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大小姐的特种男秘>第五十一章 变异斗牛犬

它口吻比较宽深,嘴唇缺松软、宽厚,面额上肌肉异常的发达,让它的嘴充满力量,咬合之下,能爆发出恐怖力道。下颊较深,四方形,较宽而稍翘。鼻部也较宽,唇鼻皆是纯黑色。眼睛长在头盖之下,既大又圆,离耳朵较远,不突出,为暗色,耳朵基部应很宽大,耳末圆而直立,耳根位置较高,耳毛精细而柔软。

这样看起来十分的高傲,让它犹如帝王一般。

这狗的气势,已经强过人了。

而且它的颈应较短而健壮有力,浑身皮肉紧绷,没有丝毫下垂的迹象。身材骨骼粗壮,肌肉发达,胸部较宽深,肋部饱满而上收,肩背宽短,腰较狭,臀弯曲而腹发达。

前肢直而粗壮,后肢十分强壮犹如牛腿,而且长于前肢,脚部很大很厚实,趾和爪都异常的明显修长。被毛短细而平滑,柔软而有光泽,毛色为略呈红色,有白底色的魔纹。

这是斗牛犬?

斗牛犬,也有人俗称老虎狗,起源于大不列颠群岛,祖先据说是马士提夫獒犬和牛头埂结合繁衍而成。名字中之所以使用“牛”字,是因为该犬常被用来进行“纵犬咬牛”的游戏。到了1835年,这时斗牛作为一种运动在英国被视为违法,因此出于各种原因,英国斗牛犬变得愈来愈没有价值,甚至有灭绝的可能。

然而有一些养犬爱好者看到该品种的末日而感到非常失望,于是毫不犹豫的肩负起了挽救该品种的责任。尽管凶猛不再需要或受欢迎,他们希望能保留这种犬的其他的一些优秀的品质。为此,他们开始进行消除其不受欢迎的特性,保留并强化一些好的品质的培育,科学的育种带来了满意的结果,经过几代的选择培育,英国斗牛犬变成了最具有体力的物种之一,并使其原始的野性降到了最低。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知的斗牛犬,一个有理由为之自豪的品种。

然而,这只斗牛犬却是普通斗牛犬的四倍之高,体重更是凶猛,一身流线型肌肉,充满了爆发力。

从体型上,他就比土佐要凶猛多了。

这是一条变异犬!

唐天宇看到这只斗牛犬,眼神也是一亮,这样的狗真是百年难得一遇,绝对是犬中帝王,拥有着绝对的实力。一般斗犬绝不敢靠近它的身体三米之内,这边是王者风范。

看到这条狗,唐天宇感觉司马玉魂输的不冤枉。

要是对这只狗最不上心的,莫过于大黄了,还是懒洋洋的趴在唐天宇脚下,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虽然观众包括主持人都很惊讶,但是比赛还是要开始的。

比赛一开始就出了意外。

原本斗志旺盛无比的比特犬,在斗牛犬上台之后一反常态,并没有马上进攻,而是望向另一边的斗牛犬,没有什么凶狠的样子,仅仅发出“呜呜”的低吠之声,神情十分紧张,甚至带着几分畏惧之意。

而那只斗牛犬却是昂首挺胸,神色睥睨,散发出对狗睥睨捭阖的气息,一步一步,慢慢向前,俨然王者。

“怎么会这样?”

观众席上立时响起嗡嗡的议论之声。

“不对,这……这超大型的斗牛犬,恐怕是教主级别的存在吧,用它来吃牛还差不多……”

观众惊呼!

“这怎么可能?现在还能有这样的犬吗?这不符合自然规律啊,别开玩笑了!”

有不少人在反对,这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

这只斗牛犬就是陈家大少的杀手锏。

在雪域高原,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独獒能斗群狼。

而他的斗牛犬则是可以生吞狼群。

这只斗牛犬一出生之时就被用来培养了,从一开始就被关进一个充满血腥的环境之中,充分激发它们的凶性。而且每天只给很少的水,不给食物。然后,在它饥渴难耐的时候,向那里扔狼崽子。

为了活命,斗牛犬只能与狼崽子撕咬。[就爱读书]

这种方法极其残忍,最后从一百只斗牛犬中活下来的不存一。

等到它们年纪稍大,培养着便开始抓来活着的成年野狼投入那里,给它当食物。除了活狼,斗牛犬不会再得到任何其他食物。而且,只能由固定的一个人给它们喂食,中间决不能换人。这个喂食的人,将成为斗牛犬唯一的主人。

一直要这样喂养几年,才出现了这样一只斗牛犬。

这个时候,已经千不存一了。

能够活下来的斗牛犬,只要出现,就会主动寻找狼群来吞噬,他们也越来越凶猛。

以狼为食,这原本是高原人民用来培养獒犬的,这样培养出来的獒犬勇猛无敌,在牧民的配合下,一只就能对付整个狼群。但是这只斗牛犬的主人,虽然是中国人,却是在外国培养出来了这样恐怖的存在。

“这怎么回事啊?”宋佳音除了大黄之外,第二次见如此凶猛的猛犬,心里为司马玉魂着急,这也不藏着掖着,在吃了矜持,随后就急了眼,急匆匆地问道,脸上忽然露出愕然之色。

“他被阴了?而且还挺惨!”唐天宇解释道,这样的凶犬,简直就不应该存在,用来阴人,看来这陈家大少已经谋划很久了。

“怎么可能,那个混蛋!”宋佳音这回真的沉不住气了,接连骂人。有恨铁不成钢,也有在骂陈家大少不是东西,背地里阴人。

六个亿!

这已经超越司马玉魂小金库的承受范围。

原本还美滋滋的想着,等比特犬一口解决掉陈家大少和他的狗,票子就到手了,自己好好潇洒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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