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渐渐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军营。
它仿佛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他时刻充满了昂扬的斗志,让他得到比亲兄弟更亲的情谊,这些每天朝夕相处的战友们,能让自己毫任何防备的把后背亮给他们,战场上为彼此yn身挡子都是义返顾,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种感觉真的很窝心。
见多了世间的炎凉冷暖,情残酷,在如今这个大马路上连老人倒地都没人敢扶一把,诚信严重缺失的年代里,只有军营仿佛才是最后一块净土,是这个社会退步了,还是人们想获取的东西变多了?
叶欢不大懂这些深奥的问题,他只知道,现在的他在军营里生活得很自在,尽管每天的训练仍然那么的艰苦,身上的伤痕也一天比一天更多,但他的心一直是快乐的,这种快乐自从乔木走了以后,便一直不曾出现,如今又渐渐复苏了。[
而乔木,依旧是心底那一片阳光背后躲藏着的阴霾,不能触碰,不可提及。
每天训练过后,叶欢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回营房倒头就睡,实在太累了,累得连想一想乔木都仿佛成了一种奢侈,但叶欢仍快乐着,也许快乐的本源并非军营的生活,而是没有时间去想乔木,心底里那种刻骨的哀伤才不会那么痛彻心扉。
乔木去了哪里?她过着怎样的生活?她是否如她一般,不忍想他,不敢想他?
每当这些念头从脑海中闪现叶欢便咬紧了尊,狠狠的操练着自己,把它们强行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叶欢yn不得想她,连想她都成了生活里的奢侈就像一坛陈年的老酒,喝一口就少一口。
军营里不知日月,叶欢埋头苦训时,自然不知道自己与匪徒搏斗,勇救人质的事迹已在京城传扬开了。
沈家老爷子听说叶欢立了功,高兴得一整天容光满面,嘴里念叨着祖上门楣有光,沈家子弟论位卑位尊,不敢一刻忘国忘民,那一天老爷子破天荒的多喝了几杯酒,医生怎么劝都劝不住。
与沈老爷子反应不大一样的是周蓉,这位母亲的反应却是冷汗潸潸,泪流满面,差点冲到草区扇沈笃智的耳光了与儿子失散多年,好不容易相认,沈家却让儿子干这种出生入死,命悬一线的事,护犊子是所有母亲的天性,周蓉尤甚之。
最后周蓉还是忍不下气打电话把沈笃智大骂了一顿堂堂军区首长陆军中将,被大嫂骂得半个字都不敢顶,半个小时后才敢战战兢兢的挂掉电话。
另外,知道了叶欢的光辉事迹后猴子,张三〖兴〗奋得眉飞色舞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连走路时的腰板儿都挺直了许多,京城里各色纨绔衙内子弟听说沈家那个经常闯祸的太子爷干出了这一番事迹,不由又羡又嫉,于是纷纷聚会于名流会所,大声讨论着这件事的八卦小道消息,一个个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说者口沫横飞,闻者情绪激昂。
这件事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这个月名流会所的收入比以往增加了5以上,委实是一笔意外之财。
总而言之,叶欢的名声在京城打响了,传开了。
几天以后,叶欢又接到了何平的一个命令。
不论怎么说,那天的行动毕竟死了七个匪徒,虽然军区下的命令是死活不论,但是人死了总得有个交代,结案也好,将来作为对匪徒老三的起诉证据也好,有些程序是必须要走的。
叶欢接到的命令是出营到市公安局,跟〖警〗察那儿录一份口供,还原现场案情,详细诉说案件发生的始末,以作为警方留档。
叶欢当即换上军服,找何平借了部悍马车出了军营。
叶欢借车的时候口气很平淡,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位爷其实是个马路杀手,也从不问他有没有驾照,何平很爽快的便把车借给了他。
一路跌跌撞撞,闯了数个红灯,车身刮擦了不知多少次以后,悍马车气息奄奄的停在了公安局门口。
也幸亏叶欢运气好,如果在市区里碰到军区纠察队执勤设卡的话,这会儿叶欢该进军事法庭了。[
下车整了整军装,叶欢满面肃穆的走进了公安局的办公大楼。
久违的公安局……
叶欢的眼中生出几分怀念,以前在宁海的时候,他是公安局的常客,经常被抓,经常被录口供,法想象当时那个偷鸡摸狗,碰瓷敲诈的小混混,如今已然是一名军队士官,穿着笔挺威武的军装,昂扬着再次走了进来。
桃花依旧在,人面已全非。
那个飒爽而多情的女警高胜男,如今已不知调到了哪个城市,临去时黯然神伤的美眸,至今仍在叶欢的心底深处偶尔闪现。
自己这一生,已辜负不少女人了吧?
叶欢苦笑,脚下的步伐仍旧坚宝沉稳。
穿着军装的叶欢刚走进办公大厅,便引来了众多〖警〗察们的瞩目,沉寂许久,一名两眼闪烁着类似花痴光芒,明显是个兵哥哥控的女警上前涨红着小脸,细声细气询问叶欢所来何事。
叶欢冷冷瞟了她一眼,嗯,不赖,任何女人穿上警服,哪怕是个大麻子,在警服的衬托下也会变得英姿焕发。
“你是什么警衔?”叶欢好奇问道。
女警脸蛋儿更红了,她还以为这位帅帅的兵哥哥跟她搭讪呢。
“我我二级警员。我,我的电话是”
叶欢眉头一皱,打断了她的挖心掏肺:“二级警员?”
掐指算了一下,二级警员差不多算是部队里的上等兵军衔,自己是一级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