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女皇没有加班费>第12章 县令的烦恼

林间忽然传来金璜的叫声:“哇,土地公公显灵啦!”

凤歌急匆匆的跑进林子,发现金璜双手揪着一个人的领子,将他紧紧按在树上,那人灰头土脸,头发上还有几片枯叶,徒劳的挣扎着:“放,放开我。”

“给我变出红烧排骨,我就放你走。”

“变不出来……”那人勉强说出四个字,脖子就被紧紧掐住了,金璜咬牙切齿:“连红烧排骨都变不出来,一定是妖怪,杀掉算了。”

眼看要出人命,凤歌忙上前拉住金璜的胳膊:“他是人,快放他下来。”

金璜松手。

那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脖子,咳嗽不止。

凤歌蹲下来,同情的看着他:“你还好吧?”

那人本能的向后一缩,垂着脑袋,摇摇头又点点头,金璜冷哼一声:“就算是人也不是正经人,哪个正经人会从树底下冒出来。”

被金璜打断的树,树心中空,地面有一个洞,半边被树盖着,半边被草掩着。在这棵树的有生之年,很难发现这个洞。

凤歌皱眉:“翻墙打洞,都不是好人!”

金璜摸摸鼻子,假装没听见。

“这个洞通向城里吧!你是哪国的奸细?!”凤歌的声音严厉起来,“把他绑了,送官。”

那人闻言大惊,赶紧抬起头:“不不不,我不是奸细。”

借着最后一点阳光,凤歌看清了他的脸,一张清秀的文弱书生模样,脸上透着满满的可怜。

“果然是不能以貌取人啊,谁能想到,这样一张楚楚可怜的模样之下,竟然包藏祸心。”凤歌摇头,“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我真不是贼……”那人无奈的看着她,“我是本县的县令林翔宇,这个洞是通向县衙后院的,还有,这个洞不是我挖的,接任以后,住进去的时候就有。”

金璜看着凤歌:“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过丰县的县令的确叫林翔宇,醇德四年的榜眼,本来在翰林院,后来一心想进工部,但是算学考了三次不及格,被翰林院同僚嘲笑,于是自请外派当了县令。”

林翔宇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凤歌颇为疑惑:“这件事很有名啊,各大酒楼跑堂的小二都知道,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整整讨论了一个多月,每个学堂都用这个例子来教育小孩子不要偏科呢。”

“活不下去了。”林翔宇把脸埋在膝盖里。

“您二位要不要坐在这聊得这么开心,既然有地道直通城里,就走呗,从下面走没人看见。”金璜在地洞里露出半截身子,向凤歌挥手:“走啦走啦。”

凤歌仍一脸严肃:“君子要慎独,不能因为没有人看见,就做违法之事。”

金璜抱着双臂看着她:“你是君子吗?你是公……公认的淑女,就不要强行用君子的道德来要求自己了。”

凤歌看着她,金璜笑的得意非常:“我说错了吗,来反驳我呀~”

天渐渐黑了,从远方传来不知名的野兽啸声,想起昨晚遭遇狼群的事,凤歌不由打了一个寒颤,黑狗默默的向地洞走过去,跳下去……

“不行,我不能下去,这是违法行为。”凤歌的内心在动摇,但是她实在无法突破自己的心结,宫廷教育一直都是不能行差踏错一步,更不会有人敢使用诡辩之术来逃脱罪责。

再这么耗下去,城门都要开了,金璜忽然问道:“听说当今皇后领兵的时候,曾身陷重围,当今圣上为此妥协,命令进攻土也城的军队向后撤了两里?”

“那是权宜之计,后来土也城还不是被拿下来了。”听见有人说自己的父母,凤歌急赤白脸的分辨。

金璜跳出地洞,抓起林翔宇的领子,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金色的匕首,横在林翔宇的脖子上:“不走,我就杀了他。”

“这关我什么事啊!有没有天理啊!”林翔宇嚎开了。

这一嗓子,又惊得群鸟飞起,不远处的林子里,似乎有什么动物走动的声音,还有沉重的鼻息,听起来个头不小。

“我这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凤歌飞快的说完,匆匆跳下地洞。

洞口有准备好的火把,点上火,凤歌看见这个地洞修得挺宽敞,明显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匆匆打成。

一头在城外,一头在县衙后院……凤歌苦苦思索着原因。

金璜则是对林翔宇身为县令居然要走地道这件事很不理解:“你叫守城的开门,他们敢不开吗?”

“敢……”林翔宇微弱的声音带着忧伤。

凤歌这才知道,丰县负责守城的竟然听命于当今天子的亲弟弟——律王,原因也十分简单,律王的王府就在丰县。

当今天子初登位时分封诸王,太后舍不得小儿子受苦,边塞太危险不能去,中部几块地方太穷不能不远的河东道,丰县不是河东道最大的城市,却是交通要道,往来京城十分方便,因此律王府最终建在了这里。

太后心尖尖上的人物,安全当然是最重要的,因此丰县负责巡城守夜的都由律王派遣,直接听命于他。

“我要是想要入夜后进城,必须要有律王手令,今天没想到路上耽误了。”林翔宇叹了口气。

“这城里难道真的就不会有人迟入城?”金璜觉得像这种交通要冲,赶着进城又迟到的人应该不少。

林翔宇默默扭头看着她,两行宽泪挂在脸上:“有啊,迟的人还很多呢,不是有相好的接应,就是自带梯子,还有武林高手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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