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混是一种成长>(阳光精神光病院)
不知道什么是变性手术,就回答说,还有变形手术,不都是变形金刚吗?她被我逗的捂着肚子笑,而我当时却以为她长得那么好看,谁知道脑子有问题,以为她是个 傻 逼,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她也许觉得失态,伸过来一只手,说道,我叫张韵莎,很高兴和你成为同桌。我看着她无邪的微笑,又看看她那抹了指甲油的白嫩嫩的小手,想起自己刚刚打纸牌还没洗手,乐呵呵的就这样握了过去,笑的很灿烂!以后的日子便不那么单调了,我俩上课了就玩纸画的五子棋,基本上都是我赢,可是她学习总是班级前三,我俩差太多了,她喜欢看漫画,不过不会画,就让我给她画一个多啦a梦,我调皮,给她画了个加菲猫拉屎的卡通画,结果她不慌不忙的拿出一根水笔在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挂到了班报上面,我当时不知道,等到下午我进教室回来,发现全班人都在对着我笑,程明很猥琐的对着我喊道,加菲猫~我愣了一愣,没反应过来,他指了指班报上面那个我画的卡通图,空白处写着我的名字。我那个羞啊!气的我一上午没理她,才开始她还逗逗我,不时的拿杆笔杵我胳膊,后来 干脆骂了她一句滚,她就没理我了。下午我来的时候发现抽屉里多了一包七点半,有点诧异,她刚好在旁边,我就问她是谁放的?、她眼神漂着窗外,很随意的说道,哦我中午卖的,忘记喝了,本来打算喂狗的,便宜你了。我当时很 傻 逼的以为她说的是真的,屁颠屁颠的给她说谢谢。一星期后死党回来了,做到了第二排靠窗户,这样我们就是挨着坐的。我们三个总是一起玩,渐渐的都熟悉了。小学后来的日子就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和阳仔,莎莎一起度过的,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是单纯的喜欢,所以比不懂得珍惜!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升入了初中,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小学是怎么过来的,暑假的时候莎莎有叫过我和阳仔出去玩,我本来要去的,可是那天正好我爸妈走亲戚,我妈妈是在医院门口看车子的,那天我就被叫去看车子了,理所当然的没去成,当时我家穷,我也没给莎莎我家地址,那个时候我也没有qq,微信什么的。只有电话号码,可是当时我在替我妈看车子,所以也不知道她打电话没有。11年小学聚会,莎莎没来,我和阳仔还有几个老同学喝的有点迷离,我突然想起了小学暑假我看车子的那个下午,就问,阳仔还记不记得暑假的时候张韵莎叫咱俩出去玩,我不是没去嘛,说吧你俩去哪里幽会了他当时很诧异,说整个暑假莎莎就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还是问你的,我猛然酒醒,问道,是几月几号?他说道,那么多年的事了,我都不记得了,好像是快开学的时候,那一天我自己提前离去,开着我一万多买的摩托跑到河边,点了根烟,静静的回忆,其实升初中的暑假,她并没有和我说还要请阳仔,只是我习惯性的认为她请我和阳仔去独山玩,想想小学的时候,莎莎其实并不喜欢阳仔那种类型的人,只是我一喂的以为她喜欢和我俩玩,其实,殊不知她喜欢的,其容到自己的朋友,可惜我知道的太晚了。

初中这一段其实我是很排斥写的,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的羞辱史,我第一次被真正意义上的打,第一次给别人下跪,第一次,那么惨。如果不写,整个文章便少了一个铺垫,少了一些灵魂,所以我还是要写,毕竟,每个人都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岁月,蚕把这叫做,茧,而我则称之为,逆流!之后他们会是破茧成蝶的终极逆袭!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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