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单挑荒野>第一百一十四章 真德秀

取出匕,叶轩就地开始处理海参。

将海参的腹部一刀切开,身体里的内脏,顿时全部喷涌而出。在它的食道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满满都是沙子。

把内脏全部掏空扔掉,然后放在海水中好好清洗了一番,同时向观众们科普一些小知识,“海参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它们软软的身子没有任何攻击力,也没有保护能力,同时行动非常缓慢。当它们在遇到危险时,会喷出体内的内脏。捕食者见到内脏后,会优先选择吃掉内脏,从而给了它逃走的时间。有时候,一些捕食者的胃口很小,吃饱了内脏,也就对它没有什么兴趣了。”

“而海参失去内脏不会死,只需要过上几个星期,它们又会重新长出内脏。”

带着处理好的海参和牡蛎回到草棚中的时候,夕阳已经开始渐渐西斜。

快升起篝火,叶轩开始把海参切成一块块,放进小锅里,“海参我吃过,味道很不错。它的做法有很多种,但却不适合烧烤。所以,我打算用它煮汤。”

他本身厨艺就不怎样,也没有做美食的打算,在荒野中,能吃饱就已经不错了。

小锅里装着海水,牡蛎和海参被放在一起煮。

趁着食物煮熟的间隙,他用手心轻轻揉着胸口淤青处,这样可以让淤血散开,加新陈代谢,同时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观众们闲聊。

当看到有观众问他能不能干掉棕熊的时候,叶轩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些蛋疼的说道:“我觉得你们是不是真把我当成奥特曼了?我和棕熊单从体型上来看,也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吧。棕熊的平均体重可以达到3oo-4oo公斤,我连1oo公斤都不到,光凭体重都能把我压死。”

“不吹不黑,我甚至可能连成年的熊猫都打不过,最多也就只有欺负欺负,体型最小的马来熊了。”

这倒不是他开玩笑,而是真的打不过大熊猫。别看这帮家伙成天卖萌,实际上非常凶猛。很多人以为大熊猫是食草性动物,实际上它们是食肉目,保留着曾经的利齿和消化系统。

尤其是咬合力,在熊类中仅次于北极熊。古代时因为可以咬碎铁锅,被称为食铁兽,可想而知被它们咬一口是什么下场。而且它们的力量和度都很强,只不过平时靠卖萌为生,也就让人觉得它们很弱。

“打不过大熊猫,逗呢?”

“不吹不黑,我觉得自己能轻松搞定一头大熊猫。”

“别瞎鸡儿吹,熊猫其实很强的。”

“轻松搞定?熊猫一巴掌就能放倒你,信不信?”

“熊猫被吹的过分了,那么胖的体型,估计跑都跑不动。”

“圈养的当然了,野生的肯定不会那么胖。”

“我一直觉得熊猫很强,毕竟戴墨镜的都不好惹。”

“陈独秀先生,请回到裁判席,不要轻易下场。”

“乖乖,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你这么秀。”

“你就是传说中的真德秀吧!”

闲聊了几句后,小锅里的海水已经开始沸腾。

叶轩拿着两根树枝,将牡蛎先夹了出来,海参还需要多煮一会儿。

牡蛎的味道,依然是那么好。尽管三四天都在吃牡蛎,也没让他感觉腻歪。如同果冻般的口感,以及本身鲜美的味道,让人无比享受。

品尝完美味的牡蛎,叶轩觉得海参应该煮的差不多了,夹起一块吹凉后,塞进口中慢慢品尝。他以前吃过一次葱爆海参,简直就是下饭神菜,味道非常棒。所以对于海参,他抱有很大的期望。

可是咀嚼了一阵后,叶轩有些失望道:“口感倒是很q弹,不过海参本身没什么味道,吃进嘴里都是海水的咸苦味。”

夕阳渐渐沉入海平线,夜幕如期而至。

荒岛的夜晚,显得格外静谧,解决完晚餐的叶轩,坐在篝火边,享受着清爽海风,继续昨晚未完成的工作。

编织风帆是一个细致活,不能急躁。棕榈叶有许多细长的分叉,需要像缝制衣服一样,一针一针的穿行,将它们编织的密不透风。

时间在闲聊中过的很快,临近十点钟的时候,风帆终于编织完毕。

叶轩松开了口气,活动了一番酸麻的身体,冲着直播镜头笑道:“今天是我来到卡维努岛的第四天,老实说,我在这里生存的还不错。如果有稳定的淡水,我还是很乐意留在这里等待救援。”

“明天我就要出海远航,主动寻求救援。说句心里话,我现在很忐忑,因为谁也不知道,在海上会生什么。今天的直播到这里就结束了,我需要养足精神,应对明天的挑战。各位观众,晚安,我们明天再见。”

收起无人机,给手机充上电。

躺在草棚中,聆听着前方阵阵海浪声,叶轩久久不能入眠。在雨季中制作筏子出海,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如果不幸遭遇飓风,他可不认为自己的筏子,能在狂风巨浪中坚持住。

但正是因为前路的未知和刺激,才让他热血沸腾,沉醉其中,甚至享受。

辗转反侧了许久,最终他在胡思乱想中进入了梦乡。

......

次日清晨。

叶轩在海鸟嘈杂的叫声中,缓缓睁开眼睛,荒岛上的这些海鸟,比闹钟还要准时。每天太阳升起那一刻,寂静的荒岛中便会传来它们的叫声。

揉着惺忪的睡眼,缓缓走出庇护所。海边清新的空气,以及凉爽海风,带走了最后一丝倦意,让他整个人精神奕奕。

今天是个好天气,万里无云


状态提示:第一百一十四章 真德秀--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