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大道无门>第三百三十五节:大荒之山

“这……”摊主脸上露出为难之意:“按理说你买了我这么几件东西,再便宜点卖给你一件也是应该,只是你给的这价格确实低了点。这样吧,我也给你说个实价,两千块中品灵石,你要买现在就可以成交,不买就算了。”摊主语气坚定的说道。

慕圣听摊主的口气,知道这个价钱已经是摊主的心里底线了,便点了点头:“行,那就这个价钱吧。不过,我也有个要求。”

“哦,什么要求?”摊主眨巴着三角眼问道。

“你能告诉我这骨头的来历吗?”慕圣问。

摊主道:“这有何难,你若买了我这骨头,这消息我就当免费送给你了。”

慕圣见摊主允了自己的要求,便从储物袋中取出灵石来付给摊主,不过付的时候,不免有点肉疼,两千块中品灵石可不是个小数目,在连上之前给付的灵石,慕圣一共付出了两千一百块中品灵石。这一下储物袋空了不说,就连日常修炼所用的灵石都被慕圣拿了出来。

慕圣心里长叹了口气,感叹自己现在是穷得叮当响了,不过却并不为这个交易后悔。付了灵石,摊主将那个骨头从麻布口袋里掏了出来,递给了慕圣,并道:“这骨头有些古怪,一般的储物袋不容易收进去,要不我把这麻袋送你吧。”

“那敢情好,谢谢老板了。”慕圣一边仔细的将骨节拿在手上观看,一边漫答应着。

用神识看和用肉眼看还是颇有不同,神识的观测虽然也足够清晰,但物体的一些局部细节却无法完全显现,肉眼看时才知道,这骨节前半部分是白骨之色,而指尖部分却是黑色,指甲还在,长长的从前端伸出,如钢刺一般,敲之铮然有声。指甲盖和指尖部分连着有细细密密的黑色鳞片,像鸡的指爪一样。

“咦,你不是说这是大巫的遗骸吗?怎么看上去更像什么鸟类呢?”慕圣疑惑的问道。

那贼眉鼠眼的摊主三角眼一转,张嘴说道:“也许大巫就是一个鸟人呢,毕竟现在谁也不知道大巫长的什么样子?”

慕圣被摊主这么一说,不禁语塞,明知道这猥琐的摊主说的是谎言,可又找不出什么证据来辩驳,只得吃了这个哑巴亏。

这边摊主麻利的将麻袋里的其他物品掏了出来,将破麻袋递给了慕圣道:“这破麻袋就给你装骨头吧。”

慕圣接了过来,将那神秘的骨头塞了进去:“现在可以给我说说这骨头是哪来的了吧?”

那贼眉鼠眼的摊主猥琐的笑了笑道:“说起来这骨头的出处,是离这京畿城千里之遥名叫大荒山的地方,那大荒山果如其名,荒凉无比,除了漫山的荒草,别无它物,一棵树都没有。传说这大荒山是上古之时,神魔争斗之地,一战之后,那地方就成了一片荒漠,再无半点生气,又过了百千万年,这才慢慢长出了荒草。我卖与你的这节骨头,就是从大荒山戈壁滩上的石头里找到的。”

“那,这大荒山的具体地点是在哪里呢?”慕圣问道。

“大荒之中有山,名不咸,在肃慎之国。但虽说是在肃慎国,实际上那大荒之地根本就是一处无人管理的地方,赤地千里,茫茫无际,有沙漠、有戈壁、有裸露的黄土,也有连绵不绝的荒草,就是没有大片的森林和鸟兽,简直是鸟不拉屎的地方。”摊主介绍道。

“这么说来,那里没有什么危险喽?”慕圣问道。

那贼眉鼠眼的摊主收起了脸上挂的猥琐的笑,心有余悸的说道:“老弟,你可千万别这么想,那里的危险并不比任何一个传奇的历险地少,甚至可以说,这大荒山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怎么说?”慕圣好奇的问道。

“大荒之地的环境不比其他地方,一日之中天气变幻无常,一个时辰前晴空万里,一个时辰后可能就暴雨如注,雨雪雷电、冰雹狂风更是常见,而且这里的气候,对修行之人也有杀伤力,在这里需要消耗大量的灵力,才能抵御这恶劣的气候,看上去荒无一物的地方,却藏着如毒蜘蛛、毒蜥蜴这类的毒物,咬人一口命丧当场,就算修行之人也不得不防。”摊主面色凝重,边回忆边说着大荒的情景。

“原来如此。”慕圣点了点头道:“世上还有这么奇诡的地方,有机会倒是一定要去看看。”

“去看看还行,如若是想到里面探险啊?”摊主瞅了眼慕圣道:“我劝你还是跨入金丹境再说吧。”

“多谢老板指教。”慕圣抱拳,拱了拱手以表谢意。

慕圣又问了一些大荒山的情况,这才收了麻袋将它背在背上,告别了摊主往回走去。慕圣此时囊中羞涩,收获不可谓不丰,便也息了逛鬼市的念头,一心只想早点回去了。

行了片刻,见左右无人,慕圣取出木鱼将神秘骨头连着麻袋一起收进木鱼内。这才轻装简行的往京畿城走去。

慕圣在鬼市并没有待多久,所以此时天色依然是漆黑一团,夜雾笼罩下,鬼市的丛林里鬼影憧憧,远处的京畿城中灯火看上去飘摇不定,颇有几分迷离之色。

正行之间,慕圣忽觉耳后风起,忙施展行云流水的身法,让到了一边,“噗”的一声,只见一支羽箭,钉在了慕圣原来的位置,箭身犹自颤动不已。

“什么人?”慕圣厉声喝道。

没有人回应,只有漫天的箭矢如雨般向慕圣射来,慕圣定神细看,知道这漫天箭雨是一种法术,并非每个箭矢都是真的,有真有假,但急切之间却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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