成越,笑道:“不要在意这种小事了,我们可是共犯,相互保密吧”

那么随意的口吻,可那眼神竟然有一丝威胁的味道。

我不拆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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