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特种兵王是道士>第七十三章 危机感

躺在马小玲怀里,享受着她的体温,我看着她,她看着我,两个人对视着,却都不说话,不知道是屋子里血色的反射,还是什么,马小玲脸上竟然挂着一丝霞红,再加上她本身长的就不错,在大难不死之后的现在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两人就这么一直对视着,许久后,马小玲或许是因为实在觉得不自在,这才瞪了我一眼道:“还没看够?我知道我漂亮,可你也不用这么看着我吧?”

我顿时语塞,现在的姑娘怎么都这么感觉自我良好?一个是程小雨,一个是马小玲,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那就是都特自恋,完全胜过我这个一直自诩超级厚脸皮的人,不得不说比起自恋,姑娘们还真是让我甘拜下风。

当然,这也只是我自己心里偷偷想想,其实话又说回来,程小雨和马小玲还确实有自信的资本,而且两个人都各有千秋,程小雨是调皮可爱,有马小玲不能比的青春活力,而马小玲身上则有着一种岁月沉淀留下的成熟美,这也是程小雨无法比拟的,如果真要我从她们两个选一个,我还真不知道该选谁,不过这明显是我多想了,我根本不需要从她俩里选择,因为她俩一个都不属于我,更别说还二选一了。

胡思乱想了一会,才坏笑着看着马小玲说道:“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我也知道我很帅,可你也不用这么看着我啊。”反正权当是放松心情了,安静了一会,又接着马小玲的话开始开玩笑。

马小玲见我把她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她,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只得“哼”的一声把头转了过去,不再理我,貌似是生气一般,其实看得出她并没有生气,从她脸上若有若有的笑容就能看得出来。

夕阳洒在脸上,有些舒服,一种无比轻松的感觉由心而生,这是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心情,自从接了这个任务,来到dl市以后,我发现自己竟然慢慢的融入了这里的生活,慢慢变得轻松,让我有一种错觉,自己不再是那个地下王者,那个让人闻风色变的血狼王,而是真正的许逸轩。

这是我要的吗?我问自己,这里虽然也很危险,有许多的潜在危险,尔虞我诈,有许多人想我死,可也有许多人让我感觉到了温暖,这不同于军队里的那种兄弟感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区别,只知道感觉不同。

“行了,行了,别装生气了,都大婶的年纪了,还跟小姑娘似的装生气,又不可爱。”我憋着不笑出声,故意调侃马小玲,其实还真别说,马小玲装生气的样子还真的很可爱,只不过是我忍不住 逗逗她而已,果然没有一个年轻女人是喜欢被人叫大婶的,马小玲也不例外,听到我的话,直接就把我丢在地上,一脸怒气冲冲的瞪着我,看得出这回是真不乐意了。

这可就苦了重伤在身的我,被马小玲直接这么粗暴的仍在地上,瞬间就把身上的伤口给扯到了,疼得我龇牙咧嘴,马小玲却丝毫不为所动,还是一脸寒霜的看着我,我丝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我重伤在身,她肯定会冲上来揍我一顿,哪怕如果我没有受伤她根本不是我的对手,看来这女人还真是不能乱开玩笑啊,这翻脸比翻书还快,果然不是空穴来风。

“我看你就是不疼,活该被血魔收拾!”马小玲看着我痛苦的样子,终于不再一脸寒霜,而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看着我说道:“亏得姐姐我还那么担心你,我看这还是轻的!”

我无语,不就是开了句玩笑吗,至于把话说这么狠毒?

“好了,扶我一把,我们先出去说吧,这里的味道实在不怎么令人喜欢。”我笑了笑,虽然血魔已经被收,房间里的煞气也已经消散,可401房间里腥臭的血腥味,却依旧存在,我见惯了鲜血死人不会害怕,马小玲似乎也见过一些世面,再加上是学道之人,不至于会害怕,可这里的味道确实让人作呕,还是早点离开的好。

马小玲毕竟不是小孩子,虽然还生气我叫她大婶,不过听到我要离开这里,还是没有闹小脾气,点了点头就把我扶了起来,两人离开了401,到了门口,我回头看了一眼,确定没有什么遗漏后,才让马小玲把我扶到离401不远的一个房间,毕竟我现在衣服上都是血,这么出去肯定不妥,说不定被人当做杀人犯报警抓起来也说不定。

所以只好先让马小玲把我放在房间,她先去帮我弄一套衣服,毕竟马小玲并没有受什么伤,虽然身上也沾了些血,不过这里是女生寝室,4楼的女生搬走的时候是因为401死人,全部是被吓跑的,哪还有时间收拾什么东西,所以在这里找一件衣服是再容易不过了,马小玲把我放在一张床上以后就去隔壁找衣服去了,按她的说法是在这怕我偷看

我心中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这一个房间这么多个小间,然后我受这么重,站着都困难,你居然说怕我会偷看你换衣服,我有那么色,还是你真有那么大魅力?

不一会,马小玲果然换了一套衣服走进房间看着我说道:“好好活着,等我回来”

“我”

发了一会愣,我这才知道,马小玲这是报复我刚才逗她玩呢,还真是记仇,只得摆摆手对她说道:“去吧去吧,早去早回。”

马小玲看着我妥协的样子,这才满意,转身走出房间,看来漂亮的女生都很好强,马小玲是,陈小雨是,苏醒也是。

我苦笑,夕阳从窗口照射进来,金色的光芒照在我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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