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在要被卖进王招宣府中之前,大家都一直叫我潘六姐,后来因为要进府,不能再这样叫了,不然就冲撞着府中的六小姐的本命了,那时节刚好家里有一道人路过,说是我长得一对白里透红的好小脚儿,粉x嫩极了,便以佛道中圣物给我赐名,于是才唤作金莲……”
“原来如此。那你为什么要改名叫,肥桃?”
“我还有个小名呢,那时候为了孩子好养,家里人通常还要给孩子另取一个小名用来使唤的,比如男孩子就喜欢叫什么阿猫阿狗之类的,而我们女孩子呢,就喜欢叫一些花花草草的,女孩子大名可以没有,小名却容易,我的小名,就叫桃奴……”
“桃奴?为什么这样叫?”
“你知道什么叫做桃奴吗?就是一种桃树上自动脱落的幼果,通常是因为低温、干旱或者缺肥的时候,就会产生桃奴,我爹因为感叹我命运不济,所以,在他去世前,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小名,那时候我三岁……”
“你父亲是怎么样……”
“不记得了。我妈说是病死的……”
“为什么你也裹了脚,但是,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影响……”武直转移话题。
“你们这些臭男人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是有裹脚,不过是为了把脚裹得纤直些而已,才不是那种伤筋挫骨的方式,这种缠足叫做‘快上马’,而这种鞋子就叫做‘错到底’,不过,从今天起,裹脚这种事,我不再干了……”
“原来如此。”
武直懂了,原来缠足这种行为虽然从北宋末开始兴起,但这个时候并不像是后世所认为的那样,就只是一种完全畸形的形态,其实是有两极分化的,一部分人赞同,一部分人抵制,就连缠足的妇人当中,也分为两派,一派是做得极端些的,从她三四岁起就被家中人开始强制性裹脚,然后从幼儿时期一直缠到老,就这样完全将双脚给扭曲成一团,就比如赵七的老娘那样的……
另一类则做得比较温和,只是为了让脚裹得纤细些、有形些罢了,因此并不会损害双脚的筋骨,而且随裹随取,就比如像金莲这样……
而且金莲裹脚是去了张大户家之后,在余氏的要求下才开始裹的,时间才不过小半年……
也幸亏如此,才保得金莲的一副天然的好脚板。
要真裹成赵七的老娘那样,武直可受不了。
金莲上了高地,进堂中去了,方琼却立刻蹿过来。
“师父,那个酷酷的小姐姐,真的是你的娘子?”
这小鬼头,“酷酷”的说法,她倒只是在昨天听过了一次就记在了脑子里,今天已经会用了。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师父,我觉得她比我还霸道,我怕你驾驭不了!”这个方琼,“驾驭”这两字用得实在是……够精准,够妙!
不过——
“方琼,你别瞎闹,你那个才叫做霸道,她那个不叫做霸道,叫泼辣!”
“泼辣?”
“是的,就像你们吃过的面里的辣椒一样,会有一种又刺激又爽快的感觉,让人又爱又恨的,却就是离不了……”
“你离不了她?看来也真是,我以为我有时拿着剑砍人家都算是嚣张的了,没想到你居然更嚣张,敢拿火烧人家,莫非,这就叫做冲冠一怒为红颜吧……”
方琼这家伙,简直是什么都懂,心里清楚得不要不要的……
武直却嘴硬:“你别瞎说,谁惹我发火,我当然就要拿火烧他。再说了,我不只是为了金莲,我也是为了李忠。”
这句话也并不假,当姓卜的刚来天王堂,还没有将矛头指向金莲而只是在李忠头上骂骂咧咧口口声声“耳聋”“混账”的时候,武直就已经火了。
要不是李桂姐及时站出来,武直当时就要好好的“伺候”他到舒服了。
武直是那种有事闹到自己的头上并不打紧、觉得可以忍就忍挺嫌麻烦的男人,但是,却见不得身边关爱的亲人与朋友受欺辱。
你打我可以,但别打我的脸面。因为他们就是我的脸面。不能碰。
男人活什么?活的就是一口气。
但这一口气不是为自己,而是为身边人。
自己逞强斗狠算不得本事,那只能叫冲动,因为一味的蛮干害得自己不打紧,但却很有可能害了自己的朋友,害了自己的亲人。
这就要不得。
若只是一条光棍,武直也一样什么都不怕。但当他自大学毕业之后走进了社会,并开始与女友过起了二人生活的这几个月时间里,就开始越来越懂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担当了……
也更懂父母这二字了!
原来父母过得谨小与慎微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害怕,而是因为他们有个家……
所以,拼命与热血的方式便开始发生了变化……
就像学校内外完全是两码事,成家前后也一样是两码事,有的时候,人的内心,真的是一夜之间就成长。
对自己,可以糙,但对亲友,却不可以。
这是武直的为人处世之正道。
“我觉得你这个人有的时候真的蛮奇怪的,那个于春儿,只是个下三滥,他在你这里又是占场子又是乱来的,都欺负到了你头上,你却嘻嘻哈哈的就过去了,我看得出来,你是一点动怒的意思都没有,而这个姓卜的,他是那什么乱七八糟的兄弟会的人,明明他才不好惹,这谁都看得出来,你呢,火气却一下子就蹭的上来了,脸色也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