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之下的飞蛾散发出荧荧蓝光……尤其是生出细绒的翅膀、躯干、六肢,有着昆虫独有的树状分形脉络,一双眼睛、四根触须,皆是透着一种神秘的美感。它飞行出的轨迹像是一条处于三维之中的抛物线,极为轻巧的在三个阿三的脸上轻轻接触,整个动作犹如蜻蜓点水一般,无声无息,浆液一般蓝色的火焰腾起!风尘、韩莎亦不再多看一眼,便转身携手离去,才走了十多步,三个阿三就被业火降解,地面上只残留了衣服、枪支。蓝色的蛾划出一道莹润的轨迹,重新落回了风尘的发髻上。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发髻,风尘盈笑:“多弄几只一起,便是一朵头花了……尤是杀人灭迹之利器!”
“多弄几只做头花?哎呀,还真挺漂亮的。尤其是晚上,一头蓝汪汪的……”韩莎想象了一下由魔鬼之语做成的头花,目光中不禁异彩连连,口中却说:“不过,宝宝,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大部分人都是蓝、绿不分的,所以……”
“我……”风尘无语,脸色似乎黑了几分。
韩莎道:“所以,换个颜色也不错。”
风尘唱了一句:“颜色不是我想换,想换就能换——你当这是皮肤呢?”
……
租界失踪了三个阿三,但却保持了沉默。没有人来找风尘、韩莎了解情况,一切就像是从未发生。
报纸上长篇累牍,有关“聚宝盆”成功拍卖的各种细节,各种有的没的以讹传讹,都堂而皇之的占据了头版头条……有一份报纸上更是写的有鼻子有眼,说是这聚宝盆实际上是当年明朝初期的时候,著名的豪富沈万三的宝贝,后来沈万三被朱元璋所嫉,抄家灭族,这聚宝盆就流落到了朱明皇室手中。在靖难之役后,朱允炆跑路带走了这件宝贝,想着有朝一日东山再起……
要不是聚宝盆是祂、她二人亲自选材、亲手附魔的,还就信了。整个故事编的有理有据,有历史有传闻,简直没谁了!
风尘、韩莎对这些内容不感兴趣,报纸虽多,先看连载。
连载看完……然后,就被一个小版面吸引了:
混世魔王箜云岚当街和袁老蔫儿的儿子袁阔定打架,袁阔定身边的保镖,被誉为大沽口第一,平京无敌的赵庆云一个照面,被箜云岚一招放倒……
充满了一种魔幻的色彩。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放倒了号称“无敌”的武术高手,而且这个高手还是北方公认,圈内人一致认可的高手。
甚至这一次箜云岚连枪都懒得动——往常跟人怼,都是直接拔枪的。但这一次,风尘送她的经验系统不仅仅给了她作为高手的勇气,还给了她高手的技术。尤其是小公子这样一个角色的经验,其中的阴毒、狠辣,不足为外人道……
“你看这个……系统没送错人!”
嗯,韩莎感觉甚为欣慰。
风尘道:“嗯,很不错。”
这时候选择附和是一定不会错的……
看完了报纸,二人便又上街游荡,去发现一些“幸运儿”……然而依旧毫无收获,一些老实的,二人担心“怀璧其罪”,一些不老实的,则是心里头真的不老实,全是鬼域心思。还真的少有像箜云岚一样的——心思很干净,却机敏果敢,关键时刻拔枪毙命都是面不改色的!
一转眼就到了第二场拍卖,这一次风尘、韩莎没有去凑热闹。只是街上明显多出了一些个穿着军装的头头脑脑。
大大小小的军阀云集而来……这些人比起本地的帮派中人有眼力多了,见了风尘、韩莎之后,少有上去挑事儿的。
又过几天,第三场拍卖……
荡魂钟被一个美国佬用四百万美金带走;鼓则是被箜云岚的老子派人花了五百三十万法郎买走。
三天后,风尘、韩莎便得到了支票和银行存根。
有了这些,祂二人可随时提款。
韩莎将支票、存根收进了自己的小包包,看着还剩下的一些哭丧棒、葫芦、铜锣、花篮之类的小玩意儿,颇是苦恼:“这些法宝怎么办啊?咱们天天逛街,愣是没遇见一个阿星,把法宝送出去……难道,一个不软弱却善良的人,就这么稀有吗?”
风尘试着问:“要不,咱们就把它们扔这儿?”
“那……”韩莎心中一动,点点头,说道:“这倒是一个主意。咱们拍卖了那么多法宝,已是声名在外,咱们一走,这些东西肯定会有人弄到手。”
可以预见的……这上摊,将因此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将夜,风尘、韩莎退掉了房间,于友谊国际之外大摇大摆的飞天而起,一对璧人须臾就消失于天际。二人直往北去,便进了北极,黑黢黢的天空笼罩四野,地面上的雪却透着一股阴冷的、晦涩的白。似乎是一种巧合——第一次小白穿越异界的时候,便是北极的极夜;第二次风尘、韩莎穿越,也……好吧,那会儿北极已经亮了。第三次,也是这一次,北极却还是夜……
北极的夜色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都一样。
呼啸的寒风夹杂着冻的锋利的冰晶,如刀一般掠过二人的面庞。只是靠近了二人后,就变得毫无威力,那冰晶融化成了水汽,那狂风变得温顺如喵。自然的威能,在这二位跟前,只能是温顺的……
二人轻巧落下,踩在干燥的如同沙漠细沙一般的雪上,簌簌有声。那风在天地间肆虐,发出魔鬼般的呼啸。
风尘、韩莎穿着同款的“马小玲”版的棉衣绵裙,露着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