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极品草根太子>第199章 案件

叶欢在腾龙集团逛了一整天…引起整个集团员工的侧目。同时这位年少俊朗太子爷的名字也在整栋大楼内传扬开了,当然,更不乏许多妄想栖上高枝变凤凰的女员工们的各种垂涎,各种秋波。

叶欢逛了一下午后,便觉得索然味,耐心等到老妈下班,然后和周媚一起离开了大楼,三人找了家高雅幽静的高级餐厅吃了顿饭,夜色降临京城时,叶欢在老妈和周媚依依不舍的目光下,回军营销假了。

第二天,腾龙集团确立未来继承人的消息已被全世界所知,金融,商业,制造,轻工等等行业皆感震惊,由此导致腾龙集团国内外股市价格狂飙,一度涨到停板。

叶欢回了军营,仍旧继续着每日的艰苦训练。

特种大队并不如外人想象中那么惊险刺激,事实上他们出任务的机会虽然比普通野战军多一些,但也不是多到每天都有,大多数时候都是休止的训练,野外生存,射击,格斗,以及各种机械的使用,训练得最多的还是野外生存,其中最让叶欢痛苦的是“异食训练”所谓“异食”就是大自然里所有死的,活的物体,只要能往嘴里塞的,就必须得吃下去,丛林的蟒蛇,沙漠的蝎子,水里的活鱼,树上的昆虫等等,不存在愿不愿意,所有人必须得吃,不吃后果很严重,何平会亲自把它塞进嘴里,而且会加量,往往在叶欢破口大骂一连串脏话时,一些该吃的不该吃的东西就被强行塞进了嘴里,然后何平就站在旁边,露出冷酷的笑容。[

当然,叶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吃了亏必须找补回来,于是有一天从茅坑里弄了几十条蛆,悄悄掺进何平的饭菜里,谁知何平一脸坦然,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何平告诉叶欢,蛆也是“异食“的”种,看起来恶心,但它有着丰富的蛋白质,能够给人体提供能量,人在绝境里根本和动物毫区别,只要是活的物体都必须吃下去。

叶欢大感佩服,两眼冒责星星充分表达了对何平的崇拜,同时他也一脸同情的告诉何平,那些蛆从茅坑里弄出来还没洗过叶欢总长着一张欠揍的嘴。

叶欢三天没吃饭,因为被揍得嘴都肿了,何平也三天没吃饭,被恶心的。

………

军营里的生活单调枯燥,面且艰苦,叶欢却已渐渐适应。

沈笃智没说错,军队是个大熔炉,男人应该进去熔炼一回,不敢保证所有的人出来都变成精钢,但至少绝不会是一块废铁。

叶欢正悄声息的蜕变着,这种蜕变连他自己都没察觉。

不经意间,一个男人正慢慢走向成熟。

电话铃响个不停,叶欢接通。

“叶欢,你在干嘛?”高胜男的声卒洋溢着快乐,自从遇到叶欢后,她一直很快乐。

“我我有事儿呢。”叶欢的声音有点不快乐。

“有事儿你也得跟我聊几句,要不你请假出来,咱们去后海吃饭…”走纯爷们儿路线的高胜男难得的显露出女人的风情。

“请假出来估计不大可能”叶欢的声音有点痛苦,然而也不忘礼貌的问候:“最近挺好的吧?你父母身体挺好吧?你爸还没事找事查人驾照吗?告诉他,这种行为不厚道……”

“去你的!你差点把我爸撞死,他查查你驾照怎么了?你还一直记恨呀?”

“我哪敢记恨他呀,乖侄女你忘了,你爸是我结义大哥啊,哪天有空过来给叔磕一个……”

“叶欢你混蛋!”高胜男立马变得不快乐了,这事一直是她心头深扎着的一根刺。

“混不混蛋的,咱们以后找个时间好好讨论,这会儿我真的很忙…你干这刑警也不至于每天所事事吧?警局还拿你当花瓶养着?”

“谁说我花瓶?老娘有实力的!最近也很忙呢,昨天刚接了个案子,挺棘手的……”[

“居委会王大妈家的狗丢了?”

“去死!老娘会接这种片儿警都懒得理的小案子吗?我接的是命案,懂么?”

“哟,多久不见,你都接命案了?我说你们警局的领导是不是太儿戏了?人民群众的生死一点都没放心上,改天我找人批评他”

“叶欢你那张嘴不损我几句会死啊?”高胜男突然发现给叶欢打电话是一种找虐的行为。

“得,我不损你了,说说你的命案吧,不过最好长话短说”

高胜男叹了口气,〖兴〗奋中带着几分迷惘:“这案子让我挺头痛的,分析了两天都没找着线索,我心里烦得很,所以只好给你打电话解解闷儿,………”

“说说吧,我这知心大哥哥等着你的倾诉呢……”

高胜男噗嗤笑了:“屁的知心大哥哥,别老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知心二叔?”

“滚蛋!叶欢,信不信我现在跑你军营揍你?”高胜男的情绪总是被叶欢左右着,从快乐到咆哮,只需一秒钟。

“叶欢,你知道今年二月份的兰博会吗?”

“《第一滴血》里的兰博来〖中〗国开会?”

高胜男深深叹息:“叶欢,不懂你可以直接说不懂,不要不懂装懂,兰博会的全称是“〖中〗国兰花博览会”跟第一滴血里的兰博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二月,矜南的兰博会上,有一株非常名贵的兰花,它的所有人是一个普通的工厂工人,那株兰花学术上称它为“瓣莲兰”是兰花里面最名贵的品种,而那个工人所培育出来的兰花却是瓣莲兰当中最名贵的双花紫兰,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粱祝”因为它只开了两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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