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了晚饭,季凡吩咐了清风清月打来水好好洗一回澡,今天使用摄魂术消耗了她太多的体力,又在地上滚了几圈。现在季凡只觉得想狠狠的睡一觉。
清风清月打好水,季凡便把她们打发出去了,虽然清风清月都是女孩子,但是她可是二十一世纪的女性,洗个澡哪里需要人来帮洗,就算对方是个女的她也觉得尴尬。
泡在水里,季凡觉得此刻真是舒服极了。
直到水微凉了,季凡才起身。擦干了身子,想穿衣服季凡便犯难了。
她在季府的时候穿的衣服那可是下人服,而且还是很方便的一款,现在这繁琐的衣服,她都是在清风清月的伺候下穿的。
这穿衣服还是得需要她们两个人,这古代的衣服就是复杂,季凡怎么穿都是乱七八糟的。
好不容易穿好衣服,头发还未干,季凡便坐到院子中,院中风大一些,头发才能快点的干。清风清月刚伺候她两天,摸不着这王妃的脾气,自是不敢去打扰。
“你们回去吧,本王妃这里暂时不需要人伺候,本王妃想静一静。”
“是,奴婢告退。”
坐在院中,季凡觉得好不凄凉,夜空中皎洁的月光,还有那些繁星,它们应该是热闹的吧!如此浩瀚的星空中月亮有星星白云的陪伴,而自己呢?孤独的院落里,除了花草还有谁能与之交谈?
树影婆娑,风儿轻轻,明月当空,繁星点点。
也不知道这轩辕墨会不会留自己一命。
凉风吹过甚感凄凉,如此孤寂的夜,还是早早入睡吧,自己也困了,想着便起身准备往屋里走。
“王妃,王爷已经回府了,王妃是要去见王爷吗?”来人正是已经下去休息的清风,因为王妃进宫回府后说过王爷回来便来禀报一声,所以她在打听到王爷回府了才赶忙过来。
季凡看着清风,只觉得有些感动,哪怕她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暂时的王妃,但是她还是把她的吩咐记在心里。
“嗯,本王妃知晓了,你回去休息吧!”
“是。”清风说完看了一眼季凡就走了。
这王妃也是可怜,嫁给了一个根本就不爱自己的男人,等蓉姑娘回来了王妃就在王府没有地位了。清风顿时觉得季凡也是可怜,心里暗暗决定对她好一点。
看着转身而走的清风,季凡转身往屋里去,关上门,退下外衣便躺下休息。
现在自己只想睡觉,管你轩辕墨在不在王府。
一大早,季凡就在清月的敲门声中醒来。
“何事?”季凡困意连连,这是多早啊就来敲门。
听到季凡的声音,清月回答“回王妃,王爷请王妃到书房一趟。”
“知道了,本王妃稍后就过去。你去打水来吧!”季凡说完就起了身打开门。
一大早的喊啥喊。
没办法,轩辕墨是老大,自己不想起也得起。
清月看到季凡开了门赶紧躬身,“参见王妃,清风已去打水,奴婢这就为王妃更衣。”
“好,那就有劳了。”季凡说着就走了进去
“王妃客气了,这都是奴婢应该做的。”
一柱香过后,季凡已从月语楼来到轩辕猓为了怕轩辕墨久等,她已是最快的脚程赶过来。一路上都顾不上看那些花草一眼。
轩辕墨的书房旁开满了花,四周花儿开的明显,青草在这暖色下变得更加的深色。此时颇有几分花色满园。
站在门外敲了门,喊了一声“王爷”,季凡便等在门外。
“进来吧!”轩辕墨的声音传来,季凡觉得这个男人长得好看声音也这么好听,可惜就是太冷。
季凡推门走进去,就在轩辕墨对面站着,打量了一周书房,这书房好大,比她那房间大多了,这里面的书卷更是摆放的整整齐齐,连灰尘都没有。
看来着个轩辕墨不仅武功厉害,应该还有一定的文采。
在看那书案上居然有一端砚,我滴乖乖,端砚啊,这可是四大名砚之首啊。
这端砚石质细腻,滋润,发墨不损毫,呵气能研磨,砚出的墨汁油润发亮,层次丰富,虫蚁不蛀等特点名列石砚之首,居然在他的书房里就看到了。
在看那笔架,乖乖,有着羊毫笔、狼嚎笔、鸡毛笔等。
羊毫笔是以青羊或黄羊之须或尾毫制成,羊毫柔和无锋,书亦‘柔弱无骨’。
狼毫笔则如字面而言,取其狼毫制成。其表面呈现嫩黄色或略带红色,有光泽,仔细看,每根毛都挺实直立。把笔尖润湿捏成扁平,即可见其毛锋透亮,呈淡黄色。宜书宜画。
乖乖,这可都是好东西呀!
放下手中的书卷,“看够了?”轩辕墨没有一丝的情感。
轩辕墨声音把季凡的思绪拉了回来。
季凡也不恼,自己对他只是一个附属品,还霸占了本属于他心爱之人之位的人,他能对自己有多好?没把自己小命杀了就不错了,这点冷算的了啥。
笑两声:“自然是看够了。”
见季凡盯着书桌上的端砚,又看向笔架上毛笔,这些可都是书房之物,她一个季府不受宠的嫡女,不识诗书,她岂会有兴趣去看。可是她却能做出一首好诗,难道这些她能认出来?
“你可知本王的砚为何砚?”
“当然知……当然不知道了,季凡未进过书房,怎会知晓这些东西是何物。”
还好自己及时的改口了,轩辕墨居然想套自己的话,赶紧扯别的。
“王爷找我来所谓何事?是见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