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我在乱世有座城>第47章 辛弃疾,出世!!

华雄前脚刚走不久,系统的声音再次在吴忌的脑海里响起……

“叮!使用聚贤令成功……恭喜主公获得南宋武林高手辛弃疾,字幼安,山东济南人!”

“叮!辛弃疾将在三分钟出现在主公面前。”

……

啥玩意,南宋爱国诗人辛弃疾是武林高手?!

吴忌闻言露出一脸的懵b,接着反应过来后,神色那叫一个精彩。

其实说起辛弃疾,后世之人,提起他时第一反应都会像吴忌这般认为,辛弃疾伟大的爱国词人——一个文人的定位。

辛弃疾如果泉下有知,估计要气的冒烟了:你特么才是文人,你全家都是文人!

哥的梦想可不是什么诺贝尔文学奖,而是冲锋陷阵,沙场秋点兵啊!文学嘛,只是哥的业余爱好而已。

辛弃疾出生在山东济南一个叫四凤闸的地方。难而这里却是沦陷区,本该是大宋子民,如今却是金国人。

从小更是目睹了广大同胞在金人统治下的屈辱生活,爷爷没事还带着他登山望远,指画山河:孩子,长大了,别忘了灭了这些金国鬼子,收复我齐鲁大地啊!

因此,从小背负国仇家恨的辛同学不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还热衷于练习武艺、研究兵法。我猜“十五好剑术”的李太白应该也不是辛同学的对手。

每一个舞剑的清晨,每一个开卷的黄昏,他的心中一直有同一个声音在回响:总有一天,我要驰骋沙场,收复河山。

很多年以后,辛弃疾的眼前还是能清晰的浮现出1161年秋天落日之下金人铁骑卷起的滚滚烟尘——金国又找茬和南宋开打了。

21岁的辛弃疾觉得时机已到,拉了两千多人举起了造反的大旗。

自古造反都是陈胜吴广这种吃不上饭的草根农民的事儿,像辛弃疾这种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书可以读的地主家的宝宝出来造反闹革命,那是不多见的。

这是英雄的选择——有勇气去走一条少有人走的路。

造反不久后,眼光长远的他带着兄弟们加盟了山东境内规模最大的一支起义军。作为其中少有的知识分子,加上智勇双全,很快辛同学就成为起义军中的先锋人物,还曾有过“斩寇取城”的壮举。

本着人多力量大的初衷,他还把一个带有一千多人的和尚也拉入了起义军队伍,这个和尚名叫义端。

此人是个投机分子,在义军待了一阵后觉得依附于人没有前途,就偷了辛弃疾负责保管的义军大印,想去献给金人,以求富贵。

义军首领发现后,一怒之下,要砍了辛弃疾(一没保管好大印,二叛徒是他介绍进来的),辛弃疾镇定以对,立下军令状,承诺三天之内追回帅印。

他推断和尚偷了军印必去投靠金人,便顺着金营方向昼夜狂追,终于在金营门口逮到这花和尚了。

接着精彩了,辛弃疾当着和尚众金爸爸面前砍了和尚头,然后飘然而去,你说金爸爸气不气?

这还不算厉害,之后他还有一次升级版的叛徒追杀记录。

那是在追杀义端的次年,他作为义军代表渡江南下与南宋政府洽谈合作,结果起义军里又出叛徒了,还把叫耿京的义军统帅给杀了!

弃疾返程的半路得到消息,怒发冲冠:我这手里还拿着南宋皇帝发的奖状呢,老大死了,队伍散了,我这奖状发给谁?

叛徒,必须受到惩罚!

这叛徒名叫张安国,投奔金人被赏了官职,此刻正飘飘然也,完全没想到自己马上就要下线领盒饭。

辛弃疾率领五十人的敢死队,马不停蹄回到山东,直奔五万人之众的敌营,将正在与金人将领“五魁首呀,六六六”的张安国五花大绑,奔突千里押解至临安正法。

当时辛同学22岁,赤手领五十骑,缚取于五万众中,如挟狡兔。束马衔枚,间关西走淮,至通昼夜不粒食。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

以五十对五万,毫发无损全身而退,这不是武侠片,这简直是魔幻片啊!

由此可见,此次捉拿叛徒,必为智取。而这五万之众极大可能都是起义军中人,被叛徒裹挟投降,心中本就未必情愿,面对从天而降的辛弃疾大家都是看呆了的份儿。

然而,归宋之后他很快就发现: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是的,他不会想到自己此生居然再也没有机会回到长江以北,再也没能踏上山东老家的大地,而在北方的这一段峥嵘岁月,也将成为他一生最灿烂、最难忘的记忆……

……

另一边,反应过来的吴忌有点不敢相信,向小墨问道:“小墨,辛弃疾不是诗人吗?武林高手有点扯吧?”

“我估计教你历史的老师,要哭晕在厕所!”

“什么⊙⊙?”

“脑子真笨的可以,能够写出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辛弃疾,你觉得会是一个文弱书生吗?”

小墨翻了翻白眼,有些鄙视吴忌对一些历史人物的无知。

“嘿嘿,那个……”

吴忌被小墨这么一鄙视也是脸庞一红,嘿嘿一笑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上学的时候经常出小差,上大学也几乎天天混日子混过来的,老师教的东西早就忘的七七八八。

不过,对于南宋那一段历史,他看过一些小说还是知道的,比如金老爷子的武侠小说。

宋朝重文轻武,面对金人大肆入侵中原大地,孱弱的南宋根本坚持不住。加上皇帝昏


状态提示:第47章 辛弃疾,出世!!--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