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中午日照最烈的两个时辰,大军继续向东南进发。致远调来一辆车,让两人一狗乘车前行。又命自己的亲信侍从颜华亲自守在车边,一旦有什么异常便即刻禀报。
接连两天,大军皆是日中暑热时休息,趁早晚凉快行进。第三天半夜时分,终于抵达了塔里木河河畔。
成周公素来以治军严谨闻名,大军虽连续行进了将近五个时辰,军士们已十分疲惫,然而军容仍是丝毫不乱。扎营、巡逻、起灶、喂马……所有人都各司其职,有条不紊。
万致远被排在下半夜巡哨,所以刚安营时相对空闲一些。他四处转悠了一圈后,兴奋地对万致宁说:“刚才我去河边看了看,枯水期河水不深,但水还是很干净的,又清凉。咱们去河里洗个澡吧!这一路风吹日晒,我真是从头臭到脚。”
万致宁摇头:“我一会儿还要去帅帐见父帅,你自己去吧。”
致远有些扫兴,一抬头,正看见颜华带着两个少年和小黑獒从车上下来。年纪小些的孩子肩上的伤已无大碍,虽然还缠着绷带,但行走已经没有问题了。致远朝他们挥手,招呼道:“你们之前住的那个地方旱了很久,喝水都成问题,一定也很久没有洗澡了。走,趁着还没开饭,我带你们去河边洗个澡!”
年长些的少年仍是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看样子依然是听不懂致远的话。年幼些的孩子却是忽闪着两只大眼睛,看看致远,又看看年长的少年,似乎在努力地理解致远说的话。
万致宁和颜华却同时神情复杂地盯向致远。
“干什么?”致远感觉到了两人目光中的怪异,回视二人,问道。
万致宁咂了咂嘴,嫌弃地瞟了他一眼,向那两个少年扬了扬下巴,压低了声音,意味深长地道出两个字:“女人!”
“女……女人?!”万致远几乎要咬到自己的舌头。“不是吧?你怎么知道?”
万致宁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抬步就要走,可稍一迟疑,还是返回来,在致宁耳边轻声低语了一句。致宁下意识地顺着哥哥的话向那年长些的少年胸前瞥了一眼,立刻闹了个大红脸,对着万致宁大步离开的背影磕巴了半天,方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你、你、你都成亲了怎么还、还盯着人家那里、那里……看?看我回去怎么跟嫂子告状!”他回头看颜华,颜华抱着手臂,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你也早就知道?”致远恶狠狠地质问自己的侍从。“你是不是也盯着……”
颜华听万致远大窘之下口不择言,心里暗暗发笑:照致远的逻辑,致宁成婚了就不该从那少年的胸部看出她是个女子,那他自己并未娶妻,岂不是最应该由此发现她是个女子吗?不过致远毕竟是他的主子,他不敢笑出来。见致远回过头来看自己,立刻收拾表情,使劲忍着笑,连连摆手:“不是不是!”
“那你怎么知道的?”致宁又气又窘,哥哥已经成亲了,从细节上认出那少年是个女子也就算了,颜华这家伙居然也比他先发现,太让他丢人了。
颜华看着致远的窘态,总算有些不忍心,他强忍着笑,低声安慰道:“我也是因为跟了两天的车,才有机会发现这个秘密的。你一直在队伍最前面,没看出来也是正常。”
颜华的话总算让万致远心理平衡了一些,想了想,终于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那你到底是怎么发现的?”
颜华抿了抿嘴唇,凑在万致远耳边咕哝了两句,致远刚刚恢复的脸颊腾地又红了起来。他飞起一脚踹向颜华:“你小子更过分!”
颜华余光瞥见伙头兵已经在分发晚饭,连忙带着两个少年跑去吃饭,边跑边回头笑着分辩:“我又没盯着看,只是看到她们突然从荆棘丛后面矮下去了而已!”
致远在清凉的河水里泡了小半个时辰,方才觉得脸上不那么烫了,心里也不再觉得那么窘了。平静下来,再仔细回想那两个少女,只觉得不可思议。她们是谁?家人去了哪里?为什么会和野狗混在一起?从这两天同行的一路看来,她们似乎更愿意与狗呆在一起,和人在一起反而有些局促。那个年纪小些的姑娘还略好些,对军中的环境还带着些好奇。他跟她们说话,给她们食物时,她偶尔还会发出些声音回应他,而那个大的,却是对什么都不感兴趣。致远觉得,如果不是小的受了伤,又有些贪恋军中按时供给的粮食和肉,大的那个是连一天都不愿意继续跟着大军的。
致远无法想象这两个姑娘究竟经历了些什么,让她们像野狗一样地生活。但他决定,他要把她们带回去,要让她们过正常的,人的生活。
万致宁从帅帐回来,正看见弟弟一只手里拎着一大桶水,一只手抱着两件干净衣服,走向一顶小帐篷。
“你这是干嘛?”
“哥你回来了?”致远向哥哥打了个招呼,脚下却不停歇,“她们两个姑娘不方便去河里洗澡,我给她们打一桶水,在帐子里擦擦身、换件干净衣服,也能舒服点。”
致宁像是不认识似的看着弟弟:“听说人家是姑娘,变得这么殷勤?”
致远脸红了红,低声道:“确实是因为知道她们是姑娘,所以想要照顾她们。”又连忙分辩:“可是我没有坏心思!我只是觉得,好好的姑娘,却沦落到要跟野狗一起抢东西吃,实在太可怜了。”说着已经走到帐篷跟前。见帐帘挑着,便把水桶拎进去,也不管犬女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