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出过事吗?”秦朗问。
“你以为是小孩子过家家?去年中元节,有两个族人,被犬群分食了。”
秦朗听着江小鱼的描述,顿时没了胃口,地铁站女孩惨叫的声音在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
练功和练剑,不能代表实战,死到临头,你才知道生命有多可贵。
好想回去继续写小说,继续扑街啊!
“我先走,坐地铁去学校,不想被沈警官抓到。”江小鱼吃完背着包就出门了。
秦朗从密室里拿出制杖剑,在镜子面前照了照,居然挺配的。
他最贵的衣服都是白衬衣黑西裤,以前上班时买的,毕竟大城市的户都是上市公司的人,形象很重要,拿到工资后,一大半都用来买正装了。
修身的正装,光亮的皮鞋,显得身材挺拔,手里拿着质感极强的手杖,散发着一种古怪的品位。
“相当有逼格了。”秦朗嘀咕道,打了点发胶,把头发捋了捋,不管生活多么艰难,境况多么危险,发型不能乱。
以前关在屋子里没人看,邋遢点也无所谓,以后可是要成神的男子,形象非常重要。
沈晨从车里下来,看着秦朗,很是好奇地问:“你这是什么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