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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天下-二百八十二推了重来

古龙点头道:“不错!这里大约几十秒的镜头,至少反映出两个方面的事情,那就是主人公宋子豪处在一个不安定的环境中,他的内心充满着紧张与不安。第二,这个阿杰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他为他魂牵梦绕。我猜得不错的话,这个阿杰一定是他的弟弟。”

“不错,这个阿杰正是他的弟弟,还是一个大学生,他叫宋子杰。”谭家宝点头说道:“片名之后,镜头转换到香港某处有着许多高楼大厦的地方,一个长得很帅,他里面穿着深蓝色雅格狮丹西装,外面套了一件银灰色的巴宝莉风衣,脸上一脸玩世不恭神情的30岁左右的男人点上一支香烟……”

“等等……”古龙站了起来,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从谭家宝书房的酒柜中选出一瓶52年的拉菲,拿出两只高脚酒杯,自己满满倒上,端起来一饮而尽之后,才又把两只酒杯倒满。他这时才说:“我们一边喝酒,你讲我听!”

谭家宝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与他的酒杯磕了一下,然后像是放电影一样,用了两个多小时,把整个《英雄本色》从头至尾地讲了一遍。他说的很详细,对于剧中人物的穿着打扮、面部表情、身体动作以及些场景的布置与风格,都说得非常具体。古龙简直就像是看了一场电影。

古龙轻轻地鼓起掌来,他叹息道:“说实话,原来我的目标是超越金庸。后来你出现了,我就放弃了这种追求。我真正体会到了‘一山更比比一山高’的道理。我犯不着这么傻里傻气地去幻想超越别人。因为我知道,我至少我无法超越你。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及时行乐。绝不把自己累坏了。”

他又拿起酒杯,头一扬,酒杯中的酒就不见了。这时,他发现酒瓶空了。他站起来去书房又拿出一瓶。

谭家宝微笑地看着古龙。他发现古龙虽然其貌不扬,但是他喝酒的姿势绝对是他两辈子见到的最潇洒、最优美的一位。

又喝了一杯,古龙才继续说道:“你的这部《英雄本色》让我几乎找不出缺点。如果实在要说的话,就是里面的时代背景让人迷惑不解。比如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宋子杰要当警察。嘿嘿,警察有那么好吗?连我这外地人都知道,香港警察比之黑社会,比之流氓地痞好不了多少。所以宋子杰不足以代表正义!如果这样拍下来,这个宋子杰,观众们肯定会接受不了。”

谭家宝抿了一口酒,然后说道:“你可以把故事发生的地点模糊起来,比如可以在片头字幕上打上‘本故事发生在一个虚拟世界里,这里的警察是正义的化身,是罪恶的天敌。’的字眼。”

古龙一拍手,大叫一声道:“妙!这样一来,观众就能够接受宋子杰了,而且还可以解释很多难以解释的东西。最可贵的是,这种字幕实际上是给香港警察以无情的嘲讽与鞭挞。哈哈,香港除了你唐嘲,可能连邵老六都不敢打出这样的字眼!”

谭家宝微微一笑道:“现在的香港警察也神气不了多久了。我想很快他们就要倒霉了。香港迟早会变成一块净土。”

对于谭家宝的“预言”,古龙并不在意。他继续说:“还有一个我想不透的地方,就是小马哥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敌穴,经过千辛万苦抢来的那一块‘犯罪证据’到底是什么东西?”

谭家宝苦笑一声。当时他看这场电影的时候,也不怎么明白小马千辛万苦抢回来的那个从一个冰箱大小的小柜子里取出的圆盘状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后来他查了资料才知道,那是一块早期计算机硬盘。那是1986年拍摄的电影,硬盘都还是那种形状。现在仅仅1967年,在香港,除了自己公司有两台那种笨重的ibm超级计算机之外,他不知道香港其他地方有没有。他敢肯定,古龙现在是怎么也不会明白硬盘这种东西的。为了这个“犯罪证据”,谭家宝也伤透了脑筋。后来,简宁刚巧来向他询问“发明”那种微型随身听录音机的时候,谭家宝才豁然开朗。

“老古,这里是我偷懒,没有说清楚。其实是这样的。……”谭家宝又把他设计的用微型计算机录音阿成他们的会议的剧情说了出来。

古龙点头道:“这个剧本已经不错了,你还要我做些什么?你自己就拿这本剧本去拍摄就行了呀。”

谭家宝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他说:“我觉得还不够好。所以我需要你把这个故事拿回去,融入你自己的思想,融入你古龙自己设计的桥段。一句话就是,你把我刚才的故事通通忘记,然后自己重新编织故事。你写好之后,我再修改。呵呵,这叫做‘推y倒重来’,只有这般千锤百炼,《英雄本色》才能成为经典。”

“好吧,我一定会超越你的这个故事!我会让整个《英雄本色》更加紧凑,更加刺激,更加让人心潮澎湃!更加像一部男人电影!”说完,古龙把头一扬,豪迈地又倒进一杯酒。显然,他对这类故事很有信心。

古龙又说:“唐嘲,这些人物,你打算由拿几个人来演?”

谭家宝说道:“我暂时打算由谢贤来演宋子豪;由邓光荣或者;由狄龙来演宋子杰;阿成由秦沛来演,至于宋子杰的女朋友jackie,并不是很重要,我们公司很多女演员都可以饰演。”

古龙摇摇头说:“我不同意你的这种安排,我觉得宋子豪和小马都是经历丰富的江湖大佬,他们的人生阅历一定很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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