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律如果放在这里,肯定会有人以为要世界大乱了,但实际上那个世界却比本世界更加安定——小偷小摸几乎是没有的。
在偷、盗的问题上,一旦确认,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便会“没收作案工具”:没错,这就是肉刑,很残忍,也很残酷。但比这更加残酷的,却是第三次……第三次被抓住,就是吃花生米了。
再一再二不再三,一次警告不听,二次剁了手还犯,就代表教育不好了,既然教育不好,那就人道毁灭。
三……那个世界没人敢来这个“三”,不管是轻罪还是重罪,第一次都是留有余地的,第二次也是给机会的,唯有第三次——譬如说一个人偷税,第一次会警告,补全税款,第二次被抓住了十年起并没收财产,第三次……还是花生米!而对于“正义”的人的保护,b面更是不竭余力,b面要求,在明确可断定属于自我防卫或者是制止犯罪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起诉当事人的。
只有罪犯才能被起诉!
在文学方面,似乎那个中国偏于战争纪实题材,武侠一类的幻想文学并不吃香。
方方面面,勾勒补充,就成了一个鲜活的整体……
风尘以为,b面的中国,在教育、法律方面,是远远胜于本世界的。教育上由宽松到紧张,由实际到理论的阶梯式教育,让人在该用力的时候,依然保持旺盛的求知欲,给国家培养了大量的年轻科学家,高级知识分子;法律上的宽严相济,既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不放任罪恶的蔓延,维护了社会的正气和稳定——那一个一二三是极好的。
第一次允其改过,教育之后看效果;第二次严格处罚,再给一次机会,一直到第三次便是彻底的让你消失。
这样一来,根本就不会有抓紧去放出来再抓进去放出来的老油条存在,什么跟警察都混成了老熟人的剧情,更不可能发生……
含沙传给风尘一个消息,很简单:b面的犯罪分子挺倒霉的。
这一种说法很有趣,风尘不禁一笑,与含沙言:是够倒霉的,除非是天赋异禀,一上来初次犯了就经验老辣,是逆天的高智商犯罪。但其实想想不可能,一个犯罪分子实际上就只有两次机会,两次机会能积累多少经验呢?相反,那些警察却经验丰富,光是办过的案子积累下来的阅历,就够让小粉嫩们吃一壶了……那个中国,没有犯罪分子有机会积累犯罪经验,尤其是小偷小摸!其实,影响一个社会稳定的并不是那些杀人之类的犯罪,就是小偷小摸,事儿犯的不大,抓住了又放了,过几天又进来了。一个个把局子当成家了都……倒是不如一次警告、教育,二次没收作案工具,三次枪毙来的干脆利落。
含沙以为:制定这一规则的人很精明……警察的经验越来越丰富,犯罪的经验始终得不到积累,始终保持在经验上的绝对压制,翻不起浪来。
风尘说:尤其是少了小偷小摸,人民对于政府的信任程度、信赖程度也会更高。政府的公信力也会更足。
含沙说:明年两会你可以试着提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