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新世纪的德鲁伊>6.沙漠王子?城市猎人?刺客信条?

事情最后的解决,还是靠了正牌的城管。

枪杆子里面出xx,枪能管人,更能管狗。

在控制着自己的临时“打手”——似乎称之为“咬手”更合适一点儿——挨个给这群混子点了名以后,白晃就下令让它们各自逃窜,往大学城那边跑掉了。

只有那只疯狗,中了麻醉枪后被乱棒打死。

事情最终平息,潘成军和黄龅牙无疑是受伤最重的两个,一个左耳撕裂,全身上下一片血肉模糊,另一个右脸掉了块肉,大腿根也挨了一口狠的。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挂了彩,没一个人完好无缺。

因为是被疯狗咬伤,所以这群人但凡还能动弹,都忙不迭往疾控防治中心跑,哭爹喊娘地去打狂犬病预苗。至于潘成军和黄龅牙,痛苦的就只剩下了哼哼的力气,差点儿一命呜呼,哪里还顾得上理会白晃。

对于这些混混们来说,看上去越是邪门,越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就越是畏惧。刚刚那群咬了他们的狗,要都是白晃养的也还罢了,但是有谁见过,得了狂犬病的疯狗还会乖乖受人驱使的?

一伙人这次被折腾的生不如死,免不了心惊胆颤疑神疑鬼,哪还有胆子再去找白晃。

而到了最后,白晃还有心思找到同学表叔,去财务科领了自己的工资,这才施施然离开了“行凶现场”。

仇才报了一半而已,还有贾旭东,那个丧心病狂,视人命如草芥的人渣,才是他复仇的最终目标。

……

三天过去了,白晃在这些日子里,白天通过人人、开心、微*博、q圈来收集贾旭东的情况,夜晚则是都守在皇果ba的附近。

这家酒吧,虽然不比那些藏于深巷的私人会所,但却是西江市软硬件顶尖的嗨场。而且最重要的是,贾旭东也时常光顾。三个月前就是在这里,他因为争风吃醋把人打成了重伤,但就算是这样,这人渣依旧敢肆无忌惮地出入此地。

正因为如此,白晃才会每天都来皇果守株待兔。

入夜,十二点半,现在是七月中旬,按夏历算却正好六月末,夜幕上只有淡淡的一钩玄月,正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白晃缩在离皇果不远处的一家门店前,倚在卷闸门的角落里,他已经等了近4个小时,眼看都快到一点了,贾旭东的那辆阿斯顿马丁还是没有出现。

起身,伸了个懒腰后就打算离开,白晃并没有心急难耐,躲在阴影中等待着猎物的出现,这种感觉让他很沉醉,大概是得到德鲁伊之力的后遗症。

而且君子报仇,十天不晚,白晃一向很有耐心。

但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一辆线条优美的敞篷跑车,悄无声息地滑了过来,如同在这个水泥森林中觅食的猎豹,它的猎物,就是那些各具风情的夜店女子。

门口保安恭敬地退到一边,借着酒吧门口堂皇的灯光,白晃看到了他要等的人。

驾驶座上的青年,不是贾旭东又是谁?而他的身边,居然堂而皇之地靠着一个近乎三点式的女子。

啧啧,好一对衣冠qín_shòu!白晃眯眯眼睛,身影没入了黑暗中。

从大门进入?他的脑袋还没有坏掉!前些天过来的时候,白晃在周围也是踩过点的,到处都是监控。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今天都要试一试,君子报仇,从早到晚的人生至理,白晃还是明白的。

而且为了今天的行动,他更是特意准备了一个大杀器——丝袜!

这可是权利的象征,女人穿了能征服男人,男人戴了可以征服银行。当然,白晃还没有征服银行那么远大的理想,他只是为了万无一失,确保不会暴露自己。

“走了,乖咪!”白晃把一个布袋甩到肩膀上,冲脚边的两团黑影嘘了一声。

跟在他身后的,是他临时诱惑来的两只流浪大狸子。

绕到酒吧的背面,以白晃现在高达136点的身体综合素质,翻墙越户什么的,他表示压力不大。

成年人的标准战斗力是100,这个自然毋庸置疑,但事实上,普通人能有个95点的数值,就算是身体异常强健了。而且在得到德鲁伊之力后,很多数字无法直观表现的东西,譬如身体和思维的协调性,对于自身能力的精确运用,这都是白晃远超一般人的地方。

站在墙角呵了口气,把布袋系在肩膀上后,再带上薄绒手套。

然后白晃一个跨步,左脚就踩上了墙面,借着摩擦和反作用力,身体瞬间拔高三尺。

接着右脚如法炮制,同样的一个蹬踏动作,再次凭空上升了一截,就在他的身体腾空到了最高点的时候,白晃双手搭上三米高墙,猛地发力一按,就干净利落地翻到了墙头。

坐在高墙上面,他还有心情四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给自己点上一根烟。左手边,还有对面二楼檐角下,各有一个摄像头对着他所在的位置。不过这会儿,酒吧的内部监控屏幕上,显示的却不是头带丝袜的悠闲身影,而是两只硕大的猫屁股。

德鲁伊的奥义,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岂是那些dp猛受们能够体会到的?

难道还有谁,打算来和一只喵星人讲道理,问它为什么要遮挡摄像头么?笑话!

抽完了烟,白晃摁灭烟屁股。他没有从墙头跳下去,而是飞身一跃,直接跨过三米有余的距离,挂到了酒吧的二楼。窗台上面的哥特式铁艺雕花,给了他最佳的借力点,然后悬空的身子稍微荡了荡,就如同山中的灵猿一样,翻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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