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末世之召唤墓园>梦为初生演替 大章节,还有,今天会把所有拖更还完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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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居住在一座低矮的平房,房门前有一颗歪脖子树。佝偻的老人和隔壁家的少女和他作伴,偶尔,少女会从那颗歪脖子树爬上来,然后顺着树枝跳进他的窗户。

老东西就算看见了,也不会说什么。

他知道,花小扇之所以爬那棵树是因为习惯。再更小的时候,两个孩子总是喜欢坐在这棵树上玩儿,似乎对于花小扇来说,这颗歪脖子树才是自己家的正门。

不过,就算如此,老东西还是提醒花小扇小心一些,不要摔着。

屋内的男孩儿正在做功课,他认真而且努力。

养父老东西是个穷鬼,而且好酒,所以日子过得很不宽裕,但是好在还能填饱肚子。

老东西并非一无是处,恰恰相反,他懂很多东西。

首先,他很能打。

十里街口的混子,但凡看到老东西没有不吓得哆嗦的。这些混子早都被揍怕了,但凡敢在老东西面前为非作歹的,都给揍了个妈都不认识。

其次,他写得一手好字。

前两年有个商人见了老东西随手的墨法,顿时惊为天人,出高价要收他的字画。

但是,老东西却不卖。

这让一个星期都没吃上肉的孩童很不满意,于是向他提出抗议。

“你怎么这么蠢?就随手写几个字儿,就能卖大钱,这比你开彩票站有搞头。只要有了钱,我们就能住上好房子,顿顿都吃肉。”

老东西笑呵呵道:“我不蠢,是你蠢。”

孩童板着脸道:“为什么是我蠢?”

老东西道:“你想一想,你为什么觉得肉好吃?”

孩童道:“别东拉西扯的,肉本来就好吃,难道还有个为什么?”

老东西指了指他的心口,道:“肉好吃是因为你吃不到,你吃不到它才好吃,等你顿顿都吃上了肉,它就不好吃了。尘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你追求但是却无法得到的东西,是最美好的。所以,任何时候人要学会节制。赚钱固然好,但是没有驾驭物欲的意志,那你最终什么也得不到。一个星期吃一次肉,那样的肉才是最好吃的肉,为什么你放着最好吃的肉不吃,非要去吃那味同嚼蜡的肉呢?”

老东西的话很有道理,但是道理归道理,生活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于是,孩童倒在地上,撒起泼来。

“我要吃肉,我就要吃肉!我不管,我一定要吃肉。”

老东西被他弄得没有办法,终于拗不过他,只能叹气道:“好吧,我这就给你买肉去。”

说着,老头慈爱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出门买肉去了。

和老东西在一起的日子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好歹一周还能吃上一次肉。又过了几年,有一位美丽可爱的少女成了他的女朋友,正是花小扇。

或许,这样的日子就要这么一直延续下去才好。

那时候的他并不明白,将来,他要面对的可能是无比漫长的人生。如果不会节制,人是无法在长久的岁月中保持自我的。就如同今日的一条静鹰司一样,逐渐失去活着的感觉,对一切都充满倦怠。

没多久,花小扇转了学,之后的十来年都没与他再见过。

没说过分手,但是再见的时候已经是普通朋友。

当然,最重要的是,老东西死了。

老东西死的时候他才十六岁,变卖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去给他安排后事,还欠了一笔债。

于是,他开始过上自己养育自己的生活。

幸运的是,他的身子骨还算健壮。在工地上打打零工,送几分外卖,勉强还能付得起学费,也能养活自己。

上了大学之后,又兼职一些文案工作,还清欠款之后,自己还有一笔小小的积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好起来,直到遇上了那场浩劫,仗着生物能结晶买卖,他一夜暴富。

虽然已经有了很多钱,但是他并没有过上纸醉金迷的日子,节制和普通的生活已经渗入他的骨髓,制约着骄奢淫逸。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的确有了一个好的开始。有了喜欢的人,有了很多很多的朋友,有了自己的圈子和人脉。

直到某日,他发现自己是个克隆人。

他站在雨中,手持着刀刃,但是最终没有挥向面前那个人的脖子。

直到此刻,初生贺兰才明白,这也不是自己的记忆,而是初生演替的。

于是,他开始变得愤恨起来。

为什么,为什么同样的是克隆人,初生演替生来就被初生正和周莉莉爱着。而自己,却要遭受所有人的唾弃。

为什么他发现自己的身世,有那么多人来替他打抱不平,安慰他,而自己只能一个人与病毒和丧尸为伍。

就在这个时候,艾克曼走了进来,将手机递给了他,道:“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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