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卿衣缩了缩脖子,把袍子裹得更紧。
灰白色的天上,全罩着云。
孟卿衣无奈地只有将目光飘回了市集,看着来来回回的人群。
看到一个蓝衣服的年轻人牵着一条小狗出街,那小狗嗅来嗅去,一下子就嗅到了女人的脚边。那女人套着一条不起眼的暗色绒袍,正悄悄从街上走过,被小狗拦着,竟把小东西一脚踹飞老远。
蓝衣年轻人顿时生了气,想找女子理论,却被女人的目光冷瞪,立刻灰溜溜地退开。
随后女人转身,便进入一家酒楼里。
那蓝衣年轻人摸了摸小狗,又复让小狗追着别的姑娘而去。
隽永城里三十九条街,有十一条终究在此地汇聚,所以这里的人一向不少,除了刮风下雨,一向热闹。
孟卿衣恰是喜欢热闹。
十年的深牢,对于这样的人来讲,无论如何都是煎熬的。
所以一切妥善之后,孟卿衣便大摇大摆地坐在市集里,捧着一碗墨鱼肉饼汤,一边暖胃,一边悄悄听一些别人的瞎话。
以前,孟卿衣就是这样做。
方才二十出头,仗着自己耳聪目明,孟卿衣一向喜欢跟在美丽的姑娘后头,不动声色地浅尝姑娘家的秘密,有几次甚至听得面红耳赤。
而今三十好几的人了,竟还是这般模样,你说好笑不好笑!
孟卿衣听到了一些商人的叫卖,一些父子的叮咛,一些情人的娇笑,一些陌客的秘密。
便是这么听着,都足够过去一个下午。
然后孟卿衣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哗啦哗啦”,倾盆大雨突然就砸下来,不少人都变成了落汤鸡。
还有什么,能盖过雨声呢?
孟卿衣叹了一口气。
前些天飘雪,这些天下雨,好不容易被放出来,却都遇上了坏天气。
孟卿衣只好摇头,只好希望明天会放晴,毕竟浑身都被水泡着,还要给别人打架,怎样都不会有好心情。
而孟卿衣的座右铭,恰好是无论如何,都不要坏了心情。
所以孟卿衣买了一把石榴色的纸伞,漫不经心地走在雨里。
大雨打得伞面作响,也成了连股的珠帘,顺着伞角缠绵悱恻着落。
拐过了几处街角,穿过了几户人家,就能向着那间空荡荡的大屋直直地望。
因为是秋,寂寥下,更显得屋子的衰败。
可是夏日一到,屋子四面的墙上,便会长开绿胧胧的爬山虎来。
不是依稀,而是记得,每次来敷膏药的时候,孟卿衣都会伸出三根指头,一把揪住爬山虎的叶茎,那便是爬山虎的脚,然后轻轻地撕,眼睁睁看着脚爪子和围墙分扯开,于是心头就有了痛快。
每每那时,大夫的女儿便会扒着门,悄悄地探出脑袋来,看着自己胡闹。
后来再打架,受伤的机会就少了,也不再需要敷膏药了,只是打架前,孟卿衣仍然会在屋子的石阶上坐下,大夫的女儿有时候就会隔着窗台,跟其说话。
彼时,孟卿衣当然无法明白,为什么一说自己待会儿要去打架,那女孩就会寒了脸,就会把窗扣上。
被关入大牢前,也是打架,孟卿衣也来找女孩。
女孩满目的星光泪花,女孩道。
“我要离开了,离开隽永城。”
孟卿衣有些动容,却无法退缩,只好一把握过女孩的手,道。
“你别走,你等我。”
终究,却是没有等到吧。
孟卿衣立在屋子前。
四壁早已枯萎斑驳,再也没有一个满目带些羞涩的姑娘隐约地探出脑袋。
可是孟卿衣还是忍不住要说。
“我回来了。”
“明天我又要去打架。”
孟卿衣苦笑了笑,哪里却有回答!
孟卿衣望了望窗,孟卿衣抽动着嘴角,孟卿衣喃喃道。
“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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