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我有一只寻龙尺>第26章 决死之战(上)

三天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

辛的外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银灰色的头发更深了一些,甚至还出现了几根黑发。至于他那血红的眼睛,在这几天里血色越来越浅,瞳仁周围已经变成了棕红色。

他发现苦已经离开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不过即便是苦当着他的面告诉他她要走,他也不会拦她。这是她自己的选择,那么他便尊重她的选择。

可是那两个血侍还怎么办,辛必须在决战之前给他们一个交代。

“你们也走吧,随便去哪。就算没有我们,以你们现在的情况,活个一百年不是问题。”

将那两人叫到眼前,辛带上他早就放下的面具,将头发收拢在兜帽里。仅露出的两只眼睛不再那么血红,看起来也没有之前那么冷漠无情了。

这不是他性格发生了变化,实在是魅妖天生多情,受到魅妖血脉的影响,他的眼神无法像之前那样冷酷无情。

两个血侍也不好过。他们的头发也开始慢慢转黑,血红的眼睛慢慢变得黯淡无光,看起来与辛苦二人的情况相差无几。

之前辛的血侍阻止女鬼谢饮芳的原因就是这个了,一旦辛破了戒,受到辛的影响,他也要失去一身力量,变回一个普通人。如果辛死了,他也会立刻死亡,这是契约的代价。而辛所说的没了他也能再活一百年,意思其实是与他断开主侍关系,他以失去一身力量和容貌为代价,换来一百年苟且偷生。

“不用了,我宁愿与你一起死。”

辛的血侍态度坚决,他本就对生没有,独活一百年如枯坐一百年牢狱,明知是痛苦,他怎么会接受。

见身旁的人发话了,安晓贝死寂的眼睛里泛起一丝波澜,不过那丝波澜很快就消失不见。

“生死对我来说都一样,生也好,死也罢。她死了我就死了吧,无所谓。”

这两位之所以能得到血主的传承之血,其共性就是对生没有,对死没有畏惧。这样的人让他独活一百年,怎么可能?

“果然如此啊。”辛没有意外,暗红的眼睛半垂,“谦益,替我去看看我的孩子,先别死。”

那血侍想拒绝,可安晓贝却率先开口道,“如果那么在乎,你就别去送死。既然决定送死,那就别在乎那么多。”

辛苦笑,到头来自己居然还不如一个才成为血侍的小女孩看得明白。

“谁能真的不在乎?可我也不能苟活,就算不为了故友,为了她们母子俩,我也必须去死。”

“那你就安心去死吧。”安晓贝带上兜帽,转身离开,“你们都安心的去死吧,我会找到她们,替你看一眼你的孩子。”

“多谢。”

这句话是血侍谦益说的,辛没有说话,他目送安晓贝离开,心里的牵挂就此放下。

“谦益,何苦与我一起去死。”

“只希望下辈子不要再想起上辈子的事,我宁愿当一个傻子什么都不知道的活着,也不想当一个聪明人,什么都知道的痛苦着。”血侍一屁股坐到辛的对面,拿起一酒咕噜咕噜的灌了起来。

“这酒真淡,比起那会的酒,淡太多了。”

“你把自己的事告诉她了?”

谦益点头,又仰头喝了一口,低声道,“她听了后说,『既然今世活着那么痛苦,不如期待一下来世。』”

“她是一个很神奇的人。”

“你也这么觉得吗?”谦益放下酒,冰冷的脸化开一丝笑容,“我又问她,『如果来世依然如此呢?』”

“她怎么说?”

“她说,『来世的再说来世的话,不过如果来世你还是那么痛苦,我会去杀了你。』”

“她这是让你安心赴死。”

谦益点头,“她揽下你我的顾虑,其实也是给她自己一个活下去的借口。我猜她还想等等看,看看那个她等得人是不是真的转世了。一旦确认,她向死的决心一定比你我更坚定。”

“如果你来世变得不聪明了,我就找不到你了。”

“别来找我,若我变成一个傻子,我一定会很开心的。”谦益低下头,声音低沉得吓人,“况且你已经没有来世了,还谈什么找到我。”

辛闻言也沉默了下来。

是啊,自己又不是人族,死了便是死了,哪还有什么来生呢?

“想想来生又少了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来生还真是一片黑暗呐!”

他叫孙谦益,他的上辈子叫钱谦益。这辈子他从出生便拥有上辈子的记忆,一直到遇见辛之前,他曾无数次想要自杀,又无数次被老天无情的救下。想死却不能死,这种痛苦也许只有他才能够体会吧。

我是妖,能破天命。你若不想那么痛苦的活着,跟我走吧。

于是他跟着这个自称妖的男人走了,一走就是七十年。这一路走来,他见证了很多死亡,可没有一个是对死毫无畏惧的,他们直到死都渴求着生。他不懂,他一心求死,却终究不能如愿。

这就起老天的玩笑吗?

如今,他终于可以如愿以偿了。

“说实话,你没有拦住我和她,是不是也抱有一起死的想法?”

“如果我有这样的想法,你早就死了。”

辛笑了,他说的是实话。

“其实你很清楚,她一时糊涂强换血侍,又被那王末逼得强行使用力量,导致体内血脉均衡被破,自己陷入必死之局,你若不那么做,她必死无疑。”

“我们一族,从出生那一天开始便订好了彼此的伴侣。”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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