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娘家后,佘美珍觉得父母已经对她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弯。父亲佘老九见女儿不争气,早就对佘美珍冷了心,母亲也经常骂佘美珍不知好歹,不好好去读书,偏偏和混混结婚,这下子,什么前途也没了。
佘美珍在家里待不下去,觉得自己也算是出阁的姑娘了,不能赖在家里。于是,她离家出走,并且希望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
当吃饭问题摆在眼前的时候,佘美珍不得不放下尊严,去做工厂的女工,她觉得太累,不得已,她做了施德强的丫头。施德强是上海滩著名的三大骗子之一,当年在上海滩,创立了一种神功济众水,风靡上海滩,由于佘美珍嘴巴很甜,长得也很清丽脱俗,施德强不久也就对佘爱珍动了心,把佘美珍收做了妾。
佘美珍本来也是大家户的女儿,落到如今这一步,也是不得已的一件事情,可是做人的妾,毕竟不是她的理想,不久,她就厌倦了施德强,施德强说话有点娘娘腔,办事也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和这样半阴半阳的男人住在一起,佘美珍觉得窝火。
佘美珍以前常和上海滩的黑社会混在一起,木讷的男人,她还有点瞧不起眼。
于是,佘美珍重新回到了社会上,她重新结识了一帮混混,为了谋生,还去赌场,做了摇缸女郎。摇缸女郎,顾名思义,就是赌徒们下赌注时,那个摇缸的女司仪,现在在澳门一带,叫做荷官。在旧社会,女人别说出入于赌场,就是和赌字沾边也是一件惊天破俗的事,除非是一些已经被坏了名声的女人,才会去做摇缸女郎。而且,做这个职业的女孩子,都要漂亮,嘴巴会说,还有具有一定的震慑力。
佘美珍的性格很适合做这个职业,她爽利,聪明,能放下架子和一帮赌客调笑,又能威风八面,具有一定的“气场”。赌场很需要这样的人才,所以佘爱珍在里面混得还算是游刃有余,名气渐渐也响亮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得到了“花会女王”银宝师娘的赏识。
银宝师娘是上海滩有名的女流氓,看到佘美珍伶俐美貌,也很泼辣,就把佘美珍收了做干女儿。佘美珍巴不得攀上这棵大树,要知道,银宝师娘的丈夫,就是青衣帮的大人物季于卿。
此时的佘美珍就如猛虎长了翅膀,依傍着季于卿和银宝师娘这两棵大树,在上海滩耀武扬威,由于她肌肤白润,身材妖娥,很多的黑社会成员,对她是垂涎三尺,可是,又慑于她是季于卿的干女儿,一时对佘美珍献媚送礼的很多,但是还不敢对她造次。
佘美珍年轻貌美,吴释宝虽然垂涎三尺,但是还是不敢来硬的,毕竟青衣帮不是好惹的,一不小心就会让他脑袋搬家,所以说佘美珍目前在吴释宝的赌场做摇缸女郎现在属于玩票性质,一般不会出手,如果不是今天赌场来了个小妖孽,危及到赌场利益,她是绝对不会出手的,有些赌客是专门为了看佘美珍来的,但是佘美珍现在轻易不露面,没想到今天一个小屁孩子竟然惊动了摇缸女王,也算是托尔杰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