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九霄说的“不怎么样”,恐怕另有其义吧?
“丹珍,别想太多了,不过是四个字而已,他又没说过喜欢你的话,你别一厢情愿,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懂吗?”
“才不是……”
“唉……”
不等丹珍辩驳,阿莫礼已经无奈地叹着气、摇着头走了。
“哼,你才不懂,九哥哥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样的话,这句话分明意义非凡。”
丹珍自言自语道,
“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你才不懂!”
“不怎么样”,单凭这四个字,她就当成了肖九对她的承诺,实在是不怎么样。
阿莫礼在马厩里找到了拓跋九霄,他正在给马洗澡,目不斜视,专注而认真。
阿莫礼走到马厩边的一根横木上坐了下来,一只脚蹬在横木上,随手从干草堆上拈起一根干草叼在了嘴里,潇洒不羁这个词永远适用于他。
阳光洒在拓跋九霄的背影上,将那一头银发照得银光闪闪,却没来由地让人觉得压抑。
他的肩膀很宽,可是越宽阔的肩膀,所要承担的东西也就越多,不是吗?
阿莫礼其实很想跟他计较一下林铃儿的事,可是一想到这个男人冰冷面孔下那颗千疮百孔的心,每次话到嘴边,都生生咽了回去。
刚生下来就被人追杀,九死一生逃到了亲外公那里,却要改名换姓充当外公的儿子。
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小小年纪一夜之间成了白头翁。
娶了仇人的女儿,好不容易爱上了,却发现是个冒牌货。
当然不得不说他眼力很好,居然给他认出了这个冒牌货,好不容易两情相悦了,如今连冒牌货和自己的孩子都给弄丢了。
保护不了,身受重伤,有家不能回,他的心里有多苦,谁能体会?
想到这,阿莫礼一愣,草,他居然在同情这个苦逼,这是弄啥?
“咳咳……”
他清了清嗓子,调整一下状态,问道,
“九爷,你刚才跟丹珍说的话,什么意思?”
拓跋九霄仍然在认真地帮马搓澡,不咸不淡地答道:
“你应该明白。”
阿莫礼不是个傻子,听他这么说,心中便知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他抬头看看太阳,眯起了眼睛,靠在木桩上,不知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这么说,你真的喜欢丹珍?”
明知道拓跋九霄的意思,他却非要拧着说,万一弄假成真了呢?
“不过,我得事先声明,你必须答应我,如果丹珍嫁过去,只能做正妃,我们斯南的公主是不可能给人做小的!”
说到这,他忽地跳起来,走到拓跋九霄面前,用干草指着他说,
“但是,你也不能让铃儿受委屈,不如……这样吧……到时我让铃儿做我的正妃,绝对不会让她受委屈……”
“你的梦,越来越离谱了!”
此时,拓跋九霄正巧洗好了马,不等他说完,便冷冷地丢下一句,然后跃上马背,奔驰而去。
“哎……你去哪?”
“遛马!”
浑厚的声音远远地从马背上飘来,沉稳有力。
拓跋九霄开始是真的去遛马了,他喜欢去北江边遛马,那里有江水的滋养,不仅青草肥美,还能让他冷静、清醒。
他总会坐在江边,看着滔滔的江水从眼前流过,尽管北江到了斯南这一段已经温和了不少,不像在大邱境内时那般愤怒,可它依然是他的记号。
在这条江里,他几乎失去了一切,母亲的遗体,心爱的女人,亲者痛,仇者快,曾经的种种历历在目,就像一个记号刻在了他的心上。
总有一天,他会再次跨过这条江,把一切夺回来。
遛了马,他开始慢慢地往回走,边走边逛,当然,这逛是有目的性的。
叶布是外国来的使臣,按照礼数,斯南王就算不待见他,也不会亏待于他,住在使臣专门下榻的驿馆是必须的,按照常理,斯南国主是不可能这么快就给他答案的,所以他应该会再住上几天。
逛着逛着,他已经逛到了驿馆前面。
驿馆距离吉原府不远,官府门前,人流量总不会特别的大,但是这条街道很是繁华,不远处的集市很是热闹。
他闲逛时已经将这里的环境一一收入眼底,之后便顺着这条街回去了。
南宫清风刚刚登基就来求亲,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他固然不能让大邱与斯南联手,但是丹珍喜欢他,这却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机缘。
夜半时分,家家关门闭户,街上连条狗都看不到,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夜空中,照亮了驿馆前面的街道。
一个黑影从驿馆后面蹭地跃上了二楼的廊下,此时,只有一间客房亮着一盏微弱的灯光。
黑影悄无声息地朝那间客房摸去,到了门口,黑布下的唇角冷冷一挑,看来是在等他。
他直接推门而入,然后将门关死。
屋内的格局一目了然,不分外堂内室,只有一间屋子,中间的圆桌上点着一支蜡烛,叶布正专注地看着一本书。
见有人进来,他只是微微抬眸,便瞥见了一个高大的黑影,随即放下书,轻轻一吹,蜡烛熄灭了,房间陷入了无止尽的黑暗中。
“老夫等候多时了。”
叶布沉沉地说。
黑暗中,拓跋九霄立刻警觉了起来,对方是敌是友还未知,他不能莽撞行事。
习文与习武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刹那间,他已经窜到了叶布面前,扼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